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流年判例(实例)
丁酉 辛亥 壬子 甲辰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本造是羊刃格带正印格
按:羊刃格只宜用七杀,勉强可以用正官。财,印,均非所宜。用财只是屡成屡败,用印则空自托大一无所成、一遇冲合,则祸发不测。以羊刃是日主最强之地支,本以嫌其太强,若无官杀之制刃,就不免自以为是.妄想幻想。更复有正印扶持。益发只知有己而不知有人。同样亦忌双合双冲之时发生。
此造在二十二岁戊午年之时,大运在己酉。大运己酉与时柱甲辰为双合之运。流年戊午与壬子为双冲之流年。故此双合双冲之运岁,在此不健全之八字中,此年得甲状腺病而动手术。此造性的病态,毁打母亲,嘻笑喧哗,坐立不安。
此造为偏财格而且官透月令建禄。按理应为好格局。况大运皆入水木扶身之乡。尤其以丙子运屮,子即是癸,正完全符合甲主寅月,调候用丙、癸之旨。故此,此造之批断若以常法论断必有失误。批断此造是用三刑组合原理,运岁一旦遇之,即祸起不测。
三刑之原理为
未丑 戌未 辰辰 丑戌 卯子 午午 子卯 酉酉 亥亥 寅巳 申寅 已申
本造于乙亥大运与年柱乙未中间拱卯。卯为羊刃。运支亥与日支子会刑羊刃,当以大病临身之论。大限最多以乙丑年为期,那是运、岁流年亥子丑,并合亥卯未。构成第一组三刑原理而大凶。
乙未 戊寅 甲子 辛未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乙已 乙酉 己卯 己巳
本造为七杀格
1. 日主天元坐杀,而且年、月天干均透出七杀,当主出身平凡,
而且多尖多难,忧恼渡日。
2. 本造以乙七杀为夫星.生于酉月,乃乙绝于酉,即是夫临死
绝,必主夫婿早丧之痛。
3. 日、月干支双冲,既为七杀逢冲,亦主夫星坐绝逢冲,兼作
天元坐杀逢又冲。均主不吉祥之状。
故此综合以上三项因众而观,乃作一生多灾多难之命而论。 二十六岁,年、庚午年,子、午、卯、西会齐,主丧夫。 五十一岁,入辛卯运乃冲月柱(冲提之运),以本身已在日、月双坤。境况一落千丈,悲怆岁月。
戊午年在癸巳运中。流年合大运会火为印,印旺而扶日主,得精神病自认为有人杀她,监视她。尖眠、自言自语,又幻想为有阴鬼找她。大凡格局太弱,而运岁会日主之方成印局。皆主心脏及精神之病。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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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流年判例(实例)
庚午 辛已 庚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甲亥
此造为七杀格。
1. 此造之七杀格与一般性之七杀格颇有不同。以天干全为比
肩、劫财。而地支皆为巳午会火。大运若入日主庚辛申酉之方,则为身杀二停。反之如入木、火之方,即杀重身轻,必遭大祸。
2. 本造若以常法而论应在三十岁前后即可以论为寿终之时。以
四柱缺水,又生于庚午年、日(甲子旬中缺水,作短命之论)。可能因祖上有德或风水之影响,只落得晚景孤寂。 3. 若不以四大空亡而论.按五行齐全而论。丙子运中,齐冲年、
日干支,戊午流年,乃三午冲子,夫败之冲,而丧夫。 4. 己未年得病。以身杀三停再遇杀印相生,在冲刑之地,乃作
得病论。此造于己未年得精神病、失眠,常以为有人害她。
戊戌
乙卯 乙未 丙戌
本造为年上正财格,兼建禄格.建禄遇财本为合宜之事。以建禄格,只代表日主强。原则上必须天干要配财、官、印。否则即是经曰:纵建禄而不富。年干成财格固佳,惜因月柱天干亦透比肩。财格本为顺用之局,大忌比肩克财,何况比肩有根,适为破格之弊。再观地支年、月卯戌合火.卯未合木。木火相生,太过偏枯,燥烈之象。况又四柱五行缺水。日主乙未在甲午旬之中,乃入四大空亡之大忌。四柱滴水全无。
四大空亡即是:甲子甲午旬,旬中水绝流。甲寅甲甲旬,旬中金气杳。
