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系统3.0预算单位操作手册 下载本文

提示:勾选连续录入可以连续录入多个用款申请。

如果是政府采购业务,在政府采购标识栏选择“1是”时,如下图:

点击政府采购函后面的按钮,出现如图对话框:

输入政府采购函号,然后点击附件,上传政府采购合同确认函扫描图片JPG格式。

在页面中选中录入的申请,点击『送审』,如下图:

如果录入的申请有错误,选中该申请后点击『作废』按钮,可将该申请进行作废。

系统提示送审成。如下图:

注意:点击数据状态控件选择“已送审”,可对送审的申请进行撤销送审操作,已审核的申请不能撤销送审 支付申请单位主管会计审核

登陆系统,选择【支付管理】—【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审核】,如下图:

选中支付申请,点击『审核』按钮。如下图

点击『确定』按钮完成。

如发现错误需撤销审核,修改后送审同上,撤销审核界面如下图,

2.6直接支付申请上报单生成/打印

登录系统,选择【集中支付录入岗】角色进入系统,选择【支付管理】—【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单生成/打印】,如下图:

选中页面中要生成的直接支付申请单,点击页面中的『生成』按钮,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