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 工地标准化(第三册) - 图文 下载本文

前 言

根据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为更好地总结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和建设品位,形成“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制订本指南。

科学系统的施工标准化体系是优质工程的根本保证。本指南是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施现代工程管理有益探索的成果,同时借鉴了外省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各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处,参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技术咨询单位要大力宣贯和落实,并结合工程特点和自身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以期使精细化、标准化成为广大交通建设者的共识和努力方向,达到一流的项目管理,一流的施工工艺、一流的作业环境、一流的现场形象。

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应严格按照本指南执行,本指南未规定的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政策、法规和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

桥涵工程 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技术指南文明工地

分册

程及省厅要求执行。

本指南由管理标准化、施工标准化和工地标准化三大部分组成,分三册装订。本册为工地标准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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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4 第二章 驻地建设 ............................................................................... 2 2.1 驻地建设 ..................................................................................... 2 2.2 工地试验室 .................................................................................. 6 第三章 临时设施 ............................................................................. 12 3.1 临时用电 ................................................................................... 12 3.2 临时供水 ................................................................................... 13 3.3 便桥便道 ................................................................................... 13 3.4 标示标牌 ................................................................................... 16 第四章 施工场站 ............................................................................. 19 4.1 拌和站 ....................................................................................... 19 4.2 预制梁场 ................................................................................... 23 4.3 钢筋加工场 ................................................................................ 27 4.4 材料存放场 ................................................................................ 32 4.5 小型构件预制场 ........................................................................ 36 第五章 标准化施工现场 .................................................................. 39 5.1 路基工程 ................................................................................... 39 5.2 桥涵工程 ................................................................................... 41 5.3 隧道工程 ................................................................................... 45 5.4 路面工程 ................................................................................... 50 附件: .............................................................................................. 53

桥涵工程 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技术指南文明工地分册 4

工地标准化篇

第一章 总 则

1.1工地标准化主要包括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施工、监理驻地和试验室及施工便道,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施工管理效率。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各类拌和站、预制加工场地和材料存放场地,实现混合料(混凝土)集中拌制,钢筋、碎石集中加工,构件集中预制,充分发挥集约化施工的优势,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及其他各类临时设施设置,消除隐患,文明施工。

1.2 各建设项目应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组建的工地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工地标准化建设、验收和日常检查等工作。

1.3各单位驻地和施工现场总体布置,应按照“重视选址、减少占地、安全环保、节约投资”的原则进行。施工单位驻地、工地试验室、拌和站等场地选址和建设,监理单位驻地选址和建设,必须经项目建设管理处审批并验收。

1.4 工地标准化验收按照总体布置、场地建设、标志标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检查,达到工作生活环境良好,场地布置合理,出行道路畅通,标牌标识清楚,施工生产环保。

1.5 各单位驻地、拌和站等场站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配置齐全各种消防设施。

1.6 各建设项目应根据本指南,结合项目所在关中、陕南、陕北自然区域特点及工地现场实际情况,制订本项目工地标准化实施细则,达到工地标准化建设有章可循、规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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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驻地建设

驻地建设应按照建设项目所处地域环境和当地实际,结合建设项目规模和合同段工程类别、大小,统一驻地建设标准,做到施工单位驻地、监理单位驻地、工地试验室建设“三统一”,以改善生产生活设施,提高建设管理效率。

2.1驻地建设 2.1.1场地选址

施工、监理单位驻地(以下简称“驻地”)选址必须方便管理、交通便利、通讯畅通,不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避开坍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危险地段,并与高压线路、通信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2.1.2驻地布局

1 根据合同段工程类别和大小,合理规划驻地占地面积,平原区路基桥隧和路面施工单位驻地占地一般不应小于5000~6000m2,监理单位占地1500~2000 m2,山岭区施工、监理单位驻地可视实际情况适当降低。

2 施工、监理单位驻地宜为独立式庭院,四周有围墙,有固定出入口,出入口应设置保卫人员。

3 施工、监理单位驻地要做好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每个功能区必须配备不少于 10 个灭火器。

4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车辆停放场地布局合理,人员住宿、办公分开,停车区和驻地道路应采用15cm混凝土硬化,其余空地予以绿化。

项目经理部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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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标准化篇

5 驻地排水应系统设置,宜采用暗排形式,驻地排水管道应与外界排水系统连通,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

6 办公用房应按照管理需要,设置项目经理室、总工室、计财部、工程部、质检部、合同部、安保部、档案室、试验室、会议室,且标牌标记清楚、醒目。

项目经理部驻地

生活用房应设置宿舍、食堂、活动室、医疗室、图书室、浴室等生活设施。

7 锅炉房、发电机房、厨房、库房等应与办公、生活用房隔开设置,距离不小于 10m。其中锅炉房应采用非易燃材料建造,并远离易燃物品,设在下风口,烟囱上安装防火帽。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设置在办公、生活用房安全距离之外,与爆破区距离必须不小于500m 。

2.1.3 用房标准

1 办公、生活用房应实用美观、隔热通风,房间净高不低于 2.6m,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通风;房顶材料选用阻燃材料,防雨、排水通畅,内墙抹灰刷白,地面硬化防潮湿;采用拼装式的活动房,搭建不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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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两层;采用砖混结构的墙体,下设 0.5m高墙裙;房屋周围应设置排水沟,保证不积水。

2 办公用房人均面积不小于8m2,生活用房人均面积不小于6m2。生活区必须设置淋浴间,可同时满足驻地总人数的10%洗澡。

3 施工单位会议室面积不小于100m2,监理单位会议室面积不小于50m2。会议室应通风、照明良好,设有防寒保暖、防暑降温设备,设置2个向外开启门,保证发生危险时便于及时疏散。

会议室

4 宿舍可租用永久住房,也可采用活动房搭建,可采用单人床或架子床,禁止通铺,每舍居住不超过4人,人均面积不小于4m2。宿舍宜采用混凝土地面,内、外环境应安全、卫生、清洁,夏季有降温防蚊虫措施,冬季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

5 医疗室应取得当地医疗卫生管理部门批准,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和1名注册护士。医疗室建筑面积不小于40m2,设置诊室、治疗室、处置室等功能区,每区独立设置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6 食堂、厨房应具备必要的排风和冷藏设施,生、熟食品分开并设有标记,加工和作业间应符合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要求,食堂、厨房与宿舍间距不小于15m,与厕所、垃圾堆放地间距不小于30m。餐厅面积按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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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标准化篇

