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街道办事处新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下载本文

3、原文: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

现文: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只是主材变更的,则只调整主材价格,其他不变。

4、原文: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投标最高报价值的下浮率(下浮率=(投标最高报价值-中标价)/投标最高报价值)。

现文:13.5.3当设计变更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工程项目,则作为新增项目(是否为新增项目由招标人确定),结算时装饰装修工程按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安装过程部分按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其他工程按省、市建委颁发的现行定额计算。材料价格在《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常用材料综合价中有对应的,按施工期间的综合价计算,其他材料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实际使用的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结合市场行情确定。取费标准按穗建价【2006】199号文规定,利润按人工费的20%,措施项目费不另计算,变更部分的下浮率按投标下浮率(下浮率=(投标最高报价值-中标价)/投标最高报价值)。本工程的结算造价以广州市海珠区财政部门审核的过程结算价为准。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