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签署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要符合采购技术文件的规定,还要明确供货商的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的指导及质量不符合应承担的责任。
④设备及材料的开箱验收及进场验收要严格、细致,要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方可使用;验收记录或验收报告要及时、齐全并请监理及时签字确认。
⑤发包人(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牌范围,由总承包方(乙方)采购、检验、实施的材料设备严格在范围内采购。 (4)施工阶段
①施工阶段主要工作为完成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道路管网等市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变更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管理,分项、阶段验收管理,按要求的工期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②施工文件要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形成,经批复的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隐蔽工程的签证验收,按合同和监理要求完成验工计价资料。
③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所需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具备中间验收条件时应提出中间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中间验收,并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进行监督。中间验收通过后,验收参加人员应对其分部工程的质量作出最终评定,并对中间验收资料进行签认。
④施工阶段要对工程进度、工程成本进行严格的控制,加强过程和环节的控制,确保节点工期和总工期,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⑤设计人员作为项目管理人员要到现场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施工安装活动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成本及安全、环保等目标的前提下进行,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由施工单位移交给建设单位。 (5)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最后环节,是投资成果转入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竣工验收条件
(a)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实现项目的决策目标、计划目
13
标、控制目标、完工目标,达到合同规定的竣工要求;
(b)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c)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d)有勘察、总承包、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e) 有我方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② 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的要求:
(a)整理技术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的来源、类别、保存要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的要求编制。
(b)编制竣工报告:我方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 (c)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竣工验收报告,总承包单位(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协助配合编写。
③ 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工作要求
(a) 工程项目按合同范围全部建设完成,经过各单位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准备竣工图、竣工结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发包人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b) 自验收工作:总承包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好工程竣工自验收记录报告,并编制竣工报告。
(c) 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报告,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由总承包项目部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申请验收,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d) 专项工程验收:建设单位提请规划、消防、环保、水保、质量技术监督、城建档案、电力、自来水、市政、交通、通讯、燃气、园林、白蚁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并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e)项目初验收:建设单位审查竣工报告,并组织勘察、设计、总承包和监理等单位制定验收方案;听取各单位的工作报告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检查工作是否按批准的规模进行建设,及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检查工程外观质量和有关资料,鉴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检查历次验收中的遗留问题和已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确定尾工清单及其完工期限和责任单位等;对重大技术问题做出评价;检查和审阅工程档案资料;提出竣工验收的建议日期;并对验收检查记录签字;
(f) 验收监督: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
14
提交有关质量文件和质保资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工作中的组织形式、程序、验评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定结果等进行监督。验收不通过,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g)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包括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参与,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h) 工程竣工合格后,建设单位确定竣工日,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② 工程交付阶段要求
(a) 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向我方签发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证书。已签发单位工程(子单位)接收证书的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已完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b) 移交档案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向本项目所在区域主管单位、发包人提交相应的工程档案资料。
(c) 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约定期限内,由发包人向我方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经监理人复查达到要求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再向我方出具工程接收证明。
(d) 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人应按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出指示,我方组织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我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重新进行竣工验收程序。
(e) 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6)后评价阶段
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再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通过建设项目后评价,可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
15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包括立项决策评价、设计施工评价、生产运营评价和建设效益评价。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工作需要而有所侧重。
项目后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对比法。就是将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保护等情况与前期决策阶段的预测情况相对比,与项目建设前的情况相对比,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建设项目进行后评价。
①影响评价。通过项目竣工投产(营运、使用)后对社会的经济、政治、技术和环境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来评价项目决策的正确性。如果项目建成后达到了原来预期的效果,对国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带来有益的影响,说明项目决策是正确的;如果背离了既定的决策目标,就应具体分析,找出原因,引以为戒。
②经济效益评价。通过项目竣工投产后所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与可行性研究时所预测的经济效益相比较,对项目进行评价。对生产性建设项目要运用投产运营后的实际资料计算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财务净现值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贷款偿还期、国民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经济净现值率等一系列后评价指标,然后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所预测的相应指标进行对比,从经济上分析项目投产运营后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③过程评价。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找出项目后评价与原预期效益之间的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使后评价结论有根有据,同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以上三个方面的评价有着密切的联系,必须全面理解和运用,才能对后评价项目做出客观、公正、科学的结论。 (7)质量保修阶段要求
①发包人接收证书写明的接受日期是承包人报修责任开始的日期,也是缺陷责任期的开始日期。
②保修内容和期限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承诺。保修期间,我方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承诺。
③制定项目回访和保修制度并纳入质量管理体系。
④保修期满验收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单位)组织,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商、监理单位、发包人(物业)参加。发包人(或发包人单位)签发工程项目质量保修期满验收证明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