1m2设置。炊事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卫生部门发放的健康证。

职工餐厅、厨房

7 厕所必须分设男、女厕所,为水冲式或移动式,面积应满足需要,通风良好,定时清扫,保持整洁。

8 档案室面积不小于 20m2。所有档案资料宜保存在专用金属柜内,由专人负责管理。档案室应有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照明通风良好。

9 驻地应设置篮球场、羽毛球等运动场地,配备健身器材。

运动场地 健身器材

10 驻地生活垃圾和厨房垃圾应专门存放,与办公、生活区有较远距离,安排专人按时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后通过地下管道排放,不得污染环境。

2.1.4 驻地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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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驻地门口悬挂合同段名称和单位铭牌。

2 驻地应设置办公区、生活区标牌,办公区设置施工告示牌、安全生产责任牌、民工工资公示牌、党员先锋岗、宣传栏、黑板报、读报栏等。

3 项目经理室应悬挂施工总体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和实际对比图、项目经理职责等。

4 项目总工室应悬挂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网络图、施工总体形象进度图、项目总工职责等。

5 工程部应悬挂结构物施工形象进度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及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网络图、部门人员岗位职责等。

6 质检部应悬挂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各级安全质量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等。

7 物资部应悬挂材料物资进货、检验、发放流程图、设备管理的动态图等。

8 计划部应悬挂计量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等。 9 其他部室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工作职责。

10 会议室应悬挂各类机构组织图,安全、质量、环保保证体系,线路平面缩图,项目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等。

11 监理单位驻地应设立监理告示牌、民工工资公示牌、质量安全和廉政举报电话,设置安全文化专栏等。

12 高级驻地办公室应悬挂工程进度图及相关责任制度。驻地监理办公室应悬挂相关组织机构、工作流程、生产目标、规章制度以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等图表。

13 监理驻地生活区应参照施工单位生活区有关要求设置。 2.2 工地试验室 2.2.1 选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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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标准化篇

1 工地试验室应设置在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驻地或拌和场(站)附近,方便试验检测工作。场地选择应考虑安全、环保及检测工作要求。试验室区域内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水电满足使用要求。

2 工地试验室用房尽量采用土木结构房屋,房屋结构应考虑空间跨度与大风雨雪的影响,必要时加固处理,保证安全可靠;试验室周边排水设施应完善、合理。

2.2.2 试验室布局

工地试验室

1 试验室应悬挂铭牌,铭牌内容与工地试验室印章内容一致,即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建设项目合同段名称+工地试验室。试验室办公区与功能室应分设,办公区和功能室外悬挂或张贴有统一规格的门牌标识。

2 办公区及功能室应有必要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每个功能室应备有消防砂、消防桶和消防锹等消防工具。

3 试验过程产生振动的功能室应设置在一起。隔振要求较高的精密仪器的功能室应远离振源,如化学分析室、沥青室等。

4 功能室室内设备摆放应符合试验工作流程,减少人流与物流交叉,避免相互干扰。

5 试验室必须备有功率≥15kW发电机,并作防噪处理,保证试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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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工作正常、连续。试验室电路应为独立专用线,在总闸及力学室、标准养护室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6 按照建设项目或合同段混凝土工程量,建立报废混凝土试块堆放场地,场地应砌筑围墙,高度不小于1.8m,并设门上锁,防止混凝土试块丢失。场地混凝土容量应满足存储6个月内所有混凝土试块数量。

2.2.3功能室要求

1 试验室应根据工程内容和规模分设样品室、土工室、集料室、化学分析室、水泥室、水泥砼室、力学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检测室、标养室等功能室,其总面积应≥300m2。各功能室面积要求:样品室≥20m2,土工室≥35m2,集料室≥30m2,化学分析室≥15m2,水泥室≥30m2,水泥混凝土室≥30m2,力学室≥30m2,沥青室≥25m2,沥青混合料室≥35m2,检测室≥20m2,标养室≥30m2(分两间设置,各配备一台温度、湿度控制器)。办公室总面积≥40m2,资料档案室面积≥15m2。

力学室

土工室 水泥室

2 功能室主要设备旁边墙体上应悬挂统一规格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规程框图采用高60cm、宽40cm 的蓝底白字标牌,标牌挂于操作台顶面60cm墙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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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环境条件有要求的功能室,应配置相应设施,并悬挂环境条件要求标识及限入标识。加强对环境条件尤其是温湿度环境监控,功能室应在墙体上悬挂温湿度表。空间较大的功能室及标养室应在房屋对角墙体位置布置不少于2个温湿度表。

4 各功能室电源插头应高出地面1.3m以上,防止冲洗时进水漏电。 5 各功能室操作台高度应控制在70cm~90cm之间,台面宽度为60cm~80cm,台面为混凝土或铺设地板砖,表面应平整,操作台下设置带有柜门的储物隔柜。

6 功能室温湿度记录、仪器使用(运行)及维修记录悬挂在对应仪器背面墙体上,离地1.5m左右。记录采用竖放硬面夹。

7 各功能室均应设置自来水水池,水池布置应适用、美观。水泥混凝土室地面应设置水槽,方便设备及场地清洗。

8 标养室门口悬挂试件出入库记录台账,标养室地面设置环形水槽,便于室内水排向室外,水槽尺寸为宽8cm、深5cm。标养室内应设置试件养生架,养生架采用不小于4mm×4mm的角钢,并涂刷防腐油漆,高度不宜高于150cm,保证试件养生效果。

9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室应安装大功率排气扇加强通风,保证检测人员健康。

10 样品室应配备柜、架储存样品。样品分类存放,标示清楚,做到账物一致。样品储存环境安全、无腐蚀、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符合样品储存要求,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对要求在特定环境下储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易燃、易潮和有毒的危险样品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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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室

2.2.4 办公区要求

1 办公室内墙体上应悬挂工地试验室组织机构框图、人员配置图、工地晴雨表、人员考勤表、工程形象进度图、人员去向表等图表,主要管理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上墙。

办 公 室

2 办公室必须安装空调,为检测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极端恶劣气候条件下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3 档案室应配备专用档案柜,具备防潮、通风条件。试验资料应根据内业资料管理要求,分类收集整理,目录编写清楚,具有可追溯性。出具的各类试验报告、施工配料单等资料,应及时完成签认,规范归档。各种试验资料应记录完整、真实有效,严禁造假。

