下步施工。
(二)钻井口灰塞作业
钻井口灰塞作业分为裸露油气层已注灰(桥塞)封层和裸露油气层未注灰(桥塞)封层两种情况。已注灰(桥塞)封层的井,按封层灰塞作业要求进行钻塞作业即可;未注灰(桥塞)封层的井,应使用带压作业装置进行作业。
1.施工井套管短节及带压作业装置应连接牢固,按额定工作压力试压合格。 2.在管柱组合中钻头/螺杆钻具上方必须安装止回阀。 3.必须在高压水龙带以下安装旋塞阀。
4.钻塞作业时资料员或三岗位(场地工)坐岗观察、计量循环罐压井液,并填写坐岗记录。
5.钻穿后应用带压作业装置加深管柱至油层顶部进行压井,观察30分钟以上无溢流,方可进行起管柱施工。
第三十八条 丢手封隔器解封作业的井控要求
(一)解封前用能平衡目的层地层压力的压井液进行压井。 (二)丢手封隔器解封作业前,井口要安装防喷器,油管装旋塞阀。
(三)丢手解封后,应进行洗压井作业,观察30分钟以上,井口无溢流方可进行下步作业。
第三十九条 套(磨)铣作业的井控要求
(一)套(磨)铣前用能平衡目的层地层压力的压井液进行压井。
(二)套(磨)铣作业必须安装闸板防喷器和导流管,并按标准试压合格。 (三)套(磨)铣作业,应在方钻杆下端安装旋塞阀。
(四)套(磨)铣作业时资料员或三岗位(场地工)坐岗观察、计量循环罐压井液量,并填写坐岗记录。
(五)如循环罐压井液液面升高、出口流量大于进口流量或停泵后出口压井液仍外溢,表明已发生溢流或疑似溢流。应立即停止套(磨)铣作业,将方钻杆提至钻台/自封面以上,循环洗井至出口无砂、铁屑等。关闭半封闸板和旋塞阀,求取套管压力,确定压井液密度按要求进行压井,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六)如循环罐液面降低、出口流量小于进口流量或不返液,表明已发生漏失。如漏失量较小能够建立循环和正常携砂,可增大排量继续套(磨)铣作业;如漏失量
严重出口返液较小、不能正常携砂,应停止套(磨)铣作业,抢提出管柱至初始深度以上,接旋塞阀活动管柱沉砂,沉砂结束后关闭半封闸板和旋塞阀,制定有效的工艺措施方可继续施工。
(七)起管柱前要循环洗井1.5周以上,停泵观察30分钟以上,井口无溢流时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第四十条 取换套作业的井控要求
(一)作业前调查浅气层深度、压力等详细资料。
(二)有表套和技套的井应安装防喷器。没有表套和技套的井,取换套深度在300m以内且无浅气层的,可直接套铣、取换套;超过300m的井,应下入30m表套后固井,安装防喷器,并按要求试压。
(三)取换套作业前,注水泥塞或下丢手封隔器封闭已经打开的油气水层,水泥塞、丢手封隔器必须试压合格。
(四)套铣及起下套管作业时,资料员或三岗位(场地工)坐岗观察、计量循环罐压井液量,并填写坐岗记录。 (五)套铣时,若循环罐液面升高、出口流量大于进口流量或停泵后出口压井液仍外溢,表明已发生溢流或疑似溢流,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半封闸板,求取油、套管压力,进行洗压井,确认正常后继续施工。若循环罐液面降低、出口流量小于进口流量或不返液,表明已发生漏失。如漏失量较小能够建立循环和正常携砂,可增大排量继续钻塞作业;如漏失量严重出口返液较小、不能正常携砂,应停止套铣作业,加大排量循环洗井,关闭半封闸板,进行堵漏作业后继续施工。
(六)套铣后要将套铣管坐在承重防喷器上,并关闭承重防喷器。
(七)起套管时,每起1-3根要向井内灌注一次压井液,并保持液面在井口。若计量灌入的压井液量小于所起出的套管本体体积或停止起钻时井口(油、套管出口)压井液仍然外溢,表明已发生溢流或疑似溢流。应立即停止起套管作业,抢接防喷单根,按起下管柱关井程序进行关井,求取油、套管压力,进行洗压井,确认正常后继续施工。若计量灌入的压井液量大于所起出的套管本体体积或液面灌不到井口,表明已发生漏失。如漏失量较小,液面能够灌至井口,可保持连续大排量灌入继续起套管作业;如漏失量严重,液面不能够灌至井口,应停止起套管作业,按起下管柱关井程序关井,进行堵漏作业后方可继续施工。
(八)下套管作业时,若计量井筒内返出的压井液量大于所下入的套管本体体积
