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凌云小学学校章程
(2016年9月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贯彻依法治教的精神,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重庆市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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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巫山县明德白龙希望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小学,学制六年。办学目标:培养身心健康、习惯良好、品德从善、知识渊博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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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少年。
第四条 学校的核心:习惯 校训: 明德 励能 和谐 创新 校风:让一切成为习惯 让习惯成为自然
教风:爱生 博学 敬业 奉献 清廉 创新
学风:健康成长 快乐学习 提高修养
第五条 学校发展目标为以创建“六大校园”为突破口,彰显习惯特色,办人民满意学校。
第六条 学校建校纪念日为每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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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七条 学校由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和福田镇镇党委政府共同管理,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主任、工会、少先队、教师和其他人员。 第八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巫山县教育委员会任命。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或党组织提名、或群众民主推荐,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免。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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