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政策有着极为深刻的渊源,而且有很多学者认为吉登斯成为了布莱尔政府的精神导师。他的思想对布莱尔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布莱尔的第二代福利思想的影响。布莱尔认为:第二代福利是要给人以扶持而不仅仅是施舍,福利应是成功的跳板,而不仅仅是安全网,这体现了吉登斯的“积极福利”思想;第二代福利能适应妇女从家庭走向工作的趋势,强调公民身份是建立在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之上,这符合“无责任即无权利”原则;第二代福利鼓励地方决策,鼓励公共部门与私人合作,而不仅仅是政府发号施令,这体现了吉登斯的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建福利国家的思想([英]托尼·布莱尔:《新英国——我对一个年轻国家的展望》,世界知识出版社, 1998)。二是对布莱尔政府的福利政策的影响。布莱尔政府于1998 年10月推出了全面改革福利制度的总体规划,这一规划的总体原则是“有付出才能有所得”,总体思路是“为有工作能力的人提供就业机会,为失去工作能力的人提供生活保障”(王振华:《布莱尔主义和新的“中左”运动》,《欧洲》, 1999(2))。可以说这一规划很好地体现了吉登斯的“无责任即无权力原则”和“积极福利”的思想。
数据表明,吉登斯的福利思想在英国的实践中已取得显著成效。工党减少补贴、增加教育和培训的政策以及“从福利转向工作计划”,使英国在1999 年的就业率达到75%,而整个欧洲的平均就业率为61%(张文成:《吉登斯评英国工党政策的得失》,《国外理论动态》, 2001 (10));同年英国的失业率也大大低于欧盟的平均水平,英国的失业率为4. 3%,而欧盟15国的平均失业率则为9. 2%(《世界经济年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
另外,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吉登斯的积极的社会福利思想也对我国刚刚起步的社会福利政策的健全和完善也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我国的西部开发战略以及解决
“三农问题”等等都可以将吉登斯的建设社会投资型的国家思想作为参考,他的培养“自发的带有目的性的自我”的思想,事实上在我国的某些领域已经可见端倪,他的“无责任即无权利”的思想已经在我国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逐渐推广开来。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应该在加强和完善现有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的借鉴外国的优秀的指导思想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和人民的生活习惯及风俗传统,并与制度的创新相结合,制定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民的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福利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