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下属工作激情的条款使法制能确立起来,通过严格执法使法制的威严得到维护,通过公秉执裁确保法制得到施行。注:有些组织的法制之所以形同摆设或者发挥不了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管理者对法制的根本职能认识错误。受管理就是“管人”的思想影响,有的片面认为法制的根本职能和作用在于约束行为,以致许多管理者在制定法制时过多地强调禁止行为和惩罚措施,有的甚至利用法制剥夺下属正当权益或奴役下属。殊不知,群体的激情智慧是组织的生命源泉,而法制的根本职能在于激发群体的激情智慧。所以,一套完整的法制必须以激励为主体,而约束只是另一种激励措施。比如,在规定上下班制度时,很多组织只规定了迟到早退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理,而没有规定按时上下班的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奖励;又比如,国家法律规定了员工有节假日休息的权益,但一些管理者在制定法制时却把员工的权益剥夺了,有的虽然愿意付给下属加班费却不顾下属意愿强制加班,意图用法制奴役下属。就人性而言,激励能促进自觉,约束会导致挣扎,而挣扎的人是不可能为组织贡献激情智慧的。比如在一个职责任务分工相对独立且能多劳多得的组织里,如果你规定上班时间为早上8点,大多数人肯定会觉得工作又苦又累而睡懒觉迟到;但如果你规定上班时间为10点,可能大多数人在7:30就积极踊跃地上班了。二是法制缺乏机制功能。有些管理者辛辛苦苦出台某些法制后却发现执行效果不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机制功能:缺乏利益制衡或奖惩不科学。比如,有的企业规定:“部门经理解聘下属需报上级批准”,此条规定赋予了部门经理解聘下属的权力,但对部门经理的权力风险却没有规定,以致经理可能会“以权谋私”而致使下级权益得不到保障。如规定:“①部门经理解聘下属需报上级批准;②上级须3日内对解聘原因进行调查且听取被解聘对象申诉并作出答复;③上级经调查批准解聘申请的,经理可直接通知人事部门办理解聘手续;④上级未经调查批准申请的,由公司支付解聘对象2年补偿薪金;⑤上级无论调查与否都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许可解聘,经理可实施解聘而无需承担后果;⑥上级无论调查与否都不批准申请的,由上级于7日内将解聘对象调离;上级逾期未将解聘对象调离的,视为对经理能力的否定,经理职务第8起自动解除,
财务部门停发薪金,人事部门作出调整且在一年内不得在同级及其以上岗位任用”。这样规定,“部门经理解聘下属需报上级批准”就有了机制功能,既能赋予经理权力又能使他慎重考虑风险,暨规定了上级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又能确保员工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又比如,《杜拉拉升职记》电影里,公司规定“如果员工谈恋爱,其中一人必须辞职离开公司”,目的在于规避裙带关系引发的权力滥用,但却没有真正解决可能出现的权色交易甚至高职者利用手中权力胁迫低职者的问题。如果这样规定:“①同职级员工恋爱或发生性关系,须有一人辞职离开,两人均不愿意辞职离开时辞退男方;②不同职级员工谈恋爱或发生性关系,一律辞退高职级者;③非当事人举报一律奖励5万元,发现但不举报者一律辞退;④当事人中首先自我举报者(不含高职级者)一律奖励3万元且免除一切处罚,所有处罚由当事人中的另一方承担;⑤权色交易中易色方自我举报一律奖励2万元且免除一切处罚(包括不剥回权色交易中的既得利益),所有处罚由易权方承担;⑥以任何形式进行性胁迫的,无论是否发生性行为都一律辞退胁迫方并交国家司法部门处理,且由胁迫方的直接上级给予被胁迫方2万元经济补偿或选择辞职;⑦胁迫方的直接上级包庇下级胁迫行为的一律开除”。这样规定的最大益处是:一是同职级员工一旦谈恋爱就要立刻做好首先举报的打算,否则将被辞退;二是高职者如果想谈恋爱就必须做好“多年的辛苦将付之东流”的打算,因为任何低职者的献殷勤都可能是“陷阱”;三是丰厚的举报奖励和严厉的处罚会激励员工主动监督他人行为;四是权色交易中的易权方将永远处于被动状态,所以谁想用权易色真的需要慎之又慎;五是能够促使上级监督下属的行为。再比如:有的组织在规避权力滥用问题时,有时会制定“虚报差旅发票者一律开除”等规定,虽然看似纪律很严,但却是华而不实,没有真正从源头上规避问题。如果规定如下:“①5000元以下的单笔差旅费用无需审批即可到财务部门出具出差证明和出差发票直接兑付报销;②单笔报销金额超过实际消耗50元以上者均视为虚报;③虚报出差费用者一律开除并追缴虚报钱款,触及国家法律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④财务部门每报销一笔账目必须于15日内进行核实,凡发现一次虚报给予该笔报销账目双倍金额
