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2.4服务要求: (1) (2) (3)
(4) (5)
2.2.5其他要求: (1) (2) (3)
(4)
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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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 评标程序
2.1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 定标及定标程序 (见第二章第24、25条)
4. 评标方法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5.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环保、节能、自主创新产品。
5.2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5.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5.3.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离: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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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 (5)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7)售后服务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产品没有完全符合打*号的技术指标、参数; (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3.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6)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投标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4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5.5 综合评分明细表: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例) 序号 1 评分因素 及权重 报价 40% 分 值 40 评分标准 以本次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 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20分;技术指标和配置高于招标2 技术指标 和配置25% 25 要求并体现出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更优加的,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1分,最多扣5分。 说 明 32
产品获得中国名牌或优质产品称号3 信誉5% 5 得3 分;制造厂家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制造厂家获得ISO14001环保认证得 1 分。 以投标产品近两年的销售业绩计算,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得1分;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得2分;在200万4 业绩5% 5 元以上350万元以下的得3分;在3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得4分;在500万元以上的得5分。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得0.5分;没有销售业绩的不得分。 以投标人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进行评5 财务状况5% 5 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差的不得分。 完全满足招标售后服务要求的得6 售后服务13% 13 以国家行业管理机构有效证书为准 以销售合同为准 10分;售后服务优于招标要求的, 每一项加1分,最多加3 分。 认定为节能产品的得1分;认定为7 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5% 5 环保产品的得1分;认定为自主创以国家有权部门新产品的得3分;非节能、环保自机构认定的为准 主创新产品的不得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8 投标文件的 规范性2% 2 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6.计算错误的修改
6.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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