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件油漆涂层及镭雕符号检验规范解析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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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实验前应将所有的试样在GB/T 9278所规定的标准环境中放置24h以上,并在标 准环境下进行测试;

2) 二次附着力指长期耐久性试验后所进行的附着力试验;

3) 室外耐候性:由于室外耐候性试验周期较长,产品开发前期应以实验室加速光 照老化试验作为判定产品性能的依据,待室外耐候性试验结果后,以室外耐候 性试验结果为最终判定的依据;

4) 进行色差与失光项目检测时,需在检测前进行抛光处理; 5) 适用范围选项中符号“○”表示适用;“—”表示不适用。 6) 亚光黑光泽可以不检测;

7) 检测用板由喷漆厂家制作后随货提供,标准板由上开客户提供;如客户没有标准板,以本公司最新封样为准。

5 检验方法

5.1 镜面光泽度

根据 GB/T 9754 采用20o检测法对油漆镜面光泽度进行检测。 5.2 漆膜厚度

根据 13452.2 检测方法对漆膜厚度进行测量。 5.3 色差(△E)

采用目视观察法对油漆色差进行检测,若目测结果无法确定则通过标准色板对比或 色差计、色差仪进行检查。 5.4 铅笔硬度

根据GB/T 6739 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检测。 5.5 附着力

根据 GB/T 9286 划格法进行试验检测。 5.6 耐冲击性

根据 GB/T 1732 方法进行落锤试验检测。 5.7 耐酸性

根据 QC/T 484-1999 要求以GB/T 9274 所述操作方法将0.1NH2SO4 溶液,滴在附着 在试样板上的圆环(35mm)内,在20℃下经24h 后清洗观察。 5.8 耐碱性

按 GB/T 9274 方法将样板浸入(55±1)℃含0.1N 的Na0H 水溶液中,经4h 后检查 漆膜被溶解状况。

5.9 耐清洁剂和人工汗液的稳定性 5.9.1 试验介质

— 含水的表面活性剂溶液,带0.5Vol.-%的表面活性剂,例如”Pril”(“布雷尔”)。 — 含氨和酒精的洗涤溶剂,例如”阿耶克斯风窗清洗剂“(未稀释的)。 — 洗涤用汽油(沸腾范围II,按DIN 51631 ,80/100 ℃ — 酒精,按TL 52117。 — 试验介质“人工汗液“:

溶液 A:0.75 Vol.-% 醋酸[配方:7.5 ml 100%的醋酸, 添加1 l 蒸馏水]

溶液B:含水的氨溶液,也就是0.036 重量-%和0.5 重量-%的NaCl[配方:1 g 的

NH3 –溶液(25%)和蒸馏水混合至690.72 g (“实际上”:690 g ),添加3.47g 的NaCl] 。 5.9.2 滴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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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借助于滴定管在油漆表面上滴0.1 ml的液体,持续作用10min 后,置于60℃的循 环空气老化箱内干燥30 min。放置24 小时后,对表面进行评价。 技术要求:

— 无油漆色调,光泽度和油漆结构的改变。

— 当用润湿的抹布也擦不掉的情况下,才可以确定光泽度的改变。 5.9.3 耐磨损特性

试验:用由清洁剂浸透的摩擦布,在沾色试验仪上擦拭10 个行程。见注释5.9.1 条。 技术要求:

— 油漆表面评价:无油漆色调,光泽度和油漆结构的改变。当用润湿的抹布也擦不掉 的情况下,才可以确定光泽度的改变。

— 摩擦布的评价:摩擦布的流痕相当于DIN EN 20105-A03 灰度尺色牢度4

5.10 耐汽油性

将普通汽油轻轻沾湿纱布,在被测试样上横向左右 10mm 的范围内以1 秒/次的速度 连续擦10 次。 5.11 耐酒精性

用薄纱布轻微浸润 10%的乙醇,在20KPa(200g/c ㎡)的负载下,以50mm/s 的速度 不断摩擦试样板200 次。 5.12 耐水性

根据 QC/T 484-1999 标准及试验方法,将准备好的试样封边完成后,将其3/4 的区域 浸泡在(50±1)℃的恒温水浴(试样投入前水质无色、清澈且电导小于2μs/cm,试样过程中水质电导不应超过2μs/cm)中保持8h,再停止加热,在设备中自然冷却16h 为一个周期,循环15 个周期后再观察漆膜情况。 5.13 耐潮性

在(50±1)℃相对湿度95%RH 以上的环境下存放240h,水洗后自然状态放置2h,再 检查漆膜状态及二次附着性。 5.14 耐热性

在烘箱中放置 168h,待其冷却到室温后,检查涂膜状态和二次附着性。烘箱温度应 低于材料规范中所规定的热变形温度,在80℃、90℃、100℃、110℃、120℃等五个等级 中选取最高温度等级,如果材料热变形温度低于80℃,则取80℃作为耐热试验温度。如 果材料规范中规定了0.45MPa 和1.8MPa 的热变形温度,则选取1.8MPa 的热变形温度值。