奖励;在半年内核实发现虚报的,给予该笔报销账目同等金额奖励;⑤财务部门因工作责任心问题未发现账目虚报的,虚报人尚在本单位任职时给予财务部门负责人降职一级处理;虚报人已不在本单位任职时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赔偿亏空钱款并给予降职一级处理,也可选择辞职而不接受任何处罚”。这样就能出现几个好的结果:一是省去审批过程促使工作效率提高;二虚报费用的代价很大,任何人在打算虚报账目时首先要考虑的是财务部门会不会认真去核实,并在半年内为了获得奖励而反复核实,而半年的担忧和焦虑是许多人承受不起的;三是财务人员发现虚报费用将获丰厚奖励,为了额外创收必定会想方设法地核实,而且半年内的旧账都可以拿来核实;四是虚报人员想用虚报的部分钱款贿赂财务人员基本上不可能,因为财务人员的奖励金额远高于虚报金额;五是财务部门负责人有较大压力,如果核实不出虚报问题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三是法制中的人治空间过大。比如有的企业规定:“工作成绩优异者可以提拔使用”,因为有“可以”两个字则出现了“可以提拔,也可以不提拔”的情况,视管理者心情而定。同时,对于什么样的状况才算工作成绩优异?什么时候提拔使用?提拔使用到什么位置?没有岗位给予提拔要怎么办?管理者故意不提拔要承担什么责任?等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又比如有的在规定岗位职责之时,在阐述了一系列职责规定之后,最后附带一条“完成上级交赋的其他任务”,这意味者前面的条款都是白说。这样的法制,具有很大的人治空间,致使“工作成绩优异者可以提拔使用”等规定条文形同摆设并且容易滋生腐败行为,既不能给下属目标感使其增添工作动力,也使下属不能明确知道自己的职责任务,同时还给管理者为所欲为和滥用权力找到借口)。
驱心篇
有道是:天下根本,人心而已。臣妾(使之臣服,统治)天下者,必先怀柔(笼络人心)天下。怀柔者,意在谋心得力(目的在于
获取人心得到力量支持)。力从心生,得心得力,得力必谋天下。韩
非子曰:“凡治天下必因人情”(统治天下必须利用人的心性)。有道
是,人心不同,各如其面;权者意假力而达事,食客志藉台而揽月(管理者的目的是通过借用力量成就组织事业,下属的目的是借用组织平台实现
个人目的。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是一对矛盾,相互利用又相互促进)。是以,志不
同则心各异,心各异则力难聚(目的不同则心难齐,心难齐则力难聚)。然,散雨之滴尚可顺势聚溪而成海(散落的雨滴尚且能顺着地势汇成小溪
终成大海),流草之蚁尚可嗅味聚穴而溃堤(流落草丛的蚂蚁尚且能依靠味道聚集而使堤坝垮塌),散志之力亦必有所聚(目标不同的力量也必然能聚集在一起)。欲知力之所聚,先知力之所出。俗有云:无利不早起,
有利盼鸡啼。王韬曰:“治民之要在乎因民之利而导之,顺民之意而能之”(意为管理工作就是要根据民众的利益和意愿办事);戴震亦云:“圣人治天下,体民之情,遂(满足,实现)民之欲(引申为民
众正当的利益需求)”。是以,邦无利无民(不能造福百姓的国家不会有人依附),民无利不往(百姓得不到利益就不会积极前往),求利之性,天下动
因(人类追求利益的本性,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王夫之曰:“私欲之中,天理所寓”(追求私欲,是自然赋予人的天性)。人之所以勤事者,必系利之所驱(注:根据“物质决定意识”和“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的唯物主义观点,人
类的私欲秉承于物质世界的作用,而非凭空想象出来,人类追求欲望则是“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的具体体现。人类的行为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有行为就必然有目的,有目必因利益所系。利益是一个中性词,如果用矛盾论来剖析“利益”这个事物,它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就是为了满足中国人民的物质利益需求和精神利益需求。物质利益容易理解,而精神利益却包罗万象,如信仰、感情、尊严、价值观等。比如刘胡兰能面对日本侵略者的铡刀而英勇就义,那是因为她有信仰,如向日本侵略者屈服就会动摇信仰,信仰动摇就会使她痛苦迷茫,为了捍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