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长白山天然矿泉水资源保护与开发策略 (一)保护战略
天然矿泉水资源保护是实现资源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实施长白山地区天然矿泉水资源保护工程意义重大。根据长白山地区内天然矿泉水出露条件和环境特征,其保护工程规划的战略构想是,近期(十五期间)在建立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靖宇水源保护区的基础上,对集中分布和较重要的矿泉水水源分期建设抚松县漫江、露水河和泉阳,安图县二道白河,和龙市广坪和石泉洞,长白县双山,临江市花山,辉南县天龙泉和金川镇矿泉,敦化市秋梨沟等地建成9处天然矿泉水水源保护区,在十五期间使保护区总面积达到2700km2;远期(2006—2015年)建成19处天然矿泉水资源保护区,到规划期末,使长白山天然矿泉水资源保护区数量至少达到23处,建成保护区总面积不少于4000 km2。保护区的建设依据《矿产资源法》、《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天然矿泉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及地质、地貌条件由矿泉水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的划定。保护区内严禁一切破坏和浪费资源的工程及经济活动,有计划地进行生态移民,提高植被覆盖率、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对已开发利用的分散性分布的矿泉水水源地,依据《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开发企业必须严格地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设立卫生防护带,并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水质动态监测,履行相应的资源保护义务。为天然矿泉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开发战略
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长白山地区的优质天然矿泉水资源,从而实现经济的跨跃式发展。根据多年来矿泉水开发的经验和教训,从长远发展看,长白山地区矿泉水资源的开发应立足资源优势,在政府的宏观调控指导下,严格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实现长白山地区矿泉水开发的战略目标。
1、建设一批矿泉水产业基地,打造产业平台。在矿泉水资源分布集中、生态环境优良地区建设矿泉水产业基地。初步在靖宇、抚松、安图和辉南确定建设6个基地,在做好靖宇矿泉城基地建设的同时,加强安图二道白河镇和抚松泉阳镇天然矿泉水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设抚松县露水河镇、抚松镇和辉南县金川镇等天然矿泉水生产基地;延边州敦化、和龙,通化市柳河、梅河口,吉林市等地要高起点地进行规划,发展矿泉水企业,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建设矿泉水产业生产基地。
2、实施名牌战略,真正打响长白山这张牌。以长白山为标识的各类产品已在国内乃至国外形成卖点,要充分利用长白山域名资源,突出矿泉水资源产地的生态特征,大力宣传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天然、安全、营养、健康”的特色,通过市场化运作,打出唯一的长白山品牌。像阿尔卑斯山、五大莲池等著名的矿泉水水源一样,使消费者联想到名山产名水,树立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是最佳矿泉饮品的消费理念。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长白山天然矿泉水的知名度赶上或超过其他知名品牌,在矿泉水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份额。当前引进名牌只能是权宜之计,创自己的名牌产品,形成自己的名牌企业将是开发长白山矿泉水的战略目标。 3、打破常规,调整结构,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格局。根据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彻底改变多年来矿泉水开发中的规模小、产品单一、设备简陋和遍地开花、分散经营的传统模式。改组改造或联合兼并或新建规模企业。从降低开发成本入手,通过对产业实行适度的整合,把小企业做大,把小产业做强。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扩大企业规模。搞好现代化矿泉水产业基地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抓好资本运营,组建大型矿泉水企业集团。
(2)扩大产品生产能力。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协调的市场运作,使长白山矿泉水企业生
产能力形成一股力量,尽快把长白山天然矿泉水产业的整体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3)在产品的科技含量上,要把特色优质的矿泉水资源与高新技术结合起来,以实现规模化生产,提高产品加工的层次和效率。在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下,打造出长白山地区天然矿泉水生产的几只“大船”。逐渐压缩和控制遍地开花式的低水平开发,既有利于名牌的形成,也可促进资源的保护。
4、提高产品内在品质,靠精品打造名牌。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组建矿泉水研发的科技攻关队伍和引导企业自办科研队伍,加大矿泉水饮品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力争在短期内研发出一批高转化率、高科技含量的矿泉水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
5、优化投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资金是影响矿泉水开发的重要因素。政府和开发者应从不同角度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加大对矿泉水开发的投入力度。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改善投资环境和政策扶持,鼓励、扶持民营企业和吸引国内外各财团资金进入矿泉水行业,发挥民营企业的机制灵活、生命力旺盛的特点,多渠道融资,突破矿泉水产业发展中的资金制约,确保长白山矿泉水资源开发的资金保障。尽快启动矿业权市场,促进两权流转。在对矿泉水资源资产进行科学合理评估的基础上,引导矿业权人以矿泉水资源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参股或全资合作开发矿泉水。
6、根据长白山地区矿泉水资源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对某些地区或某些重要的矿泉水产地实行限制性开发。
(1)为确保矿泉水水源不受污染和确保产品质量,对城市规划区内和人口密集地区的矿泉水水源地,采取限制性开采的措施。
(2)对水质好、水量特大、自然环境优越的重要矿泉水水源,限制小规模建厂开发,确保优势资源规模开采,同时,也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渐改变资源利用方式,实现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资源的利用水平。 (三)保护与开发利用矿泉水资源的实施策略
鉴于长白山地区矿泉水资源现状及国内外矿泉水产业发展趋势,结合吉林省生态省建设的要求和国家扶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机遇,以创新的思维、超前的举措和敢为人先的胆识,逐步把矿泉水资源优势转变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快开发与保护步伐。