2.2.5设备配置及安装

1 设备配置应符合投标承诺,满足工程内容及规范相关要求。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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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万能材料试验机、水泥恒应力压力机、车辙试验机、马歇尔试验仪等关键设备应为自动化设备。

2 设备安装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或试验规程相关要求进行。设备需要安设基座与其固定的,应在试验室建设时根据布局设计设置基座,基座顶面应保持水平,待设备就位调平后采用地脚螺栓进行固定,设备离墙至少保持50cm距离。对基座有隔振要求的,应设置独立混凝土台,混凝土台高40cm、体积0.25m3、重量约600kg,周围存在振源时应在地面与台座间设厚度不小于1cm的橡胶垫。

3 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等力学设备应设置金属防护罩或安全防护网,采用防护网时网眼尺寸不宜大于1cm×1cm,使用的防护网应保证安全、方便操作。

4 试验室应配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具备网络通信条件。

2.2.6 试验废弃材料回收、存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2.2.7 对易受电磁干扰、灰尘、振动、电源电压等影响的设备要严格管理,对有较大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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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临时设施

临时用电、供水、施工便道和标示标牌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标准,规范现场安全标示及其他各类临时设施,做到消除隐患,文明施工,保证生产生活需要。

3.1 临时用电

3.1.1施工单位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定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和导线截面,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前要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工程专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1.3 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根火线,一根工作零线,一根保护零线)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总控、分控、开关、分控、开关分设漏电保护),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接地,其电阻不得大于10Ω。

3.1.4严格按照施工用电专项组织设计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架设和管理电力线,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3.1.5 进入现场的电气设备、固定吊装设备、钢梁梁体等可能因雷击或外壳带电造成人身伤害的设备、设施均应设线接地。

3.1.6 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符合国家标准《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规定,并与用电设备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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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高度不低于2.5m,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3.1.8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锁、防雨措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完整、无破损,性能良好。必须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

3.1.9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它设施上。

3.1.10电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 临时供水

3.2.1 供水管路铺设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布设管道,分主、支管道供水,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3.2.2混凝土拌和用水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或油脂、糖类及游离酸类等,可直接使用饮用水。

3.2.3 隧道施工按需要的供水压力合理选址修建高位水池,安装上、下水管路,供水池不宜设在隧道顶部。修建高位水池困难的隧道,宜采用变频高压供水装置满足施工需要。

3.3 便桥便道

3.3.1 施工便道要按照投标承诺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合理布设,保证畅通,并与施工现场拌和站、预制场、控制性工程、项目经理部等位置相连接,满足施工车辆行车速度、流量、载重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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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便道

3.3.2 施工便道应采用简易路面,标准不低于投标文件要求,分为主干线和引入线,主干线尽可能靠近合同段各主要工点,引入线以直达施工现场为原则,并考虑与相邻合同段施工便道的衔接。

3.3.3 施工便道、便桥宜利用永久性道路和桥梁,必要时应予以加固,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3.3.4 施工便道、便桥应设置必要的标志标牌,转弯道口、视线不良处设警示牌或反视镜。

3.3.5 施工便道途经学校、村庄、工厂附近时应设置警示、慢行、限速等标志。

3.3.6 施工便道、便桥应组织专门的养护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工具和材料,由专人负责养护,确保路面平整,做好洒水、排水工作,做到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泥泞。

3.3.7 施工便道要求

1 自建施工便道宽度不小于4.5m,铺设不小于20cm的砂砾路面。对部分路段确实受地形条件限制无法达到规定的,宽度不得小于3.5m。对于连续刚构桥等重要结构物以及拌和站、预制厂的出入便道,必须采用20cm厚半刚性基层或砂砾垫层+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硬化处理。路面施工拌和站出入便道,必须采用20cm厚半刚性基层或砂砾垫层+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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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m厚沥青混和料进行硬化处理。

2 自建施工便道每500m设置一处长度不小于20m的错车道,曲线或地形复杂地段应适当加密,视地形条件和视距要求设置错车道。

3 施工现场和驻地进出场外100m长度范围的便道,必须采用不低于20cm厚半刚性基层或砂砾垫层+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硬化处理。

钢筋混凝土圆管

4 施工便道应设路拱,两侧应设置排水沟,尺寸满足排水要求;经过河流、水沟时应埋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

3.3.8 施工便桥结构按照实际需要专门设计,同时应满足排洪要求。汽车便桥桥面宽度不小于 4.5m,桥面高度不低于近3年最高洪水位,桥面设不低于 1.2m 的符合规范要求的防坠落栏杆扶手,栏杆颜色标准统一。桥头应设置标牌,并根据计算承载力和宽度设置限高、限重、限速标志。

钢便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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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标示标牌

3.4.1 文明工地标示标牌原则上按照设置齐全、规格统一、内容完善、位置醒目的原则布设。现场各安全文明标识实行常态化管理。

3.4.2 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设置“八牌两图一彩门”,即工程公告牌、合同段起讫标示牌、工程标示牌、工程质量举报公告牌、质检标示牌、材料标示牌、配合比标示牌、民工工资发放告示牌和施工平面示意图、场区平面示意图及桁架门式彩门。

施工现场的标示牌

1 工程公告牌上应反映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名称、合同段、起止桩号、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工期等内容。工程公告牌立于施工现场醒目处。

2 合同段起讫标示牌应标明建设项目、合同段、施工单位名称及起讫桩号等。各合同段分界处路侧均应设起讫标示牌,起讫标示牌设置在合同段起点、终点位置主线路基右侧。

3 工程标示牌应反映合同段、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内容、工期,建设、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及其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及现场监理责任人等内容。工程标示牌立于施工现场醒目处,桥梁、隧道、互通立交等具有一定独立性工程均应设置。

4 工程质量举报公告牌内容:项目名称,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及举报电话,省交通运输厅及厅质监站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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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正在施工的结构物应设立质检标示牌,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和监理、技术员、质检员及质检状态等。

6 现场堆放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应设置材料标示牌,内容包括施工单位、材料名称、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进场日期、规格、数量、检验状态及拟用工程等。

7 正在施工的结构物、拌和站等施工现场设置配合比标示牌,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名称、拟用部位、设计强度、配合比及现场监理、质检和试验负责人等。