或停止下套管时井口(油、套管出口)压井液仍然外溢,表明已发生溢流或疑似溢流。应立即停止下套管作业,抢接防喷单根,按起下管柱关井程序进行关井,求取油、套管压力,确定压井液密度,按要求进行洗压井,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若计量井筒内返出的压井液量大于所下入的套管本体体积或液面灌不到井口,表明已发生漏失。如漏失量较小,液面能够灌至井口,可保持连续大排量灌入继续下套管作业;如漏失量严重,液面不能够灌至井口,应停止下套管作业,按起下管柱关井程序关井,进行堵漏作业后方可继续施工。
(九)作业全过程工作液的液柱压力必须大于浅气层的压力。 (十)取换套作业期间必须连续作业。
第四十一条 更换采油(气)树(包括四通、套管短节)作业的井控要求 (一)洗压井后无溢流且液面在井口时更换采油(气)树(包括四通、套管短节)作业的操作
1.用压井液循环洗压井一周以上。
2.开井观察(时间大于预计更换采油树和四通时间的一倍以上),无溢流显示,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3.修井动力工作正常,采油树及配件工具准备齐全。
4.用压井液再次循环洗压井一周以上,开井无溢流显示,立即拆装采油树。 5.更换采油树全过程要连续向井内灌压井液,并保持液面在井口。 6.按照SY/T 5587.9《换井口装置作业规程》更换采油(气)树。
(二)漏失严重、液面灌不到井口时更换采油(气)树(包括四通、套管短节)作业的操作
1.下入封隔器至油层套管水泥返高以下或填砂封闭所有射开的油层。 2.试压检验密封性,合格后方可更换采油树。 3.修井动力工作正常,采油树及配件工具准备齐全。 4.灌压井液至井口。
5.按照SY/T 5587.9《换井口装置作业规程》更换采油(气)树。 第四十二条 带压作业的井控要求
(一)使用检测合格的带压作业装置进行作业。
(二)油管内堵塞器规格应与井下管柱相匹配;油管内堵塞器应送至油管鞋(或
工具)顶端坐封投堵,封堵后打开油管闸门放空,确认无溢流为封堵合格。
(三)根据油管悬挂器的规格准备与其匹配的提升短节,其长度应大于带压作业装置高度的1-1.5m。提升短节与油管悬挂器连接牢固,在提升短节上接旋塞阀,并关闭旋塞阀。
(四)环形防喷器应密封良好,起管柱时,根据井内压力调节环形防喷器控制压力。起下油管悬挂器及大直径工具至带压作业装置内时,不应刮碰环形防喷器。
(五)起完全部管柱时,关闭全封防喷器,释放井控装置内的压力。 (六)下管柱时,管柱尾部应连接封堵工具。
(七)管柱自重大于井内流体对管柱的上顶力时,使用游动滑车正常下放管柱,下放速度不超过5m/分钟。
(八)中途停止施工时,必须关闭半封防喷器、固定卡瓦、游动卡瓦,并手动锁紧。
(九)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套封堵工具,封堵工具的额定承载负荷应大于井内流体对其的作用力。
(十)应急情况下,手动开关时应使用带保护的防喷杆开关。 第四十三条 原钻机试油(中途测试)的井控要求
(一)建设单位派驻的现场监督负责原钻机试油的技术协调和过程监管,组织现场打开油气层前检查验收,督促钻井队制定井控联合应急处置预案并演练,试油队配合。
(二)现场成立井控联合领导小组,组长由钻井队队长(平台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试油队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钻井队、试油队的井控领导小组成员和其他相关方负责人组成。
(三)钻井队负责制定井控应急处置预案,试油队给予配合,双方二级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井控联合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井控应急处置预案交底,并实施不同工况的联合应急演练。
(四)现场监督组织试油队与钻井队有关人员进行联合交底。试油队技术人员对设计工艺、施工措施、试油装备、井控要求等进行技术交底;钻井队技术人员对现场所使用的钻井设备、井下状况、井控要求等注意事项做详细说明。
(五)按照设计要求配置与压力级别匹配的井控装置以及与管柱扣型匹配的内防喷工具,试油四通与节流、压井管汇的连接应为直线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