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专业社保基础知识 - 习题(含答案要点)(考试比看哦) 下载本文

害”的情况。由此判断:凡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发生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均可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2.工伤保险必须与工伤预防相结合。 答案要点: (1)对。

(2)工伤保险是对职工发生了工伤及职业病后的一种事后补偿,无论是对职工本人还是工伤社会保险而言,花费代价均比较大,而工伤预防作为一项事前的预防性行为,花费相对要少得多,因此将两者结合能够减少工伤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切实保障职工权益,更为有效。

3.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答案要点: (1)错。

(2)工伤事故属于职业性伤害,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具有明显的劳动力修理与再生产投入的性质,属于企业生产成本的特殊组成部分,因此个人不必缴费,由企业负担全部保险费。 4. 职工因公外出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同时享受工伤保险补偿和民事赔偿。

答案要点: (1)错。

(2)工伤社会保险实现的是工伤保险补偿与民事赔偿不同时享有的原则。

5.临时工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而受伤,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答案要点: (1)错。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要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其是否是正式工,发生的工伤事故均应认定为工伤。

6.建立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是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伤职工基本权益的重要条件。 答案要点: (1)对。

(2)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果没有工作社会保险制度的保证,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就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7.我国的工伤社会保险实现工伤预防及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答案要点: (1)对。

(2)实现工伤预防及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其目的是要做到预防与救治并举。既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又确保工作职工的基本权益。

8.凡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企业,其职工患职业病后均能够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答案要点: (1)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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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只有当企业职工患了国家法定的职业病,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 论述题

1.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为什么采取差别费和浮动费率? 答案要点:

(1)差别费率。即对单一企业或某一行业单独确定工伤社会保险费的提缴比例,以体现对不同工伤事故发生率的企业、行业实行差别性的负担,以保证该行业、企业工作保险基金的收付平衡。由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职工权益和工伤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因此,出于工伤社会保险的实行目的,采用差别费率能够体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奖优罚劣。

(2)浮动费率。是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每年对各行业或企业的安全卫生状况和工伤社会保险费用支出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由主管部门决定该行业或企业的工作保险费率上浮或下浮。通过费率的活动可以促使企业将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作为已任,切实保障职工的权益。

2.什么叫工伤?工伤和职业病的认定根据什么原则? 答案要点:

(1)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遇到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劳动者(雇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和准备生产劳动的过程中遇到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履行职责遭受人身伤害,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等等,不慎导致本人或他人负伤、致残、死亡的情形,这些都属于工伤的范围,应当界定为工伤。

(2)在工伤社会保险中所称的职业病,通常是指国家法律明文作出规定的法定的职业病类型。目前我国确定的职业病各类包括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等九类共四种职业病范围。

(3)工伤的认定实现无责任赔偿制度,也即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发生的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况,均应该作为工伤处理;举例来说:如劳动者在上下班路途中,发生了机动车交通事故,不管责任在哪一方,均属于工伤。但劳动者如若违法犯罪、自杀等情形的,不算工伤。关于职业病的确定。必须以职工工作的环境和诱发职工致病的成因作为依据。按照卫生部制定和颁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 案例分析题

1.某建筑施工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死伤概不负责”条款,后来该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因跳板断裂滑落,摔成重伤,施工单位要该劳动者工作自负,医疗费自理,单位概不负责。请问该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要点: (1)不正确的。

(2)本案例中的劳动合同虽然表面上是双方自愿订立的,但“死伤概不负责”一类的生死合同不可能是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用人单位约定这类条款的主观用意非常明显,是利用了劳动者的弱者地位。根据《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而是不合法的,不能作为处理职工工伤事故的依据。企业应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查、报告、处理,并要根据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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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王某,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另一骑车人刘某相撞,造成骨折。责任完全在刘某,刘对此无异议。事后王某以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为由,要求按工伤处理。请问王某的要求是否合理?能否按工伤对待? 参考答案:

