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2、灭火和疏散专项预案

一、火灾发生后,发生火情人员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并同时拨打119救援,报告内容应有起火原因、火势情况等,并积极采取灭火行动。

现场负责人接到失火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全力组织消防小分队灭火的同时报告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 二、灭火方法:遇到一般性可染物燃烧时可用水、土、消防器材等迅速扑灭火源,若遇电器失火时,应首先关掉电源,然后方可进入火区灭火。在电源未关闭的情况下,严禁用水或非电器用灭火器灭火,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三、火方法

1)隔离法 2)制熄法; 3)抑制法; 4)冷却法。 根据火灾原因及火势情况,灵活选择应用,当火势难以控制且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应立即拨打当地电话119,请求支援。

四、事故的调查、分析:灭火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准确的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写出调查报告。

五、应急指挥人员分工:

总 指 挥:王 鹏

副总指挥:卫 星 张新民 王晓兵

指挥部成员:王 琦 杨彦文 张春龙 马长星 陈曙博

王 靖 崔国栋 薄凯雷 李长虹 张秀峰 程国中 张伟亮 韩晓飞 赵志民 刘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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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振民 郝 虎 徐永琪 付 宇 王家龙 孔 明 邱德强 王 浩 王武杰 李茂清 李开拓 汪 琦 孙 浩 韩永昌 张 立 公安报警电话:110 消防电话:119 医疗救护: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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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精神,制定了总包部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救援范围

本预案救援范围是指特种设备(提升机、塔吊、搅拌机、打桩机、装载机、挖掘机)以发生的重特大设备事故。 二、事故分类

本《预案》所称重大事故是指在我项目部造成特大人身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者受伤5人(含5人)以—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5人,或者受伤5—1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三、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总 指 挥:王 鹏

副总指挥:卫 星 张新民 王晓兵

指挥部成员:王 琦 杨彦文 张春龙 马长星 陈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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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靖 崔国栋 薄凯雷 李长虹 张秀峰 程国中 张伟亮 韩晓飞 赵志民 刘 铭 姜振民 郝 虎 徐永琪 付 宇 王家龙 孔 明 邱德强 王 浩 王武杰 李茂清 李开拓 汪 琦 孙 浩 韩永昌 张 立 公安报警电话:110 消防电话:119 医疗救护:120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制定实施救援方案,指挥救援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四、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发生特大事故后,根据险情与公安、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联系。

(四)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特大事故发生后,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

总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二)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方法,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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