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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外包工程的规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外包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对承包商的确认,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相关部门: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被施工部门。协助主管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承包商的选择

4.1.1 承包方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并将相关的文件提报生产部审查,存留复印件备案。审查项目应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业绩表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1.2 项目需要招投标时,由生产部发布含有安全要求的招标通知书,投标单位需要出具含有安全方案的投标书,作为选取合格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4.2 承包商的进厂要求

4.2.1 承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由生产部审查同意。

4.2.2 由生产部协调其他部门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结合本公司实际,讲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重点告知。

4.2.3 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外来人员入厂证》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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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作业现场。

4.2.4 施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由被施工部门对其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

4.3 对承包商的施工监控

4.3.1 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外,并应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4.3.2 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4.3.3 在承包工程期间,应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相关考核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商。

4.3.4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本公司的统一指挥。

4.4 生产部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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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作出如下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 3、职责

安全科负责新、改、扩建工程的申报管理 4、相关规定

4.1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4.2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4.3项目施工过程

工程中的隐蔽部分,应经设计、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方可进行隐蔽。

4.4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要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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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维修制度

检修前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

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

4、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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