5.15 耐制动液

根据 QC/T 15-1992 要求,测试样浸入HZY3 制动液中,2h 后观察变化情况。 5.16 耐温变性

按以下条件进行一次循环:(60±2)℃×3h →(-40±2)℃×2h →[(50± 2)℃,95%RH]×16h →(60±2)℃×2h,然后再评价二次附着性。 5.17 耐磨损性能 5.17.1 概述

试验按 PV3906 和第5.19 条

5. 17.2 沾色试验仪耐干摩擦布100 次行程

— 油漆表面评价:相对于原始状态无可见变化,例如漆层结果的变化或者造成颜色擦 伤的摩擦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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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擦布的评价:摩擦布的流痕相当于DIN EN 20105-A03 灰度尺色牢度4 5.17.3 沾色试验仪耐湿摩擦布 100 次行程(水)

— 油漆表面评价:相对于原始状态无可见变化,例如漆层结果的变化或者造成颜色擦 伤的摩擦痕迹。

— 摩擦布的评价:摩擦布的流痕相当于DIN EN 20105-A03 灰度尺色牢度4 。

注释:所谓“湿”,也就是说“浸透了清洁剂”的摩擦布,至少要在这种介质中存放 1min,紧接着至于滤纸之间,迅速吸去其介质。 5.17.4 沾色试验仪耐干摩擦布2000 次行程

用于重负荷区的零部件(例如方向盘,开关手柄)

— 油漆表面评价:相对于原始状态无可见变化,例如漆层结果的变化或者造成颜色擦 伤的摩擦痕迹。

— 摩擦布的评价:摩擦布的流痕相当于DIN EN 20105-A03 灰度尺色牢度4 5.18 室内耐候性试验(人工老化试验)

按外饰塑料件 800h,内饰塑料件350h 标准进行GB/T 16422.2 的试验,试验后的漆膜表面经抛光处理应符合表1 中关于漆膜外观的要求;检查外观后,用锐利的刀具在漆层上划线,划线格式见图1,深度达到基体材料,然后以交点为中心,用宽20 mm 的胶带纸一端贴牢在刻印上,另一端与涂膜表面垂直,然后在瞬间拉下胶带纸,求出漆膜残留 面积率,并满足表1 中经耐候性试验后漆膜残留面积率的要求。

b —— 胶带纸宽 c —— 试样宽 d —— 试样长 漆膜残留面积率= x/( a*b) 100% 式中:x —— 残留漆膜面积。 实验室氙弧灯试验参数要求:

氙气灯光照度:波长290nm<λ≤800nm,辐照度550W/m2; 照射方式:全照射试验,无黑暗周期; 温度:65±3℃; 相对湿度:(65±5)%;

喷水周期:每次喷水时间18min±0.5min,两次喷水间隔时间102±0.5min; 试验周期:外饰件塑料件800h,内饰件塑料件350h。 5.19 耐磨

按 DIN EN ISO 105-X12 的沾色试验仪或现存的其他品牌的等效仪器,同样也可以用一 个带支架的轻金属碾子来代替(见下图) 轻金属碾子: 重量: 40 g 直径: 20 mm 长度: 52 mm

支架: 重量: 11 g 厚度: 5 mm 宽度: 20 mm 长度: 45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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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一张 3mm厚的聚酯-聚氨酯泡沫材料(粗密度:40±5 kg/m3)围绕在碾子上并粘贴 好,再把它与摩擦试验对象(大小相同的凸模)一起裹得紧紧的,以便他们不可能出现 相对运动。

轻金属碾子要安装得使其支承力于凸模的支承力相当(900 g)

6 试样要求

6.1 试样板(未涂漆质地)

试样所使用的试样板应与涂装件的基体材料相同;每批来料供应商应提供本批油漆在相同工艺条件下制作的色板三块。 6.2 试样涂装条件

试样涂装应在标准条件与环境下进行,所使用涂料应与涂装零件涂料相同,涂装规 格与涂装零件相同,如要求有清洗工序,清洗后应放置于标准存放室内,并在清洗后48h 内进行涂装。 6.3 试样熟化

试样涂装完成后,在测试环境下熟化一周后用于试验。

7 检验规则

所有产品须检验合格后,并附上检验合格标志,才能入库。 产品的检验分入库常规检验和型式试验。 7.1 常规检验

所有产品须通过 4.2 所包含的常规检验项目,检验比例为百分之百全检,经检验合 格后,并附上检验合格标志,才能入库。 7.2 型式检验

7.2.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b)老产品转厂生产的定型鉴定;

c)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结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质量一致性检验; e)产品停产超过一年,恢复生产时;

f)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g)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4.3 及第5 章的全部内容。

7.2.3型式检验的数量为3件;检验中若有不合格项目时,对此项目应以加倍的数量进行 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时,则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

8 包装、运输和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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