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缆型综合管廊监理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线缆型综合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项目竣工验收监理程序图(图六)

施工单位 各单位工程竣工 施工单位提交 工程技术资料 质量签证文件 工程结算资 现场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 合 格? 否

业主组织有关各方全面验收、检查 是 同意验收? 否

质量等级评工程定 质量监督站质量认证 签署工程验收证书 工程交接 使用、保修 支付工程款 图六 项目竣工验收监理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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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

一、主要监理程序

1、工程单元划分已经获得批准,而且相关单位、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报告已得到批准,是审查分项工程开工的前提。

2、要求承包人在开工前7天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予以审核,并及时报驻地审批报告中至少有以下资料:

(1)分项工程及所属单位、分部工程的名称,分项工程范围及起讫桩号。 (2)承包人有关标准试验资料、监理平行验证试验资料及总监办试验室批复的函件。

(3)承包人有关测量放样资料、监理复核的测量资料 (4)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流程。

(5)管理模式、体系、组织机构(框图),人员岗位构成、职责划分。 (6)投入的机械设备种类、规格型号及劳动力安排情况。 (7)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详图及分项工程交底单。 (8)施工进度计划。

(9)质量保证体系、环保及安全保证措施。 (10)其他需要的资料。

3、驻监理现场检查分项工程的开工条件:场地布置(三通一平)、材料(水泥、钢材、砂石、模板及支架料、必需的半成品等)储备、施工便道、机诫设备配置、测量放样的桩位、实际环保及安全保证措施,等等。 4、审批内容

施工方案、质量标准、质保措施、准备工作(工、料、机)、施工进度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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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衔接、环境保护和安全保证措施等。 二、施工监理程序图框

分项工程开工准备 施工图审核及交底 编制施工方案 进行测量放线 材 合格 料机械准备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准备 准备完成 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审核 分项工程开工由驻地监理审批(7天内) 承包人收到批复申请 分项工程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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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缆线型综合管廊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主要监理程序 1、一般要求

(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已得到批准、施工方案、方法的全部细节以及相应配备的机械设备状况、原材料储备及检查试验结果、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结果、测量放样成果、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证措施等,均经监理工程师逐级审查符合要求,方可开工。任一桩位钻孔作业前,都必须得到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

(2)承包人应详细记录每根桩的施工过程,记录格式符合本项目监理细则要求,并应妥善保存全部记录资料,保证为监理工程师提供检查和调用方便。 2、事前质量监理要求:

(1)监理人员对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在现场的沟槽开挖前应熟悉和审核各专业设计图纸,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施工技术交底会议。由设计人员介绍和说明,施工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可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经设计人员认可,才能实施。

(2)审查承包商资质,审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资格,对特殊工种人员(如焊工、起重工、安装工)要持有操作证,由监理人员认可后才能实施。 (3)组织讨论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承包单位不得擅自改动。对工程中技术难度大的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部分,需要承包单位做出专题技术施工方案及相应的技术措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专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实施。

(4)在沟槽主体结构施工时安装施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砼浇筑作好一切安装前期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检查并签认隐蔽工程验收单,在安装开始前砼浇筑施工时,做好设备基础尺寸大小位置、标高、坡度等,必须符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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