可以论为三十岁以前为夭折之命,所幸十四岁~三十三岁,大运在癸丑、壬子运中,皆为水地。以此之补救,故而可以改论为得痛疾,若风水与祖坟皆良好,或可大难后得安康。己未年大运在癸丑。年支们戌运支丑,流年地支未。丑、戌、未合成三刑。是年得大疾哭泣不止。心情不安,燥烈不宁。按理。入冬即可稍形转佳。
注:流年之中,不问何等之格局。若四柱地支、大运地支,以及流年地支,会成三刑之势,必有灾异,此点最为要紧。 庚戌 戊子 丁卯 癸卯
本造为伤官格兼七杀格,在格局上有其可观之处
1. 丁生子月,以金木为调侯之用神,今庚透卯藏,调候亦不为
太差。
2. 既为伤官格,且又为伤官伤尽,兼透财佩印。俱皆符合伤官
格之喜宜。
3. 纵有七杀坐偏印,此亦只指私人生活之事,并不足以严重有
损于个人之福业。
以上是以常法而论之。
然而此造之实际还并不是按上法而推论。此造有一严重之缺点,即是年、日互换空亡。丁卯日,在甲子旬中,甲子旬以戌、亥为空亡。庚戌年,在甲辰旬中,甲辰旬以寅、卯为空亡。故此日空亡在年,年空亡在日。
年、日互换空亡。空亡一事在通常之含义,大抵是只以所坐之六神与神煞之力量作减半而论之。即是吉也作一半之论,凶亦作一半效果论。并不是重大事。设若,是年、日互换空亡,其含义则大为不同。可以视作小儿麻痺,先天性之器官缺憾等情形而视之。,论一个八字,面面俱到之详细观察,往往费时颇久。一日之中大约也只能看二三个八字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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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大流年判例(实例)
此造,为自幼二岁之时得脑炎,兼有癫痫性之发作。至今仍卧在床上。不能下地行走。不能言语,不辨父母亲人,大小便均须人照顾。故而,年、日互换空亡不可等闲而视之。 己卯 壬申 癸卯 辛酉
辛未 本造为:时上偏印格:凡偏印格,按沈孝瞻氏之论法为逆用庚午 之格局。偏印格若无偏财制枭,即不成为其用。此造非但不见偏己巳 财,反以月往天透地藏劫财。仅以此而论,三十岁以前,必然一戊辰 事业一无所成所谋皆败。独以天干壬癸辛三奇为最佳之所属。地丁卯 支虽有卯、酉对冲,以三奇之顺位列命者,不忌冲刑。 丙寅
此造既不能在格局上取胜,唯一之途径,即是壬、癸、辛之三奇天干,不可以有任何损伤。尤忌大运流年有冲合三奇之倾向。如果仍兼有用之格局在,则三奇即或有冲、合之运岁临身,亦无大碍。
一:流年丙辰双合辛酉。不成三奇之实,当以疾病而论。 二:流年丁已以合壬甲.亦不成其三奇之势,仍以疾病论。
以偏印格没有偏财制之者。通常皆以有始无终的幻想,恒常以精神失常之疾病居多。此造以前例推应以二十岁,戊戌年,双合口主癸卯乃为有病之年。此造之命论,若有风水与祖德之庇佑,应以四十九岁丁卯为其寿限。以丁卯年在丁卯运,运岁干支双合月柱壬申,双冲时往干支辛酉。三奇之势损尽其力,如在丁卯运中,慎独修身,或可有救。 乙未 癸未 丙戌 壬辰
甲申 本造是正官格兼正印格。 乙酉 1. 此造地支辰戍对冲,们戌、未相刑。年月皆为未。可以视同丙戌 四支冲、刑皆备。 丁亥 2. 日、时丙戌、壬辰,又为干支双冲。仅以此二点足以破坏任戊子 何格局之均势。 己丑 3. 何况月、时天干官、杀齐露。应作体弱多病。 庚寅
然而冲、刑重者。未必多病,可能只是事业不成,所谋皆败。月、时官杀混杂,固然是体弱多病。但也可能只是应于某些年限。因为体弱多病之含义甚广,可以指一生多病无非身体不佳,尚不致于影响其工作能力。也可能根本是一残疾之人。要区别其轻重之程度,当以下列法则而论断之。
一:日主极弱。 二:冲、刑极重。 三:互换空亡。
以上三者有其一,则是常年有病。有其二则而不能工作。三者全备则是白痴低能或者是先天性之残疾。此造兼此三项。尤以互换空亡。更为不吉。以丙戍日在甲申旬,空亡在未,乃年、月皆为日之空亡。乙未年在,甲午旬,空亡在辰,即是时为年柱之空亡。而辰时在甲申旬空亡在未、年、月亦互为时之空亡。如此交换互为空亡之下,多主为低能、白痴之论。此造自幼得脑炎而智能不足,言语不清,目不识丁之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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