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运行值班负责人根据操作预告或电气工作票的要求指定操作人和监护人,并向操作人和监护人交待清楚,由操作人从标准票库调出该份标准操作票,检查核对无误后签名。如果该操作任务在标准票库中无对应的标准操作票,由操作人根据操作任务、运行日志、工作票内容,查对模拟系统图板,逐项清晰地填写操作票,核对无误后签名。 6.5.2.3 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

操作票填写完毕,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复杂的电气倒闸操作由值长组织)该项操作的操作人、监护人根据操作任务、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操作环境、操作程序、工具、操作方法、操作人员身体状况、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等具体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6.5.2.4 核对操作票

操作人填好操作票复审无误并签名后交给监护人、运行值班负责人和值长,监护人、运行值班负责人及值长对照模拟系统图版进行审核,确认正确无误后,分别在操作票上签名。值长在审核操作票的同时要对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进行审查,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操作票。 6.5.2.5 发布和接受操作任务

值长在接受调度员发布的正式操作命令时,应录音并做好记录,接受完操作命令后值长必须全文复诵操作命令,在接到调度员开始执行的命令后,再根据记录向运行值班负责人发布正式的操作命令,发布命令应正确、清楚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运行值班负责人必须全文复诵操作命令,在接到值长开始执行的命令后组织执行。

6.5.2.6 操作人、监护人共同学习掌握危险点及控制措施,完成《电气倒闸操作前标准检查项目表》,由监护人记录操作开始时间。

6.5.2.7 模拟操作

在进行实际操作前必须进行模拟操作(模拟图板的操作)。监护人根据操作票中所列的项目,逐项发布操作命令(检查项目和模拟图板没有的保护装置等除外)操作人听到命令并复诵后更改模拟图板。 6.5.2.8 实际操作

a. 监护人携带操作票和开锁钥匙,操作人携带操作工具和绝缘手套等,操作人在前,监护人在后,

走向操作地点。在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及实际运行状态后,做好实际操作前准备工作;

b. 操作人和监护人面向被操作设备的名称编号牌,由监护人按照操作票操作顺序高声唱票,操作

人应注视设备名称编号牌,必须手指设备名称标示牌,高声复诵。监护人确认标示牌与复诵内容相符后,下达“正确,执行!”令并将钥匙交给操作人实施操作,操作完毕后,操作人回答“操作完毕!”;

c. 监护人在操作人回令后,在“执行情况栏”打“\\”,监护人检查确认后,在“\\”上加“/”,完成一 个“√”;

d. 对于检查项目监护人唱票后,操作人应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复诵,监护人在“执行情况栏”

打“\\”,同时也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并听到操作人复诵后,在“\\”上加“/”,严禁操作项目和检查项目一并打“√”;

e. 监护人在“时间”栏记录重要开关的操作时间。 6.5.2.9 复核

全部操作项目完成后,应全面复查被操作设备的状态、表计及信号指示等是否正常、有无漏项等,并核对操作命令或电气工作票的要求、模拟图板、设备实际状态三者应一致。

6.5.2.10 完成《电气倒闸操作后应完成工作表》,向值长(值班负责人)汇报操作任务已完成,记录操作终结时间,监护人在每页操作票的右上角编号处盖“已执行”章。 操作票的管理

6.7.1 操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6.7.1.1 运行管理部是确保操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是操作票是否合格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并对各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6.7.1.2 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对操作票的正确实施负管理责任,并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

6.7.1.3 安全监察部、运行管理部、发电分场、班组要对操作票执行的全过程经常进行动态检查,及时纠正不安全现象,规范操作人员的操业行为;

全过程是指从发布、接受操作预告、人员安排到建票、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制定、学习掌握、模拟操作、实际操作、唱票、复诵、监护、分步打“√”、复核、汇报等全过程中的每一执行环节;

6.7.1.4 发电分场对已经执行操作票按月统计分析和考核,并将结果报安全监察部复查,安全监察部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见和改进措施;

6.7.1.5 运行管理部要定期组织综合分析执行操作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作到持续改进;

6.7.1.6 已执行的操作票由发电分场按编号顺序收存,保存三个月; 6.7.1.7 安全监察部、运行管理部、发电分场、班组要建立操作票检查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检查日期、时间、检查人、发现的问题、责任人。 6.7.2 操作票的检查

6.7.2.1 操作票的静态检查内容(具有以下任一情况者为“不合格”操作票):

a. 无编号或编号错误;

b. 未写或写错操作开始和终结时间; c. 操作任务不明确或与操作项目不符;

d. 操作中未按规定打“√”或未按规定填写重要操作时间; e. 操作内容、顺序违反规程规定; f. 操作票漏项、并项、跳项; g. 字迹不清或任意涂改; h. 未按规定签名或代签名; i.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j. 使用术语不合规范且含义不清楚; k. 未按规定盖章;

l. 空余部分未按规定注明“以下空白”; m. 在保存期内丢失、损坏、乱写、乱画; n. 页脚填写错误; o. 每页修改超过2处者;

p. 其它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本标准。 6.7.2.2 操作票的动态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