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项目规划文本正文(调整稿2005-10-17) 下载本文

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2.3.4生态保护设施状况

项目区的建设特别注重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农业生产所造成污染的监测,严禁使用长效高毒的农药,控制村庄及厂矿废水直接流入农田,防止村庄周边农田受到禽畜的影响。

2.4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

项目区内包括沙大、长围、吉屿、下铺、石望5个村委会,总面积826.739公顷。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类别主要以耕地为主,面积702.160公顷,占该区土地总面积的84.93%;其它农用地面积约53.812公顷,未利用地70.767公顷。见表1-3。

表 1—3 项目区各类土地利用现状 类 型 耕 地 农用地 园 地 其它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土地 未利用地 其他土地 总 面 积 0 826.739 0 100.00 面积(公顷) 702.160 0 53.812 0 70.767 所占比例(%) 84.93 0 6.51 0 8.56 注:表中数据为2003年海丰县赤坑镇“土地分类”统计簿。

3 项目分析

3.1土地利用问题分析

3.1.1土壤肥力不高,生产力水平较低

土壤肥力是指土壤在多大程度上供应和协调作物所需营养条件和环境条件的能力,水分、养分、空气和热量是四大肥力要素。由于旱地土壤主要是由花岗岩母质发育而成,土质疏松,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土壤表层被冲刷,养分流失,

13

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土壤供肥、保肥和保水能力弱。土壤肥力不高;水田土壤由于经常渍水,土壤长期处于还原条件下,容易出现铁、锰毒害,土壤生产力水平不高。

3.1.2基础设施不完善,不利于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其一,项目区内地势低洼,排灌设施不完善,区外排水支沟年久失修,淤积十分严重,致使项目区内土地在雨季经常出现涝灾,这是影响项目区土地生产力的主要障碍因素;其二,项目区内道路主要为自然形成的土路,且大多数道路弯曲不平,宽窄不一,不利于农民生产和生活;其三,项目区内几乎没有树木,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化。 3.1.3土地利用率不高

项目区内还分布着荒废园地、废弃河涌、废弃水塘、未利用地等,土地利用率不高,限制了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原有水利设施比较落后,加上工程老化,年久失修,原有土渠渗漏严重,未能发挥水资源效益。

3.2新增耕地潜力分析

土地整理潜力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来源于未利用土地,二是来源于已利用土地的整理,包括由土地平整和田块统一规划而带来的田埂减少、零星坑塘和沟渠的平整、闲散废弃地的整理。海丰县赤坑土地整理项目的新增耕地将主要来源于其他农用地(包括废弃水面、坑塘、田埂、废弃沟渠、道路等)的整理。

新增耕地潜力分析如下: (1)未利用土地

整理区未利用土地共有70.767公顷,绝大部分为荒草地,没有裸岩石砾地和沙地等,可以全部开发出来作为耕地,可整理出耕地70.767公顷。

(2)其他农用地

项目区内有部分废弃坑塘、废弃水面,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出来作为耕地;另外,对项目区内散乱沟渠、道路重新布置,使沟渠、道路用地系数降低,增加耕地面积,共计可整理出耕地16.123公顷。

以上整理区各类用地整理潜力合计为86.890公顷,占整理区面积的10.51%。 土地整理后,通过农田水利工程和土壤改良等措施,项目区耕地将建设成为标准农田。

14

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表1-4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开发整理后结构变化 开发 地类 整理 前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 其他 地 农用地 37.689 37.689 -16.123 农用地 工矿 仓储 用地 建设用地 住宅 用地 交通 水利 运输 设施 用地 用地 未利用地 未利 其他 用土地 土地

0 0 -70.767 农 用 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702.16 702.16 牧草地 其他农 用地 工矿仓 储用地 建设用住宅用 地 交通运 水利设 施用地 未利用地 未利用 土地 其他土 地 53.812 16.123 地 输用地 70.767 70.767 开发整理后面积合计 826.739 789.050 +86.890 前后增减面积

3.3 灌溉水源分析

海丰水资源十分丰富,雨量充沛。全县多年平均降雨量为2409毫米,多年平均径流深为1600毫米,年径流总量多年平均26.2亿立方米。项目区内的水资源非常丰富,东溪河、流冲河、大化河从项目区旁经过,赤沙水库位于项目区附近。项目区水源大大满足区内四季农业生产用水的需要。

15

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3.4 水土平衡分析

3.4.1 需水量估算

项目区总面积为 826.739公顷,土地整理后耕地面积为789.050公顷。 按照《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项目区旱地灌溉保证率P=75%,水田灌溉保证率P=90%。灌溉定额采用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1999年编制的《广东一年三熟灌溉定额》中表5-1各站一年三熟设计净灌溉定额表可知,当p=90%时,海丰县砂壤土净灌溉定额为848立方米/亩,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其渠系利用系数为0.7,则毛灌溉定额为1211.4 立方米/亩。

据《广东一年三熟灌溉定额》各站设计灌溉定额典型年表,海丰县设计灌溉定额枯水年的典型年为1967.4-1968.3,再由枯水典型年灌水量年内分配率,计算出项目区各月所需总灌溉水量(项目区总耕地面积789.050公顷)和平均流量Q,列表如下:

表1-5 P=90%枯水年典型年灌水时段分配表

月份 降雨量月分配(%) 灌水量分配率(%) 每亩用水量(m3) 总用水量 (万m3) 平均流量Q (m3/s) 1.000 0.285 0 0.597 0.403 0.900 1.059 0.133 0.564 0.500 0 0 0.457 259.23 76.31 0 159.87 108.04 233.20 283.60 34.59 151.19 133.96 0 0 1439.87 218.1 64.2 0 134.5 90.9 196.2 238.6 29.1 127.2 112.7 0 0 1211.4 18.0 5.3 0 11.1 7.5 16.2 19.7 2.4 10.5 9.3 0 0 100 4 10.7 5 19.6 6 9.5 7 7.2 8 31.3 9 6.1 10 0.4 11 0.1 12 0 1 0.7 2 4.8 3 9.6 全年 100

由上表可以看出,项目区耕地全年需水总量为1439.87万立方米,保证率P=90%时项目区最大需水量在10月,其总水量为283.6万立方米,月平均最大流量是1.059立方米/秒。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