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3.4.2 供水量估算
项目区内的水资源非常丰富,全县最大河流黄江以及东溪河从项目区经过,而项目区周围的赤沙水库P=90%的年可供水量达5000万立方米,东溪河、流冲河、大化河多年平均流量大于2.0立方米/秒。
3.4.3水资源平衡分析
项目区周围的赤沙水库P=90%的年可供水量达5000万立方米,东溪、流冲河、大化河多年平均流量大于2.0立方米/秒。项目区耕地全年需水量为1439.87万立方米,月平均最大流量是1.059立方米/秒。可见,项目区供水量远远大于需水量,完全可以满足灌溉用水需要,灌溉区内的斗、农渠经过整理后可以达到自流灌溉的网络系统。
3.4.4灌排方式分析
从项目区的水资源赋存状况和当地的种植、灌溉习惯看,项目区的水资源以地表水资源利用为主,需要对现有主要灌溉渠道作清淤处理,从公平灌渠的沙港分渠、东溪河引入项目区干渠,修建田间灌溉渠道,灌溉渠道建设均采用浆砌砖,以满足项目区的用水需要。
项目区地势平坦开阔,排涝沟纵横交错,贯穿项目区,排水便利。排水方法主要是开挖排水沟排水,将区内涝水引出项目区外。排水沟建设硬底化,以满足排水区的排水需要。
3.5 环境影响分析
3.5.1对环境的有利影响
(1)项目区目前地块零乱,基础设施薄弱,通过项目整理建设,改善水利、交通条件,可以增强农田灌排能力,改良土壤肥力,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2)项目实施后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属无污染型工程。开发整理过程中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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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考虑水利和生态建设,不仅不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相反,还可以有效治理水土流失。
(3)项目完成后,农田林网网格化,可以减小风速,降低水土流失,改善农田的小气候。
3.5.2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在项目实施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定程度的粉尘、废油、废水污染土地的现象,还有一定弃土、弃石,同时还会有一定程度的噪音扰民。要加强对工程施工期的管理,尽量减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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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规划方案
4.1规划目标
(1)该土地整理项目,保障新增耕地面积占整理面积的10%以上; (2)全面规划、综合整治,完善项目区水利、道路、防护林网等基础设施的配套程度,提高农田集约化、机械化、水利化水平;
(3)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田生态环境,改良土壤,增加耕地收益,使农民摆脱长期以来靠天吃饭的状况;
(4)调整土地产权关系,保障土地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项目区社会稳定;
(5)提高土地质量,增加可利用土地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 (6)防止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
4.2 规划原则
土地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原则是土地整理项目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专项规划,按照土地整理规划与设计、水利、农业等相关行业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根据项目区所存在的主要矛盾,因地制宜,进行全方位的规划设计,达到提高土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目的。
4.2.1项目区边界划分原则
项目区片边界划分要求各片区的地貌类型和整理类型整体一致,并保持行政界线和主要地物形态、界线的相对完整性;为了尽可能地增加土地整理的有效规划建设面积,在保障必要的生态防护的前提下,对于在边界边缘没有必要整理和目前尚无能力整理的地类,列在整理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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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土地平整原则
按照土地平整的相关要求,根据骨干沟渠、道路的走势和高程,因地就势,以田块和格田为单位进行土地平整。
4.2.3 工程布置原则
根据项目所具有的主要矛盾,结合当地生产传统和习惯,在工程技术上可行、经济合理,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兼顾的前提要求下,统一整理,统一布置。首先满足交通和排水要求,田间路、生产路和排水系统整体配套。其次是充分利用现有渠道,布局灌溉系统,结合当地实际,采用灌排分设方式。再次是因地就势,全部采用自流灌溉。最后是根据地方实际,建设田间道路两旁的护路林等防护林带工程。
4.2.4土地利用规划原则
土地利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尽可能地增加耕地面积并集中连片;在邻近居民点和交通、灌溉便利的地块布局蔬菜用地,其他耕地用于水田和其他耕作用地;田块内部均按照格田设计,实际使用时可以根据土地承包和组织形式以及农民的耕作习惯和市场需要,按照所选择的作物对相关田块进行适当调整。
4.2.5 规划的公众参与原则
为保障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尽可能广泛地争取公众参与。规划设计过程中,对规划和设计方案征求当地农民、水利、农业和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对项目区内农村社会经济和农户进行实地调查。
4.3 规划标准
海丰县赤坑土地整理示范项目的规划标准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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