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车辆管理规程 下载本文

4S店车辆管理规程

一、 总则

1. 目的:为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和企业发展变化的需要,提升公司形象,提高管理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公司车

辆管理,合理有效控制车辆各项费用,并进一步加强公司运营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现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修定《车辆管理规程》。 2. 释义

2.1 公务车:是指根据工作性质和业务需要而提供的业务用车、由集团统一购买、负责缴纳各种费用、所有权

归所在子公司的车辆,员工仅有在处理公务时具有使用权。 2.2 试乘试驾车辆:

2.3 购车借款:是指按不同职级,公司向员工提供额定标准的购车借款。

2.4 汽车费用补贴:是指按不同职级,公司每月对员工发放额定标准的汽车费用补贴金。

二、 公务车辆管理

1. 公务车管理职责:

1.1 公务车实行归口管理和使用部门日常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1.2 公务车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务车的审核、协议签订、保险费、相关通行费、油卡冲值

等费用缴纳。

1.3 行政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里程台帐,每月对车辆里程数进行统计。 1.4 公务车费用的报销部门为财务部,由财务部对费用单独设立帐户进行管理。

1.5 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检查、考核制度执行情况;日常管理和使用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制度和日常管理。 1.6 日常管理部门经理为交通安全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交通安全责任的组织落实,执行车辆管理规

定,负责安全教育,对车辆的规范、安全使用承担管理责任。

2.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范:

2.1 公务车调派权统一归属行政管理部,公务车钥匙统一存放于行政管理部。 2.2 严禁公务车辆私用,违者严肃处理。

2.3 因业务需要使用公务车辆,须到行政部填写《公务车放行条》,并在保安室填写出车公里数和回车公里数,

否则被视为公车私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保安队有权限制未填写《公务车放行条》车辆出行。

2.4 公务车使用后须在当天下班前开回公司,车辆钥匙须交还行政部,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前申请或致电行政部

申请。

1 2.5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当地交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无交通违章行为,

确保安全行车。

2.6 车辆使用人在使用车辆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外表及内饰进行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行政

部汇报,在得到确认后方可出车。如果未经核实车况有异常而出车,因此导致的问题由驾驶者负责。 2.7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公务车借给无驾证的人驾驶。违反规定的,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罚,直至作

开除处理。

3. 车辆驾驶管理

3.1 驾车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车、实习驾驶员不准驾车到外省市和上高速

公路行驶。

3.2 驾驶人员必须牢记“三不”(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超车)、“五知”(知车辆情况、知货物装载、知

道路特点、知行人动态、知气候变化)。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认真掌握安全行车规律,做到礼让三先,谨慎驾驶。

3.3 对违章、事故多发的驾驶员应当确定为重点管控的驾驶员。

3.4 严格执行机动车辆事故上报制度,对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根据公司《员工奖惩条例》严肃查处。

三、 试乘试驾车辆管理

1. 试乘试驾车辆由销售部负责日常使用。仅提供客户试乘试驾使用。每天早班到行政部领钥匙,晚上下班前将当

日使用日志和钥匙一并交于行政人事部。

2. 试乘试驾车辆在提供给客户驾驶之前,审核客户驾驶资质,销售部销售代表必须跟车试乘试驾。 3. 试乘试驾车辆,如果在公司内试驾,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如果在公司外试驾。 4. 在试乘试驾完后,销售代表必填写车辆使用台账,清洁车辆,及时将钥匙交给钥匙保管者。 5. 试乘试驾车出门放行,保安凭部门经理批准的通知放行,保安处做好进出登记。 6. 如果公司需要安排试乘试驾车作为公务车使用时,申请部门按照公务车管理办理。

四、 客户维修车辆管理

1. 客户维修车辆由销后服务部归口管理。服务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2. 严禁动用客户车辆外出办理公务或私事。

3. 客户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移动时,每个环节交接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对车辆状况进行确认,否则,出现问题,车

辆当时所处在的环节(岗位)承担责任。

4. 维修需要外出路试时,必须填写《维修路试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路试。门卫凭批准的《维修

