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宋代词人秦观的研究 下载本文

兹。”(《淮海集》卷14)究其原因,他认为是士大夫私心太重。进用于嘉祐之前者,以差役为是,免役为非;进用于熙宁之后者,正好相反。他们都据偏守独,不能出于至公。在他看来:“差役之法,虽曰迭任府史胥徒之士,率数年而一更。然而捕盗者奔命不遑,主藏者备偿无筭,囷仓竭于飞輓,资产破于厨伟。这就是说,凡由州县胥吏所担任的差役,数年即可更换,甚至可以升官。而由百姓所供的差役,或转辗道途,疲于奔命;或包赔损失,以至倾家荡产。很显然,他认为差役法破败百姓,甚于水火。

对于免役祛,他同样认为有利也有弊;“免役之法,虽曰岁使中外之民悉输僦直,以免其身。然而平估至于室庐,检括及于车马,裒多以为宽剩,厚积以为封桩,则其弊又有甚于差役者。”他看到免役法之利,民户只要缴纳免役钱,就无差役之苦,就能“归于畎亩,不违农时”。而其弊在增加了城乡贫民的负担。因为差役原来由乡村上、中户轮流充当,而实行免役法后,下户也要纳役钱。未成丁户、单丁户和女户的经济条件以不好居多,则要纳助役钱。除规定的免役钱外,还要纳二成免役宽剩钱。在执行过程中,很多地方还超过,达到四五成。为了敷配钱数,胥吏肆意抬高户等,“平估至于实庐,检括及于牛马”,必然常有发生。免役法的推行,扩大了赋敛征收面,王朝得到巨额收入。元丰以后,皇帝内藏库即封桩库逐新增多,以便储存金帛和缗钱。因此,秦观指责免役法苛民,那是客观事实。但他称“其弊甚于差役”则是错误的。免役法用货币代替极为苛重的徭役,大大减少了充役人数,使民专力于农,促进

了社会生产的发展。此法按户等纳钱,拥有大量田产的豪富之家,就不得不多负担一些,有利于抑制兼并。正由于此,当司马光奏请罢免役法时,过去反对新法的苏轼、李常等人就与之激烈论争。苏轼说:“差役之法,天下以为未便??农民在官,贪吏狡胥,百端蚕食,比之雇人,苦乐十倍”(《续资治通鉴》卷80。元祐三年二月乙酉条)。司马光虽言各地奏章“无有不言免役之害者”,实际上则是“四方惊顾,众议沸腾,皆思雇而厌差”。

关于实行市易法,王安石说:“市易之法成,则货赂通流而国用饶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0,熙宁四年二月庚午条)他公开承认此法既为商品流通,亦为增加财政收入。这是由官方直接经营商业,目的为限制富商乘时射利,在流通领域内进行垄断。在实施过程中,正如苏拭在《上神宗皇帝书》中所说:“今官买是物,必先设官置吏,簿书廪禄,为费已厚。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是以官买之价,比民必贵。及其卖也,弊复如前。”(《东城奏议集》卷一)秦观亦说市易法是“令吏坐列肆,贩物以来利”(《财用上》)。实行的结果是:有助于国用饶,但阻碍了商品流通。

秦观云熙宁、元丰年间,“江淮则增煮海之息,闽蜀则倍摘山之赢,青徐则竭冶铸之利。”这是批评宋神宗对盐、茶、冶铸进一步实行禁榷。宋政府视盐利为重要收入,当时盐主要产地在江淮,即两淮两浙盐区。熙、丰年间,宋、夏战争频繁,所费甚巨,政府大增盐利以应急。与此同时又扩大茶榷,在一些从未榷茶的地区如川蜀新

榷茶。熙宁七年,蜀茶年息为四十万缗,元丰后年息增至八十五万缗。宋代矿冶和铸币制造业很发达,铁的年产量约十五万吨,居当时世界首位,青州、徐州、兖州,磁州都产铁。在熙宁年间采州矿税实物征收制,官二民八。元丰之后,京东铁由不榷变为征椎,官府强购强销,冶户遂有破产之忧,农户购买铁器也难。由此可见,秦观所言均是历史事实。禁椎之制,古已有之。其直接日的是集财富于朝廷,不让商贾分其利。这种专卖制主要依靠超经济的政治力量,对生产者强行压价派购,对消费者抬价配售,稍有违欠,则胥吏追呼,鞭笞棰扑。它盘剥盐民、茶园户、坑民的劳动成果,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激化了阶级矛盾,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长期以来,王安石的“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名言,使许多学者为之倾倒。在肯定王安石变法的成就时,他们总是反复提到元丰时:“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宋史·安焘传》)。提到宋神宗在元丰年间。先后建立了封桩库五十二座。在当时收入中,夏秋二税与宋仁宗嘉祐中相比,并无多大变化,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七和《文献通考》卷四的统计,绵帛和五谷的岁入甚至还减少,只税钱稍有增加。但是国库总收入比以前几乎增加了一倍,确实做到了不加田赋而国用足。其新增收入主要来自青苗利息、役钱、市易钱和禁榷专卖。而秦观对这些收入持批评态度,称之为“无名之取,额外之求”是“有司日夜手画口说,区处于中”的结果。他否定新法中有进步作用的一面,可能也是据

偏守独,但应该认识到:在他的批评中,表现出一种崭新的经济思想。

我们评价一种经济政策,首先要看它对生产力的发展、对商品流通所起的作用。北宋中叶,由于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屁,促使产品不断增加,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数量也相应增加。与此同时,全国人口将近一亿,超过盛唐人口近一倍。而人口的增加,意味着对商品需求量成倍的增长和商人队伍的成倍扩大。商品经济的发展,会将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卷入商品的范围,会使农民弃农从商。这对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稳定是不利的。小农经济是整个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国家的赋税徭役、地主的消费,主要的是来自小农。如果小农经济不能保持,封建经济就会瓦解。困此,历代封建统治者均竭力维护小农经济,本能地害怕商品经济。均以重农抑商为基本国策。他们加强官办工业和各种禁榷,一是为了追求巨额财政收入,攫取大量社会财富;二是为了对商贾进行严密的控制,阻隔私商同小农、私人手工业的联系。他们运用十分强大的国家机器的经济职能,竭力把劳动力固定在土地上。破产的农民不能涉足城市,只能转死沟壑,或成为流民。同时又诱使商人把一部分商业资本用来购买土地,走“以末致财,用本守之”的道路。这样做,既增强了地主土地所有制,又使商贾不能形成独立的力量。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缓慢,不能出现重大突破,根本的原因即在于此。秦观对这种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表示异议,赞成“罢青苗之使,废市易之司”,主张“摘山、煮海、冶铸之事,他日吏缘以为奸者,临遣信臣更定其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