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式起重机司机
操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经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起重机司机应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进行道路驾驶。
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无色盲,视力良好,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痫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病史。
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
操作人员应穿戴整齐,应将长发塞入帽内。 严禁酒后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严禁上机。
应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丢损,应及时补齐修复。
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应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应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应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应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夜间作业时,机上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 遇6 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应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起重机上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布置于易于摘取的明显部位,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应定期检查,更换过期剂料。
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应及时处理干净。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应乱放,废油不应乱泼,应集中妥善保管并处理。
起动前应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液压油充足,各轮胎气压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应牢固可靠。
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O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3次均未成功起动,则应检查原因,并排除故障。
低温起动时,应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动机驱动发动机空转几转后,方可给油起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壳。
发动机起动后,应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正常,机电压力应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0~60℃(正常工作水温75~90℃),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应无异声、焦臭气味,应无
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应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应按条的规定,做到“十不吊”。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鸣铃应按条的规定执行。 作业前的准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应熟悉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掌握起重机特性曲线的使用方法,根据特性曲线允许的工作范围来起吊物品,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作业半径、起升高度)选择滑轮组倍率,起重臂长及仰角。
2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各部位的安全装置灵敏、齐全、可靠,未经允许不应任意拆除或调整安全装置。
3 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4 发动机应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20min,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5 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的环境条件,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基础上放支腿作业,并应全部伸出水平支腿,严禁在未伸出状态下从事起吊作业。支腿不应支撑在有暗沟涵洞及地下不明构筑物上面和松软泥土地面。
6 汽车式起重机支腿时应使机身处于水平状态,轮胎不可接触地面。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7 作业时,不应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应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主臂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2 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如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应超过78°。
3 作业时,不应在起吊负荷时进行伸缩臂作业(除厂家另有规定外)。 4 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5 回转前应观察周围情况,回转前方和吊车尾部不应有人和障碍物。
6 应在被吊物体停止晃动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作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7 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应越过前支腿中心。
8 臂杆向外伸时,第二、第三节应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第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9 臂杆向外延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
10 臂杆向外延伸,当限制器发生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不应强行继续外伸。 11 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作业位置时,应防止超负荷。
12 在缩回时,臂杆的仰角不得太小,应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第三节缩回。
副杆延伸与收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 延伸或收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3 副杆需外伸时,应将第一节臂杆稍低于水平,插入副杆根部与第四节相连的旋转轴销后,取出与第一节相连的拴挂轴销,由人工旋转副杆与第四节相对接并插入另一侧连接的固定销。
4 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释放扭矩,以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5 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得太紧。 提升和降落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起吊前,应根据该起重机特性曲线表来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2 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 起吊前,检查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过卷扬警报、断路装置、幅度指示器等应灵敏可靠。
4 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将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紧。
5 正式起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30cm,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6 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理。严禁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7 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应离开操作室。 8 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应少于3圈。
应避免双机抬吊。确因工作需要双机抬吊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实施方案,并且两机性能应相同,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应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75%,单机所分担的负荷不应超过该机额定重量的80%。起吊时动作应一致,服从统一指挥,严禁回转臂杆。
行驶前,应先将稳定器上的调整螺丝松开,收回支腿,插好销轴。
行驶前,应将起重机回转制动器锁住,各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关闭上盘操作室车门。
行驶前,应用钢索将吊钩拉挂在保险杠拉钩上,但应保持一定的松动量,不应
过紧。
行驶时起重机架上严禁乘人。
应注意行驶路线上的驾空电线,桥梁与涵洞的高度和允许载重吨位,不得冒险通过。
行驶时,制动气压应大于490kPa。
起重机收班时应停在指定的停车库房(场)位置。路途应停靠在安全平坦、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指定的停车位置),应拉紧手刹车,挂入低速档。在坡道停车,车头向上坡时应挂一档,车头向下坡时应挂倒档,并用三角木把车轮塞死。
停车时应低速运转几分钟后再熄火,寒冷季节应放净未加防冻液的冷却水。 作业终了停车,应按规定进行保养。
应根据气温变化情况,选用合适的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
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应十分清洁。添加时,加油口应擦净,加油口有滤网时,不应取下滤网加油。
应减少液压系统的拆卸工作。 燃油箱应在每日作业终了后加满。
放泄液压油和润滑油,应在作业终了,油温尚未完全冷却以前进行。 检查加注油时,均应将起重机停在平坦的地方进行。
冷却水应用洁净的软水。加入冷却水时应先加入总量的80%,然后起动发动机,待冷却水温暖后,再加注满。
放泄冷却水,应待水温降到60℃以下进行。
寒冷季节,冷却水渗入防冻液的比例,应依据所在地区最低气温再降10℃的温度来决定。
发动机在更换冷却水、油料和附件后,应先空转5~10min,排除回路中气体,经检查后再补充油、水。
蓄电池的电解液的比重应依据不同气温进行调整,添加蒸馏水应在当班作业前进行。
对传动部分进行保养时,应切断动力。
应检查钢丝绳断丝根数、磨损量或其他损坏是否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检查卷筒上应无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位置应牢固可靠。
日常保养工作,应按各保修工作中的例保项目执行。 交接班应按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