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分公司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西南分公司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1 1.1 1.1.1

总则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中建股份“中国建筑,品质重于泰山;过程精品,服务跨越五洲”的质量方针,全面提高分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实现质量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推进分公司精品名牌战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1.2

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建二通〔2014〕446号)、《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建二通〔2015〕106号)、《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计划编制指引(2016版)》(建二通〔2017〕12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2016版)》(建二通〔2017〕13号)编制。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

本实施细则是分公司对各职能部门及各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规定,也是对各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的准则。

各项目在质量管理过程中,除应执行本实施细则外,还应执行其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等。但当本实施细则的要求高于地方法规、规定时,必须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管理原则

1.2 1.2.1 1.2.2

1.2.3

1.3

1.3.1 贯彻局的管理方针是:

以人为本,诚信守法,预防为主,不断进取,营造绿色安全环境,提供满意建造服务。

1.3.2 各项目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

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努力实现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1.3.3 各项目应积极运用住建部推广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和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提高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 1.4

术语定义

1.4.1 质量管理决策体系——由分公司质量管理决策机构、决策机制及相应办

法构成的体系。

1.4.2 质量保证体系——由分公司、项目部对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力

资源、材料物资、施工设备、施工及技术管理、商务合约等机构、岗位及其质量管理职责、办法等构成的体系。 1.4.3 质量监督体系——由分公司、项目部质量监督机构、岗位及其监督职责、

办法等构成的体系。 1.4.4 质量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质量检验、监督及管理的人

员。 1.4.5 责任工程师——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施工的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1.4.6 测量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测量及复核工作的人员。

1.4.7 试验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 1.4.8 材料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的人员。 1.4.9 巡视查验点——项目责任部门或岗位、专业分包、项目质量部门在工序

实施过程中按一定比例进行巡视抽查,发现不符合设计、施工方案及规范标准施工的情况 时及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管。 1.4.10 资料见证点-R点——即项目责任部门或岗位、专业分包在某个见证点

之前需提供有关检查记录、试验记录或报告给项目质量部,项目质量部对见证资料审核合格后还要报监理及业主代表(根据政府法规及合同约定)审核,并形成各方签字的记录。 1.4.11 现场见证点-W点——即项目责任工程师在到达某个见证点之前 ,在完

成班组自检和交接检之后 ,书面通知项目质量部,说明将到达该见证点准备施工的时间,质量部门人员届时到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如需要还应请监理方、业主方代表参加检验或试验 (根据政府法规及合同约定),并形成各方签字的记录 。如见证人员因故不能到场,可进行下一步工作,但事后见证人员应对责任工程师提供的见证文件进行审查确

认。

1.4.12 停工待检点-H点——即项目责任工程师在进行到该点之前,在完成班组自检和交接检之后,书面通知项目质量部,说明将到达该见证点施工的时间,项目分管技术、质量领导及质量部人员届时到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如需要还应请监理方、业主方代表参加检查验收 (根据政府法规及合同约定),并形成各方签字的记录。在通过验收合格之前,必须停工等待,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1.4.13 旁站点-S点——针对工程特殊过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

而设置的全过程连续监控点,应形成旁站监控记录及影像。

1.4.14 首件确认点——FAA点针对首件样板施工质量确认而设置的控制点。项

目责任工程师在完成首件样板并完成班组自检之后,书面通知项目质量部,项目分管技术、质量领导及质量部人员届时到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如需要还应请监理方、业主方代表参加检查验收 (根据合同约定),并形成各方签字的记录。在验收合格后,相应分项工程、工序方可全面施工。 2 2.1

职责分工

质量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分公司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作为分公司质量管理决策机构; 对分公司质量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

确定分公司中长期质量管理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 2.2

分公司负责人的质量管理职责

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分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

组织制定分公司质量管理规划、质量方针和目标; 建立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建立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并配足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 召集并主持分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 培养和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确定和配备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 组织评价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2.3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质量管理职责

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对分公司的施工过程质量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是: 参与编制审核分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项办法的执

行情况; 建立分公司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保证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在施工过程中的有效运行;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分公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

问题; 协调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的关系,保证生产系统健康运行;参与对质量

事故的调查。 2.4

工程质量分管领导的质量管理职责

分公司质量分管领导对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维护负监督管理责任,其

主要职责是: 协助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建立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 参与制定分公司质量管理中长期规划;

组织制定、审核分公司工程质量的管理办法,保证各项办法之间的协调

性; 组织制定并落实分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组织重大工程的项目质量策划; 组织工程质量教育活动; 组织分公司工程质量检查工作; 定期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

监督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将运行情况向分公司质量管理委员

会和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组织制定工程质量问题的预防和纠正措施;

组织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2.5

总工程师的质量管理职责

分公司总工程师对分公司的工程质量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是:

组织编制分公司质量技术标准及质量技术管理办法; 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技术研究工作; 研究、制定解决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

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等能够满足质量标准的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