(1)王某不应按工伤处理。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上下班途中和机动车事故伤害两个要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王某虽然符合上下班路途这一要件,但却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条件不符,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3.1997年3月,某集体砖厂职工与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中注明:\如发生伤亡,砖厂概不负责......\。不幸的是,该职工在第8天工作时左脚就被砖头砸伤,花去医药费3000元。砖厂以该职工已承包,合同中已有规定为由,拒绝支付与其脚伤有关的任何费用。请问,这种做法对吗? 参考答案:

(1) 不对。

(2) 根据规定,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是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并未改变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职工身份,因此企业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此合同将伤亡的风险推给职工,不符合宪法和社会保险政策的规定。

4.1996年7月7日,某县一运输公司职工,在送货路上因超车不当,与对面一货车相撞,造成车毁人亡。请问,此种情况能按因工伤亡处理吗? 参考答案:

(1) 能。

(2) 根据劳动部劳办发[1996]271号文规定,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正常工作任务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即使司机负有责任,只要不是故意犯罪、自杀、自伤、酗酒和蓄意制造交通事故,本人伤亡都应认定为工伤。

5.申诉人刘某系某制药厂临时工,于1997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药厂五楼仓库往简易货梯上装货物时,货梯突然与吊钩脱离,致使申诉人刘某从五楼坠入地面摔伤,经治疗于1997年6月23日出院。申诉人申诉到仲裁委后,在审理过程中,申诉人坚持不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请问刘某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分析要点:(1)不能。

(2)申诉人刘某发生的意外事故,根据工伤认定的原则,理应属于工伤。

(3)但此案中申诉人的请求事项必须依赖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才能做出是否支持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但申诉人拒不同意做劳动能力鉴定,只能中止审理。

6.某厂职工小A长期旷工,按照该厂厂规,扣发其3个月工资。小A得知后心怀不满,经预谋策划于某日闯入厂长办公室,持铁棍将厂长手部击伤。经鉴定为骨折,该厂长能否算做工伤?

分析要点:

(1)应认定为工伤。

(2)该厂长因履行职责,遭致报复伤害,按照工伤社会保险条例,凡非本人主动动机所受的伤害包括“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该厂长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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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某职工从家里驾驶摩托车到公司上晚班,途中与停在路边维修的公交车相撞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职工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这位职工能认定为工伤吗? 答案要点: (1)能。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要具备上下班途中和机动车事故伤害两个要件,只要不具有第十六条规定的排除事由,就应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这位职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即使其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也应认定为工伤。

8.杨某原系某厂职工,经厂方安排借调到某公司工作,并由某公司向杨某支付劳务费。99年2月,杨某在某公司工作时意外受伤。由于其劳动关系在某工厂,故杨某向所在的工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要求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该工厂认为,杨某是在某公司受的伤,应该由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请问某厂的看法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 (1)不正确。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3)本案例中的杨某虽然是在某公司受的伤,但由于其劳动关系在某厂,因此某厂应该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但由于某厂与某公司之间存在一种职工的借调关系,因此两家企业之间可以协商,如果某公司同意,由某公司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

9.某厂职工小A和小B上班期间,因互相开玩笑而引发口角,小A被小B打伤,小B被刑事拘留。小A认为,其所其的伤害是在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内发生的,要求按工伤处理,请问他的要求是否合理? 答案要点: (1)不合理。

(2)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的认定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为工作原因三个条件。

小A所受的伤害虽然符合前二个条件,但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没有关系,因此不符合工作保险中的工伤认定原则。

(3) 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申请民事赔偿,由小B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10.张某为A建筑公司的员工,一天其在某综合楼工程第十层梁上施工,梁底料突然断裂,从2.9米高处坠落,造成左手版头条关节上段粉碎性骨折。在其治疗期间,其所在的A公司被另一家B建筑公司收购。张某要求B建筑公司按工伤处理,但B建筑公司以工伤发生在A公司为理,予以拒绝。请问B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要点:

(1)B公司的做法是不正确。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当职工所在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及转让等情形时,由承继单位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张某原所在的A公司已经转让给B公司,因此B公司必须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六、实务操作题

1.某搪瓷厂职工刘某,在喷花车间工作20多年。2000年的一天,刘某感觉胸闷气喘、呼吸困难,经职业病防治所检查,被诊断为I期矽肺病。如果刘某要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她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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