8 民工工资发放告示牌内容包括发放政策、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举报电话。

9 施工平面示意图应标明本项目主要结构物位置,现场作业队伍布置,设备、机具及原材料储存、加工位置、沿线施工便道及出入口位置,与周边关系示意图等。

10 拌和站、预制梁场、钢筋加工场、材料堆放场、小型构件预制场应设置场区平面示意图,注明位置、面积、功能及消防安全通道平面位置,并附有场站简介。

11 施工合同段起点或靠近驻地公路的醒目位置应搭建彩门,书写高速公路名称、合同段划分、施工单位名称及标语,彩门为钢结构,要求几何尺寸一致,协调美观。

3.4.3 各场站、工点应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消防保卫牌、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措施牌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要明确各工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4.4 施工、监理驻地应设置廉政监督牌,标明廉政制度、廉政领导小组、廉政监督小组和廉政监督电话等内容。

3.4.5 大型施工场地设置彩旗,单字牌式标语和适当的横幅标语。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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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桥梁、隧道、互通立交等工程设立体效果图、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图等。

3.4.6 现场各种防火、防高空坠落等安全标志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

3.4.7 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安全员和监理工程师必须佩戴胸牌,胸牌标识明显。胸牌应贴有本人照片并标明单位、注明岗位、职务、姓名、编号。胸牌尺寸为9.5cm(长)×3.5cm(高),字体一律为黑色,施工单位底色为黄色,监理单位为红色,项目建设管理处为蓝色。

3.4.8 施工、监理单位实行人员统一着装,工作服应美观舒适,不影响施工操作,并符合安全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安全帽,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佩戴白色安全帽,工人佩戴黄色安全帽;监理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项目管理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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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施工场站

施工场站建设推行集约化生产,按照标准化要求实行“三集中”,实现混合料(混凝土)集中拌制,钢筋、碎石集中加工,混凝土构件集中预制,充分发挥集约化施工的优势。建设项目地域环境、运输条件、材料运距等条件满足集中生产时,项目建设管理处可将多个合同段集中招标,集约化施工场站生产。不具备多个合同段集中生产时,应按照单个合同段实行集约化施工场站生产。

4.1 拌和站 4.1.1 场地选址

1 拌和站设置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配送化”原则进行标准化建设。

2 拌和站选址必须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外,交通方便,接近水源、电源,远离居民区和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区,尽量靠近施工现场和施工段落。

3 选址规划应确定拌和站规模及位置,编写建设规划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型号、数量等。规划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实施。拌和站建设完成后,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4.1.2 拌和站布局

1 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应满足本合同段主体工程施工需要,设置一座满足高峰期水泥混凝土供应的大型拌和站,主体工程混凝土必须实现集中拌制。

2 沥青混合料拌和站面积不应小于 150亩,半刚性材料拌和场面积应不小于60亩。

3 拌和站建设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拌和作业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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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计量区、材料库、运输车辆停放区、试验区、石料堆放区及生活区,内设洗车池(洗车台)、污水沉淀池和排水系统。

4 拌和站应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设置围墙,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设置避雷设施和消防通道,入口设彩门及值班室。

拌和站

4.1.3 场地建设

1 拌和站内均应全部采用不低于20cm厚半刚性基层(或砂砾、碎石)+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硬化处理。

2 拌和站排水系统应统一布设,排水宜采用暗管。防雨雪棚的排水、运输罐车冲洗废水等污水应通过管道接入市政排水管道,严禁造成污染。

3 砂石料仓底应高于外部地面,修筑成向外顺坡,料仓上部设置防雨雪棚。防雨雪棚拱脚宜设置排水沟,料仓口与场内道路之间设置排水沟,防止料仓积水。料仓存料不得超容量,料仓口应设置材料标识牌。

4 拌和站设置工程公示牌、场区平面图、安全生产警示牌、安全生产宣传牌、消防保卫牌等。拌和站出入口、拌和楼控制室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5 拌和站标明负责人姓名及主要人员组成情况,悬挂操作规程和主要技术指标。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配合比标识牌悬挂于操作间醒目位置。

6 拌和站内各功能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7 沥青混合料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拌和,拌和能力应符合投标时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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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标准化篇

诺,不低于300t/h,配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施工SMA路面时需配置纤维添加装置;热、冷料仓各不少于6个,且筛孔基本对应,冷料仓之间隔板高度不小于50cm。拌和楼上必须安装混合料生产质量动态监控仪(黑匣子)。

8 沥青混和料拌和站应设碎石加工除尘与石灰水循环水洗,确保细集料洁净无杂质。粉尘一律采用湿排法排出,并集中堆放运出场外,排粉处应搭设防雨棚。

9 无机结合料拌和设备采用500型以上拌和机,集料仓配置不少于6个,料仓之间隔板高度不小于50cm,容量80~100t水泥罐2个,料斗、罐仓必须装配高精度电子动态计量器,加水使用高精度流量计。

4.1.4 原材料存放

1 根据工程规模选择散装水泥储存罐的数量,将散装水泥按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分罐保存。

2 粉煤灰采用筒仓储存,石灰存放应采用覆盖措施。

3 砂石料应按规定的标示牌标识材料的质量状态,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等。

4 料仓的容量应满足最大单批次混合料连续施工的需要,并留有一定的余地,且应满足运输车辆和装载机等作业要求。

5 包括储料斗在内的所有地材存放场地应加设型钢结构顶棚,钢结构顶棚起拱线高度不小于 7m。

6 夏季施工时,应有水降温设备,粗细骨料场应搭设遮阳棚。 7 拌和机操作房前醒目位置应悬挂混凝土配合比标示牌,标示牌采用规定的形式制作,内容采用油漆喷涂确保不褪色,数字采用彩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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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砂石料仓底部、上料台、上料输送带下部废料应经常性清理并保持清洁。严禁装载机铲料时铲底。地面应定期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4.1.5 外加剂库房

1 外加剂库房的面积按照 1.5t/ m2 的标准建设。

2 库房内外加剂的存放高度不应超过 1.5m;不同批次、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日期的外加剂应分开存放,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

3 库房原则上采用砖砌房屋,尽量靠近拌和机,库房内部采用水泥粉刷,地面采用 C15混凝土进行硬化,然后使用方木或砖砌上搭5cm厚的木板,使外加剂储存离地 30cm。外加剂存放应离四周墙体 30cm 以上。