天然矿泉水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深入研究有关发展战略和政策问题,统筹规划、综合决策,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吉林省政府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长白山天然矿泉水资源保护开发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协调和领导保护和开发工作。组建专家咨询小组并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保护开发工程项目办公室(或领导小组办公室)。辖区各市、县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领导分工,抓好抓实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并列入干部正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奖惩。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2、加快立法步伐,完善法规体系,为矿泉水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泉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强矿泉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配套的开发天然矿泉水产业的地方性法规。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将《吉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办法》(省政府第50号令)上
升为《吉林省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条例》,建立起符合省情的、科学的矿泉水资源开发和保护的法规体系。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使矿泉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
3、加强管理,统一规划。进一步加强对矿泉水资源开发保护的统一管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要用创新的观念研究发展中问题,在依法办事的同时,积极为开发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科学规划矿泉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实施天然矿泉资源的政府储备制度,特别要控制好优质天然矿泉水资源的开发,保证质优量丰的天然矿泉水资源优先用于规模开发,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4、规范市场、引导企业实行行业自律,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政府在对矿泉水的监管中,应做到管宏观,不管微观;管规划,不管计划;管服务,不管事务;管市场,不管企业。尽快从资源管理职能转变到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上来。维护矿泉水市场秩序,适时组织专项治理整顿活动,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假冒产品,对不具备生产条件,违法生产,逃避监管的,坚决予以取缔或限期整顿,切实做到淘汰一批、整顿一批、扶持一批。严格规范市场,依法保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同时,矿泉水开发企业自身要以产品质量和信誉为本,努力开拓市场。组建行业协会,加强技术、经营管理经验交流,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档次和市场竞争力。引导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行行业自律,对矿泉水的产量、价格等方面进行自我规范,杜绝竞相降低产品档次、压价倾销,自相残杀的现象。确保优质矿泉水产品占领市场,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5、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通过宣传媒体的多种有效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长白山地区矿泉水的资源优势,使公民树立正确的资源观念,不断提高保护资源的自觉性。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对浪费、破坏矿泉水资源的行为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关于矿泉水水源地保护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姜建军 摘 要
文章介绍了我国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基本特征、与人体健康的关系、主要矿泉水类型、矿泉水水源地分布特征以及当前矿泉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情况,从矿泉水可持续利用的角度,提出了今后矿泉水的开发利用在重视矿泉水生产和流通领域中问题的同时,还要特别加强矿泉水水源地的保护。矿泉水类型的选择、矿泉水资源保护开采规划的制定、矿泉水水
源地质环境的评价和保护以及企业的科学管理是矿泉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保障。
水是人体中最重要的物质,在成人体重中占2/3,新生儿体重中占80%以上,存在于人类机体一切组织中,包括骨骼和牙齿的硬组织,与人类健康的关系十分密切。
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水源污染日益突出,一些江河流域和湖泊遭受污染,主要大中城市的地表水源不仅量变得越来越少,而且水质恶化也较突出。传统的地表水源已不能满足人们饮水安全的需求。在人们对饮水健康问题极为关注之时,一种新型饮料——饮用天然矿泉水(以下简称矿泉水)于八十年代底在我国应运而生。
矿泉水由于其富含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和多种口感而成为人们理想的解渴饮料和矿物质补充源。法国等一些国家对矿泉水的临床治病实验结果表明,矿泉水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功效。
一、矿泉水的基本特征
1987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87),1995年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改为《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1995)。该标准对饮用天然矿泉水作了具体说明: 一是矿泉水是一种矿产资源,是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人工揭露的、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水;二是以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为特征,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在天然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三是应在保证原水卫生安全的条件下开采和灌装。在不改变矿泉水的特征和主要成分的条件下,允许曝气、倾析、过滤和除去超标而影响感官性能的铁和锰,或加入二氧化碳;四是禁止用容器将原水运至异地进行灌装。
上述几个方面概括了矿泉水的特点,即:矿泉水是在天然条件下,通过地下深循环形成的,其化学组分、气体组分或微量元素等的含量必须有一种或一种以上达到规定的界限值,且不超过限量指标,卫生学指标又符合饮用水水质要求的地下矿水。
国家标准中不仅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9种特殊化学组份的界限值,而且还规定了某些元素和组份的限量指标、污染物和微生物指标。作为饮用天然矿泉水,对于水质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对众多的微量元素而言,既要达到界限指标的规定,又不能超过其最大溶解浓度,尤其是一些毒理学指标。如汞、酚、镉等;如污染物指标中,对氰化物、亚硝酸盐等规定了它们的浓度上限。 二、矿泉水与人体健康
饮用水中是否含有矿物质元素及含量的多少,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在人体结构中,水的平均含量要占到65%左右,血液中含有60多种化学元素,且大部分是微量元素。由于人类在长期的适应过程中,通过新陈代谢与周围的环境进行物质交换,使得人体内各种化学元素的平均含量相互适应。在自然环境中的元素,几乎都能从人体中发现。元素周期表里第48种以前的元素中,有25种被认为是人体必需元素,有11种元素构成人体细胞、组织、器官、体液和血液的主要成分,而且各有其特殊的生物学功能。人体中所必须的微量元素虽然量微,但它们却是维生素、激素和酶系统不可缺少的组份,担负着特定的生物学功能作用。例如,锌和铜是矿泉水评价指标,是人体中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锌不仅是构成蛋白质的组份,而且它还是使血液中碳酸盐释放二氧化碳的酶的一个组份。锌元素对创伤的修复和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