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动或尴尬地位,本可以化解的执法风险也就不可避免了。
二、提高执法效能,规避执法风险
(一)稳步推行执法责任制,构建严谨执法监督机制
1. 健全执法责任制。做好岗位责职与工作规程的适配,
建立各执法岗位及上下环节之间有效衔接的执法程序,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要及时对与税收法制建设与信息化建设不适应的工作规程的内容进行修订完善;要继续强化评议考核,正确处理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及其他单项考核的关系,本着“资源共享,精简效率和避免重复”的原则,充分发挥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功效,建立起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评议考核管理机制;将信息化手段引入对执法行为的评议考核,提高评议考核质量与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对考核结果的干扰;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对存在执法过错的人员,应进行追究,同时在追究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以教育为主、追究为辅的宗旨,以促进税务执法人员依法治税由被动转为主动,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上转变,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行为的发生,减少违法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
2. 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掘外部监督的潜力,特别要发挥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以促进税收法制制度的完善,促进税务机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3. 加快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和修定税收管理员制度、纪检监察员制度、税收法制员制度,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使之与执法责任制有机结合,确保高效运作。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减少执法风险人为因素。 1. 围绕税收执法抓培训,打造高效、严密、公正、文明执法队伍。税务执法与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作风关系到税务机关的形象,税务机关要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把加强执法队伍建没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专业化、法制化的培训教育,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2. 清理执法人员,确保执法质量。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不符合执法条件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定工作,把不符合执法资格的人员清理出执法队伍;强化对税务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格要求,坚决纠正以权谋私等各种不正之风,对徇私枉法的税务执法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以纯洁队伍,全面提升税务执法人员依法治税意识与执法水平,将税务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执法风险降至最低。
(三)增强横向联合,构筑执法风险“防火墙”
加强税务部门之间、税务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合作,采用定期召开联系会议或协税护税反馈意见会的形式,将税务机关执法情况进行通报,以促进这些部门协税护税的主动性、积极性的提高,进一步协助税务机关化解可能出现的执法风险。加强与公、检、法等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将行政处罚、移送案件、立案侦查、提请逮捕、审查批捕、立案监督等情况相互通报,对税务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商议解决;积极营造必要的条件,加强
税务执法人员与司法机关侦查监督人员的业务交流,相互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避免因专业、职责的不同而造成认识上的分歧;要通过联合举办业务座谈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法律培训班、执法知识学习班等活动,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彼此的业务水平,增进理解与信任。此外,还应当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税务机关与司法机关的部分信息共享,以提高双方办理税务案件的效率和质量,化解税务执法风险。 (四)加强窗口建设,打造和谐“口岸”
1. 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加强行风建设。服务厅作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纳税服务的机构和场所,处于税收征管工作“风口浪尖”的关键位置,对于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部门形象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要营造好执法硬件与执法软件、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和谐,处处体现“向共和国纳税人致敬”的内涵;坚持文明办税 “八公开”,实行“阳光办税”,“一站式”服务,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纳税环境。
2. 规范纳税服务,加强税法宣传。在执法过程中,应加强对纳税人权利的宣传,使法律赋予纳税人的权利能得到保障,并进一步完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税收救济制度。要在税收执法中充分尊重纳税人权利,要给纳税人充分的机会表达对税务机关执法情况的意见;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在执法中创新服务内容与形式,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特别要注意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提高对纳税人的政策服务水平,实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使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关系上取得双赢,在理解与和谐的氛围中,化解执法风险。
同时税务机关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引导纳税人行使权利,防止纳税人行使权利走向极端。
3. 规范软件管理系统,堵塞执法风险漏洞。善于发现并及时修补征管软件漏洞,以适应新形势下征管工作的需要;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考核系统”和“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实现税收执法日常监控和日常考核自动化,提高对执法人员的考核效果,克服在执法程序和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使税收执法管理达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目标。
(作者单位: 阆中市地方税务局)
税收执法风险防范之探析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雨花台分局课题组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指出其精义在于全面实现税收法治化,重点在于用法律规范约束税收执法行为,并在法治的基础上实现税收效率的优化。从当前来看,税收执法的现状与依法治税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税收人员执法不当、执法错误或行政不作为等都构成税收执法风险。税收执法风险的存在会侵害到国家或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影响税务机关形象,如何对税收执法风险加以防控已成为税务机关的重要课题。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