4 库房内应建立详细的外加剂调拨台帐,使物资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可追溯性。

4.1.6 文明施工

1 场站地面应定期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2 每次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3 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音应符合现行的《建筑施工场界噪音界限》(GB12523)的规定。

4 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不得排入饮用水附近的土地中。施工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5 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要注意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处理完后方可继续。

6 专人定期进行拌和站的清理和打扫,保持拌和站内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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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标准化篇

7 工程完工后应将拌和站的设备、剩余材料、废弃物、建筑垃圾等清除干净,并按有关要求做好复垦工作。

4.2 预制梁场 4.2.1 场地选址

施工单位预制场选址与布置要经过多方案比选,按照就近桥梁原则,便于预制梁板架设。同时按照工期计算出占地面积、台座数量、机械配备等,预制场选址与布置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建设。

4.2.2 预制场布局

1 预制梁场一般不得布置在路基范围内,条件受限时应满足工期和施工组织要求,并报相关建设、监理单位批准。

2 预制梁场宜采用砖墙或彩钢板封闭,场内修筑临时排水沟、沉淀池等良好的排水系统,规模较大时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区域功能分明,合理划分办公区、生活区、构件加工区、制梁区和存梁区。各类机具设备、模板摆放整齐有序,办公生活区建设可参考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建设。

3 预制场标准化建设的规模,应结合预制梁的数量和预制工期等参数来规定预制场规模和相关设备配备,具体要求见下表。

预制场规模和相关设备配备表

项目 移动式钢筋棚 台座数量 吊装设备 模板数量 自动喷淋养护设施 必备的施工辅助设施 其他施工设备 至少1座 应与预制时间、数量相匹配,按3片/座·月控制 满足起吊吨位需要,至少2台 不少于台座数量的1/3 每片梁设喷管不得少于4条,顶部2条,侧面各1条;喷管长为:梁体长+lm,喷头间距为0.5m 横隔板钢筋定位架、钢筋骨架定位架、横隔板底模支撑架 满足施工需要 要 求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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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预制场出入口应设置洗车台(池),防止运送材料车辆、混凝土罐车等将泥土带进场内。

5 桥梁预制场标志标牌

预制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显标示。

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预制场的制梁、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域应设置明显标示。

钢筋绑扎区在明显位置应设置标示牌。张拉台座两端应设置指令标志,并设置钢板防护。

预制场平面布置示意图

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

6 预制场所有的电器设备按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安装,所有穿过施工便道的电线路应采用从硬化地面下预埋管路穿过或架空穿越,埋管标准或架空高度均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设置明显警示和限高标识;采用由满足施工机械设备用电最大负荷要求的变电站供电,电线布设须满足“三相五线制”要求,同时设置250kW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变压器设置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规定,临时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绝缘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拉,电缆线不得在水中浸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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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标准化篇

4.2.3 场地硬化与排水

1 梁板预制场处于黄土、软土或其他不密实地基时,为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而影响梁板预制的质量,应对预制场地采取换填天然砂砾土分层碾压密实,换填厚度应不小于30cm;梁板预制场处于天然砂砾或天然岩层上且厚度较厚时,对场地做好平整即可。

2 场内硬化时制梁区、存梁区均应控制纵横坡,形成良好的自排水系统,制梁区每个台座四周在进行硬化时必须预埋蒸汽养生、喷淋养生管道和排水槽。

3 钢筋加工区、集料存放区及混凝土拌和区均须设防雨棚、排水沟,并使用15cm厚C20混凝土硬化,雨天、风天较多地区,应备有足够的防雨篷布。

4 预制场应设50cm×50cm砖砌排水沟排放施工废水、养护水、收集雨水并汇人沉淀池,沉淀池设置规格为长4m、宽3m、高lm,污水处理后方能排放。

5 预制梁场主要道路、制梁区采用不低于20cm厚半刚性基层或砂砾垫层+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硬化处理,存梁区硬化采用C20水泥混凝土,厚度不小于 10cm。

4.2.4 台座建设

1 预制梁的台座强度应满足张拉要求,台座尽量设置于地质较好的地基上;对软土地基的台座基础要进行加固处理,台座两端必须用 C20 以上的片石混凝土扩大基础进行加固,以满足梁板张拉起拱后基础两端的承载力要求。

2 底模采用钢板,不得采用混凝土底模,钢板厚度应为 6~8mm,并确保钢板平整、光滑,防止粘结造成底模“蜂窝”、“麻面”。

3 预制台座、存梁台座间距应大于 2 倍模板宽度,以便吊装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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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座要满足不同长度梁板的制作。台座两侧用红油漆标明钢筋间距。

4 波纹管、锚具、支座等其它材料必须按相关要求建库保管和加工,做到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有牌,做好防锈、防腐、防火、防盗工作。

4.2.5 存梁区设置

1 梁板预制完成后,移梁前应对梁板喷涂统一标识和编号,标识内容包括预制时间、施工单位、梁体编号、部位名称等。

2 梁板预制完成后,除了加强养护外,要保证稳固、安全存放,严禁拆模后将梁板(尤其是T梁)无支撑存放,必须设置稳固的支架,防正梁板侧倾。存梁区也应设置相应的防止倾覆的托架及设施。

3 用于存梁的枕梁可设在离梁两端面各 50~80cm 处,且不影响梁片吊装的位置,枕梁应适当配筋。

4 空心板、箱梁最多存放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无规定时,空心板叠层不得多于3层,箱梁、T梁不得叠层堆放。支垫材质必须采用橡胶板或方木,且不污染梁底。

4.2.6 梁板养生

场地内必须根据梁片养生时间及台座数量设置足够的梁体养生用的冬季蒸汽养生和夏季自动喷淋设施,喷淋水压加压泵应能保证提供足够的水压,确保梁片的每个部位均能养护到位,尤其是翼缘板底面及横隔板部位。养护用水需进行过滤,避免出现喷嘴堵塞现象,且管道应提前埋入地下。

喷淋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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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钢筋加工

