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学会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一)学会会员;

(二)实际从事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或管理工作满5年,年龄不大于65岁;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提出咨询意见;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具体咨询工作; (五)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七条 专家库专家应符合以下专业技术要求:

(一)从事测绘技术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二)从事测绘管理工作,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以上学历。

第八条 被推荐专家需向市测绘学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推荐表;

(二)近五年来所承担测绘项目或参加测绘科研活动材料; (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专家库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可以独立的为我市政府决策、测绘与地理信息项目咨询提供咨询评价意见;

第 32 页

(二)提出专家意见时,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三)对专家库的管理提出意见; (四)以书面方式辞去专家库专家资格。 第十条 专家库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的进行咨询评价; (二)对所提出的咨询评价意见署名,并承担责任; (三)对所知悉的决策咨询及相关材料有保密义务; (四)接受学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 受学会委托,专家库专家可参与以下工作: (一)评选学会优秀论文; (二)评选市优秀测绘工程; (三)重大测绘工程技术咨询; (四)测绘工程招投标评议; (五)学会要求参与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专家库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学会可终止聘任,并在专家库信誉栏中记录不良行为:

(一)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影响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二)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 33 页

(三)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咨询工作任务,影响工作进行的; (四)在测绘与地理信息咨询项目中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终止聘任需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 34 页

宁波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学会监事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会员大会设立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本会的业务活动及财务情况,对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条 监事的任职条件:

(一)未担任学会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 (二)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三)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四)身体健康,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第三条 监事由理事会提名,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与会员大会任期相同。监事可连选连任,但不超过两届。监事会成员由3-5名监事组成。 第四条 监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经监事会委托,核查本会财务状况,有权要求理事会及相关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报告;

(二)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三)列席理事会会议;

(四)根据章程规定和监事会委托,行使其他监督权。 第五条 监事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执行监事会决议,维护会员利

第 3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