路试申请单》予以放车,并做好登记。 5. 严禁路试人员借路试办理个人私事。

2 6. 在维修服务中,如果客户需要提供送车或接车服务,接车或送车人员必须填写《外出办事申请单》,由服务部

领导批准后,方可放行。否则,按照私自动用客户车辆论处。

7. 服务部所有准驾驶人员在驾驶客户车辆过程中,公司内行驶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的速度;外出必须严格遵守《道

路交通管理法规》,确保行驶安全和客户车辆完好;爱护客户车辆,保持清洁,严禁吸烟。凡因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罚款或发生事故,按照公司《违章行车和交通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 违章行车和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1. 违章行车处理

1.1 所有车辆外出,凡因违返交通法规而导致的罚款,均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

1.2 商品车外出,凡因证照、手续不全而导致交警罚款,如果事先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则由销售部经理个人承

担。如果事先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则由公司承担。

1.3 商品车外出,证照手续齐全,但因驾驶人员未按指定路线行驶(绕道行驶)导致罚款,则由驾驶人员个人

承担。

2. 交通事故处理

2.1 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者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要求履行义务,迅速报警,并同时向公司领

导汇报。有自然险情的情况下,如车辆因此发生故障的,应迅速向保险公司报警。

2.2 部门主管应尽可能到达事故现场,如不能及时到达现场,也要做到了解事故原因及交警处理结果,并以书

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汇报。

2.3 当事人必须把所有材料递交给行政人事部,以便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事故车理赔。

2.4 保险公司赔偿的不足部分,应根据《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我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由当事

人和公司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如下:

当事人责任比例 无责任 次要责任(50%以下) 同等责任(50%) 主要责任(50%以上) 当事人承担费用比例 0 30% 50% 70% 公司承担费用比例 100% 70% 50% 30% 2.5 凡因违反公司用车规定或私自驾驶公司车辆(含商品车和客户维修车辆)外出而导致交通事故的,无论责

任如何认定,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100%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公司还将根据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2.5.1 商品车,由于公司未上保险或保险公司拒赔,所有维修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5.2 商品车,由于事故导致折价销售,折价部分由当事人承担。

2.5.3 客户上牌前委托我店保管的商品车,如果由此产生的客户索赔,由当事人承担。

3 2.5.4 维修车辆,如果客户车辆保险单失效或保险公司拒赔,所有维修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5.5 维修车辆,由于事故导致客户要求自费维修费用折价,折价部分由当事人承担。 2.5.6 维修车辆,如果由此产生的客户额外索赔,索赔部分由当事人承担。

2.5.7 除上述经济赔偿外,公司还将根据责任人违反规章制度情况,另行给予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3. 内部移车事故处理

3.1 如果当事人是违反公司内行驶速度规定和安全规定而导致事故的,当事人按照成本价承担100%责任。并另

追究违反公司安全制度的责任。

3.2 非公司指定驾驶人员造成事故者,承担100%责任。并另追究违反公司安全制度的责任。 3.3 由于驾驶前未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而导致车辆损伤或物品丢失,当事人承担100%责任。

六、

行政处罚规定

1. 公车私用者,当事人第一次处罚200元;第二次处罚500元,并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处罚1000元,并作开除处

理。

2. 私自动用客户车辆者,处罚当事人1000元,并作开除处理。 3. 未经许可擅自将车辆不停回公司者,罚款100元。 4. 驾驶员未做好车辆使用记录的,每次罚款20元。

5. 驾驶员驾驶车辆出公司手续不全而放行,处罚门卫保安人员50元。

七、 车辆停放管理规范

公务车辆、试乘试驾车辆统一停放于公司围墙内南侧停车区(两座保安岗位之间,广丰试乘试驾车按原要求停放),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私人车辆统一停放于公司围墙内东侧停车区,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八、 公司员工购车借款、补贴适用对象

1. 享受购车借款和车辆补贴的对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或业务需要而须配备交通工具的特殊岗位人员。 2. 购车借款和车辆补贴的方式及标准:

2.1 购车人可享受一定数额的购车借款,购车借款金额和还款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1

职 务 总经理 借款标准 6 还款年限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