1 成品钢筋存放区面积不小于150m2,应加设防雨棚。成品按不同规格分区堆放,堆高不超过120cm,分区之间留有足够的通道。

2 梁板钢筋安装必须设横隔板钢筋定位架、钢筋骨架定位架、横隔板底模支撑架、钢筋骨架吊装模具等施工辅助设施。

3 张拉预应力筋时其周围及两端应设置完善的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域。

4.2.8 机械设备

1 进场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安装调试简便、容易操作、维修方便,可靠性高,安全性能好;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和破坏,如油、声污染。

2 大型机械施工现场严格遵守“五个一”制度,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的构造、性能及保养规程,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3 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主管人员到场把关。转场时,应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人把关。龙门吊、架桥机、塔吊必须经有关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酒后上岗或疲劳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4.3 钢筋加工场 4.3.1 场地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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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钢筋加工场地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宜采用集中加工布置方式,减少二次搬运量,做到加工与施工互不干扰。加工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储存区、加工区、成品区布设合理,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

工厂化的钢筋加场

2 加工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标志。

3 焊接、切割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木工加工区应设置禁止烟火标志,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和明示标志,加工场出入口和场内应设置禁止标志和警告标志,用电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易发生火灾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消防器材放置场所应设置提示标志。各作业区应设置分区标识牌。

4 机械设备应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示牌。

5 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应按其检验状态与结果、使用部位等进行标识。

4.3.2 钢筋加工棚面积必须在 2000m2 以上,并配备桁吊或龙门吊,龙门吊必须是由专业厂家生产,使用前须获得有关部门的鉴定,严禁使用自行组装的门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4.3.3 钢筋加工场应硬化处理并做好排水。地面应用 15cm 厚 C20 混凝土进行硬化,按照其使用功能分为:原材料堆放区、钢筋下料区、加工制作区、半成品堆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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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标准化篇

钢筋加工场

4.3.4 在加工制作区应悬挂各号钢筋的大样设计图,标明尺寸、使用部位,确保下料及加工准确。

4.3.5 各种机械加工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作好验收合格记录,以备检查。

4.3.6 为满足钢筋加工精确度,推广使用数控钢筋加工设备。 4.3.7 机械加工设备要求

1 进场机械设备必须能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安装调试简便,容易操作、维修方便,可靠性高,安全性能好;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和破坏,如油、声污染。

2 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的构造、性能及保养规程,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3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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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属加工工作台应稳固;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防止受力时位移和倾斜。

5 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气瓶间距不小于 5m ,距明火不小于 10m 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使用或存放符合要求,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

气瓶间距不小于 5m 气瓶存放

6 施工现场各类试验设备应定期检查。

4.3.8 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落到地面 1m 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4.3.9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切断小于 30cm 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挟,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切断小于 30cm 的短钢筋

4.3.10 钢筋进行防锈处理时,制作区应远离办公生活区。防锈处理采用喷水泥浆,喷(刷)防锈漆等办法。焊接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焊接操作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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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焊接

4.3.11 加工场内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堆放

1 原材料钢筋存放应采用可移动式工棚,钢筋应垫高堆放要离地 50cm 以上,半成品钢筋构件采用钢筋小支架或方木支垫,下部支点应以保证钢筋不变形为原则。

2 已经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应编号堆放,在旁边设置钢筋加工标识牌,标明其型号、规格、长度、编号等参数,防止用错。

半成品存放 合格品存放

3 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应按其检验状态和结果、使用部位等进行标识,并按同类型码放,标识牌应用铁架吊挂安置于醒目处。

4.3.12 文明施工

1 易产生粉尘、有害气体的加工场、存放场应采取除尘、有害气体净化措施,且远离生活区、居民区,尽量将加工场设于场地下风向。

2 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污水应经过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3 加工剩余的短小材料及废料要合理回收,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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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严禁将不易腐化的合成材料、化工原料等擅自埋入地下。 4.4 材料存放场

4.4.1 存放场、材料加工场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应尽量靠近使用地点,确保运输及卸料方便。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置。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应靠近拌和站放置。

4.4.2 各种材料应分区存放,堆放场地需进行硬化,采用不低于20cm厚半刚性基层或砂砾垫层+20cm厚C20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硬化处理,且排水设施完善,场内严禁积水。存放场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便于装运。

4.4.3 各种材料进场均有合格证或检验单等质量证明资料。 4.4.4 各种材料的堆放应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材料存放

4.4.5 预制构件的堆放位置要考虑吊装顺序,力求直接装卸就位。 4.4.6 材料储存时应按使用次序分类、分批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宜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处放置。存放场地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便于装运及使用。

4.4.7 集料按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料仓隔墙采用厚度50cm高度3.5m砖墙,砂石材料堆放呈梯形状,做到“条直层平”;不得紧靠隔墙堆放,防止隔墙侧向受压倒塌。

4.4.8 袋装水泥、外加剂必须入库,库房尽量靠近拌和机,地面采用 C15混凝土硬化,且有防潮措施。水泥按厂家、品种、批号、离地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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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垛,垛高不超过10包,距离墙30cm;散装水泥按不同厂家、强度、批号分罐保存,罐上必须安装避雷设施。

4.4.9 各集料需分设待检仓和已检合格仓,每个料仓的容量应满足最大单批次混凝土连续施工的需要,并留有一定的余地,同时应满足运输车辆和装载机等作业要求。

4.4.10 金属材料存放

1 线材存放时应上盖下垫,平放堆垛,注意标牌的保管,避免混淆。钢筋根据进场、加工和使用的先后顺序,按型号、直径、用途分门别类叠放。

材料存放

2 型材存放时应下垫垫木,上覆防水遮盖物,平行分层堆码,统一放置,并且一端垫木略高。

3 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 1m。 4.4.11 半成品、成品存放区

1 存放场地应通风良好,有条件宜搭设存储棚库。

2 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底部应按规定垫高,并避免与酸碱等易腐蚀性物质接触。木质材料或易变形材料应平放,不得挤压。成品钢筋构件,不能在5d内使用的,必须整体喷水泥浆做防锈处理。

3 板材应存放在仓库或料棚内,不得露天存放。木材应选择干燥、平坦、坚实的场地堆放;选择堆放点应尽可能远离危险品及有明火的地方,并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标识和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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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易于滑落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堆高不得超过 2m。 5 材料储存时应按使用、安装次序进行分类、分批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小件(散件)材料及配件宜存放于箱、盒内。

4.4.12 周转料具存放应随拆、随整、随保养,码放整齐。大模板存放应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得靠在其他模板或物件上。

4.4.13 装配式构件

1 根据构件的使用先后和吊装顺序进行堆放,留出适当的通道,不得越堆吊运。

2 堆放构件时,应按构件刚度、受力情况等采用合理放置方式,保持稳定。

3 构件堆放时应放置在垫木上,垫木位置应与吊点相对应;同时应使吊环向上,标志向外。

4 水平分层堆放构件时,其堆垛高度应按构件强度、地面承载力、垫木强度以及堆垛的稳定性而定。大型构件一般以 2 层为宜,不应超过 3 层,构件各层之间应用垫木隔开,且各层垫木应在同一竖直线上。

4.4.14 火工品存放

1 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公安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临建炸药仓库。

2 库区应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并隔离。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验收区、发货区。贮药点至库区外保护对象的安全允许距离,应按保护对象的防护等级确定。炸药、雷管

炸药库布置图

要分库设置,距离不小于 30m。库内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

3 库门应为外开式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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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防爆照明设备和防静电措施,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

4 火工品库应有专人值守。库存量不准超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库内货架应保证牢固、距墙不小于 0.1m。库内堆放的物资距墙应不小于 0.3m,垫高不小于 0.2m,放置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火工品取用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炸药、雷管分库设置

4.4.15 危险品库

1 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存放,间距不小于 5m,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悬挂安全标志。

2 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存放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且远离生活区。

气瓶存放

4.4.16 油库

1 油库应严格制订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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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制度。

2 油罐应按设计规定的油品装油,不能混装。夏季露天装轻质油料的油罐应有降温措施,周围应采用围墙或通透式围栏进行隔离。

3 露天存放的桶装油料应隐蔽、遮盖,桶身应倾斜,单口朝上,双口在同一水平线上,防止雨水侵入,垛位四周应设排水沟。

4 油库应划分消防区域,制订明确的报警信号和消防预案,配备足够的消防工具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5 油罐区内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资。 6 库区、库房应保持清洁整齐,秩序良好,做到设备无锈蚀,地面无油迹。

4.5 小型构件预制场

4.5.1 路基排水工程的水沟盖板、防护工程预制块、隧道路基边沟盖板及其它设计要求的小型预制构件须集中预制。

4.5.2 场地选址

1 为便于集中管理,统一工艺,每个施工合同段只设置一个或鼓励几个合同段合建一个小型构件预制场。根据小型构件预制数量,规划预制场面积,一般不小于 2000 m2。

2 预制场布置要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场地四周用砖砌围墙或通透式围栏,场地全部采用不小于10cm厚C15 混凝土进行硬化,道路采用不小于 20cm厚混凝土硬化。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 1.5%,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在场地外侧合适位置设置沉砂井和污水过滤池,严禁将预制场内生产废水、污水直接排放。

4.5.3 预制场布局

1 根据小型预制构件特点,预制场需分生产区、养护区、成品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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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办公区等。各区域的划分用黄油漆隔离标识,并在各个区域设置标识牌,规划合理,交通流畅。

2 生产区根据合同段设计图纸确定的预制构件的种类设置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必须设置振动台,同时配备小型拌和站1座(尽可能与既有拌和站一起设置)。

小型预制构件生产区

3 养护区采用自动喷淋养护系统结合土工布覆盖对构件进行养护,确保构件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要求覆盖养生 7 天以上。

4 成品按不同规格分层堆码。对于预制块、片(如防护衬砌肋、盖板等)堆码不得超过2层,对于整体式预制件(如缝隙式水沟等)不得超过4层。层间需用土工布隔开,预制件养护期不得堆码存放,以防损伤,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缺边掉角。

4.5.4设备配置

1 小型构件预制可选用振动台振捣,振动台电机功率应经过现场试验,对振动台的性能进行分析与比选,确定振动台的电动机功率,一般为 1.2KW~1.5KW,振动台数量根据预制构件生产数量确定。

小型预制构件振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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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混凝土可由就近大型拌和站集中供应,若单独设置拌和站,拌和站必须达到四仓式自动计量标准。

4.5.5 模具

1 模板必须使用钢模或高强度塑料模板,入模前应进行拼缝检查,对拼缝达不到要求的,辅以双面胶或泡沫剂,必须选用优质脱模剂,保证混凝土外观。在周转间隙必须有覆盖措施,防止雨淋、生锈、被污染。

高强塑料模具

2 按照小型预制构件设计尺寸及要求,由专业生产厂家制作塑料模具的各种钢模母胎。钢模母胎制作完毕后,利用钢模母胎及塑性复合材料批量生产,加工成混凝土小型预制构件的高强度塑性模具,塑性模具的材料为聚丙乙烯、ABS 及部分添加剂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而形成的一种复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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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标准化施工现场

5.1 路基工程 5.1.1 施工现场

路基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出入口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路基施工各个阶段应有明显的分区作业指示标牌,施工区域划分明确,里程桩号清晰、准确。路基坡脚线、边坡线、路缘线平直圆顺。

5.1.2 机械设备

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要求,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状态良好。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停放位置应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带病作业。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械(具)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洗。

5.1.3 基底处理

1 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现场基桩、基线位置准确,埋设良好,并形成记录。

2 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对管线、电缆、光缆等进行迁移;无法迁移的,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采用防护措施保护。

3 路基施工地表土清理与掘除,其清除物应运至指定弃土场堆放。 5.1.4 路基填筑

1 路基填筑应按照试验路确定的厚度和压实遍数控制,分上料区、碾压区、待检区、成型路基。

2 路基填筑必须挂线施工,填料按网状堆放。做到表面平整、排水良好、边线顺直、边坡顺适。填筑过程中,逐层进行宽度放样,用白灰线标记施工边缘线位置。

3 路基填筑期间应完善临时排水设施,及时修筑边坡临时急流槽和排水沟,保证水路畅通,做到路基表面不积水,边坡不冲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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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每层路基填筑及台背回填时均应设报验牌。台背回填时在构造物背面做出标尺,由下向上进行层位编号。挡墙墙背回填必须与砌筑同步。

5.1.5 滑坡、崩塌、高陡边坡等高风险路基作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5.1.6 爆破作业、滑坡治理、高陡边坡开挖等高风险作业施工时,必须在边界处设置警戒区,树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5.1.7 取、弃土场

1 取土场的设置应根据各地段取土性质、数量并结合路基排水、地形、土质、施工方法、节约用地、环保等,统一规划。取土后的裸露面应按设计采取土地整治或防护措施。取土场的位置、深度、边坡应结合当地土地利用、环保规划进行布置,不得随意取土及在水下取土。取土场、复耕土存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

2 严禁向河道内弃渣弃土,弃土堆(场)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不能满足时应加设挡护或采取其他措施。弃土堆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

5.1.8 文明施工

1 现场施工中应有防止大气、噪声(振动)污染、水土保持和其他保护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2 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12523)的规定,强夯场地与建筑物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震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影响时,应进行监测。

3 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应有防止扬尘措施,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考虑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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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岩溶地段注浆作业应加强地面观测,注意环境保护,及时清理浆液污染物。

5 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坑道及临边处,施工便道与公路、铁路的交叉等危险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 桩基施工时,清理输送管、输送泵和其他机械设备的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和其他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施工时,水泥浆液应回收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7 不得随意占用或破坏与施工现场周围相邻的土地、道路、绿地以及各种公共设施场所;不得影响周围群众进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动。

8 路基挖方施工时,截水沟与路基挖方开口线之间的原地表植被不许破坏,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环境。

5.2 桥涵工程 5.2.1 施工现场

桥涵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现场出入口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

5.2.2 机械设备

1 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要求,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状态良好。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停放位置应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带病作业。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械(具)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洗。

2 搅拌机应安装平稳,有接地接零保护,检修搅拌机人员进入搅拌筒前,应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专人监护;料斗拌和升起时,料斗下无人工作和行走;清理上料坑时,料斗应采用链条挂扣牢固;料斗保险挂钩使用正常;传动部位有防护罩,作业平台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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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的规定,起重作业应做到“十不准”,即: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准操作;身体不适不准操作;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瞌睡;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驾驶室;吊钩不准过人头;作业时不准上车下车;吊物时不准长时间悬空;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三个动作不准同时开动;工作时间不准调整机器。

5.2.2.4 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气瓶间距不小于 5m,距明火不小于 10m 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使用或存放符合要求,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

5.2.3 挖孔桩施工

1 孔口处设高于地面不低于30cm的护圈,孔口四周 1.0m 范围内用砂浆硬化;孔口不得堆集土渣、机具及杂物;孔口四周必须搭设防护围栏,围栏采用钢筋牢固焊制。停止作业时,孔口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牌。尺寸在 50cm 以上的洞口必须设置钢筋防护网,网格间距不得大于 20cm。

人工挖孔防护

2 作业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孔内应设半圆形防护板,并随挖掘深度逐层下移。

3 挖孔时应经常检查孔内有害气体浓度,当CO2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允许值,孔深超过10m或腐殖质土层较厚时,应加强通风。

4 井孔内必须搭设应急时使用的安全绳和软爬梯,并随桩孔深放长至作业面。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作业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

5.2.4 钻孔桩施工

1 桩机作业区域应平整,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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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标准化篇

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2 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牢固。钻机需设工程标示牌,标明所施工桥名、墩台及桩位编号、护筒顶标高、设计桩长及桩底标高等,施工中并做好详细钻孔记录,保留好渣样。

3 制浆池、储浆池和沉淀池周围应设立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制浆材料堆放处应有防水、防雨和防风措施,弃渣泥浆应及时外运,废弃后应回填处理。

泥浆池防护

5.2.5 基坑施工

1 基坑宜在少雨季节施工。基坑顶面应在开挖前做好防、排水设施并保证排水措施有效。

2 基坑内作业人员有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有隔离防护;上下设置牢固通畅的专用通道,宽度不小于80cm 。

3 基坑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

4 基坑位于现场通道或居民区附近时,应沿边缘设立两道护栏,夜间加设红色标志灯。

5 基坑防护设置双横杆钢管防护栏,栏杆柱打入地面深度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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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cm,防护栏埋设距基坑边缘不能小于50cm,立柱间距不大于3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防护栏应挂设安全警示标志。

基坑防护

5.2.6 模板工程

1 模板不应与脚手架联接,模板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

2 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且专人看护,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及模板工程应经过验收手续。

3 模板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规定要求,模板上堆料均匀。 4 高度在 2m 以上作业处应设置可靠立足点、走道垫板稳固。

空心墩施工

5.2.7 跨公路(铁路)桥梁施工

1 高速公路影响范围封闭防护要有专项方案,封闭防护必须可靠牢固。跨公路、跨在建铁路的桥梁的施工中,应设置桥下限高架和防撞设备,高速公路设置减速信号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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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跨公路、铁路桥梁施工期间必须设置防护棚架和防护网。

跨路施工安全防护

5.2.8 文明施工

1 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 12523)的规定。

2 钻孔桩施工应设置泥浆循环系统,防止泥浆外溢污染环境;沉淀池和泥浆池应分开设置,并设置防护栏。

3 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4 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5 不得随意占用或破坏与施工现场周围相邻的土地、道路、绿地以及各种公共设施场所;不得影响人们进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动。

5.3隧道工程 5.3.1 现场布置

施工现场布置应靠近隧道洞口与便道、料场、搅拌站等位置结合布置、并综合考虑隧道工作量、进口数量,洞内水电管路应分开布置。

5.3.2 机械设备

1 各类进洞车辆应处于良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在洞口、平交洞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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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车辆在装卸隧碎时应制动停稳,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应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3 隧道内施工设备应靠边停放,远离爆破点;停放点处岩石完整性好、无渗水;支护或衬砌作业地段停放设备处应灯光明亮。停放点前后应架设红色警示灯,显示限界。

台车警示灯

5.3.3 隧道供风

1 压风站应在洞口旁边选址修建,并宜靠近变电站,应有防水、降温、保温和防雷击设施。

2 压风站供风能力满足隧道正常施工需要,供风管路布置应尽量避免压力损失,保证工作面使用风压不小于0.5MPa;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内燃压风机满足隧道前期施工需要。

3 供风管道前端至开挖面距离不应大于15m。 5.3.4 隧道供水

1 按施工需要的供水压力(水压不小于0.3MPa)合理选址修建高位水池,安装上、下水管路。

2 供水水池位置不宜设在隧道的顶部,供水管路铺设宜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管路铺设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

3 对于修建高位水池困难的隧道,宜采用变频高压供水装置满足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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