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下载本文

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本工程具有建设工期短、任务量大、专业分包多的特点,为了更好地履行项目总承包管理职责,特制定此方案,确保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不负发包方期望。

17.1总承包管理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明确专业承包人相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方法。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及配合工作时,必须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统一协调管理。

第二条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协调,包括发包人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的管理、协调,并向发包人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A类甲供设备安装提供配合服务(分包管理及配合)。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发包人专业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人视作总分包关系,对发包人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人须在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接受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管理和协调。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专业承包人一切对外有关工程施工活动的联络传递,如向业主、设计、监理、监督检查机构等的联络,除经发包人授权同意外,均应通过发包人进行。

17.2总承包组织机构和任务目标

为满足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要求,充分利用我单位专业技术专长,以及加强内外的联系、协调、指挥、管理工作,本工程施工实行项目部管理模式,由项目部对工程施工实行全面统一管理。项目部设项目指挥长、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工程部、安质部、物资部、经营部、综合部等职能部门。其下设专业施工作业分部,负责各专业项目的具体施工工作。职能部门对各作业分部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项目总工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全面管理整个工地的各项工作;项目指挥长代表企业对工程全面负责。组织机构见下图。

1

中能建华南电力装备有限公司企业转型升级项目一期主体工程组织机构图 项目指挥长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副经理 综合部 物资部 工程部 安质部 经营部 桩基分部 土方分部 结构分部 钢结构分部 装修分部 安装分部 电气分部 管线分部 专业分部 2

17.2.1各部门主要职责范围

1、项目指挥长

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导担任,负责资源组织调配、外围关系的协调。对涉及多个单位、需横向协作或涉及总部管理服务部门的问题,组织召开调度会、协调会,做好指挥、协调工作。具体如下:

(1)指挥长代表企业对工程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法规,执行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

(3)行使工程项目施工的经营管理权,制定承包范围的各项具体目标,明确职能分工,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负全面责任。

(4)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强化项目管理,搞好“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保证施工工期、安全、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5)对指挥部的人力、资金、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证均衡生产,做到文明施工。

(6)组织项目进行成本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降低成本消耗,节约开支,提高效益。

(7)强化安全和质量管理,定期组织项目安全、质量检查、评审和改进,行使质量否决权。

(8)优化施工外部环境,做好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地方政府、相邻标段的施工配合工作。

(9)搞好指挥部的现场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10)工程完工后,及时搞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

(11)按照上级的规定和条例,对优秀职工进行奖励,对违纪职工给予处罚。 2、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

作为承包人在项目的执行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向发包人全面负责;代表公司履行对发包人的合约,并代表发包人行使对项目所有分包商的管理权。

3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全过程施工生产的组织者、指挥者和全权责任者。作为承包商的代表,接受并贯彻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等方面的指令。为承包商在本工地的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

(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科学地组织和调配参加工程施工的人、财、物资源,以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4)对本工程的安全、质量负责,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的安全、质量法规和条例,组织制定和执行保障施工安全、质量的措施。

(5)自觉维护项目法人的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以确保项目法人的要求和局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6)定期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工作。 3、项目总工程师

(1)组织执行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2)认真贯彻上级对工程质量的有关法规和制度,贯彻我单位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程序文件,对工程质量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3)领导和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准备工作计划的编制,主持技术会议,负责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审批施工技术措施。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和指导工作,指导和协助分公司进行技术革新活动。 (5)定期与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保持联系,协同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6)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4、 工程部

(1)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技术方案,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技术问题。

(2)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项目分部的生产调度、协调工作。

(3)接受监理工程师有关设计变更方面的指令,确认后下达到各职能部门及各作业分部。

(4)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跟踪,做好工程项目的生产调度工作。

(5)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工作有序。根

4

据发包人要求,与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确保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6)进度管理:对项目的总体进度负责管理。协调合同范围内以及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单位的进场、施工、竣工等计划安排,避免由于安排不当造成工程返工和索赔;因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的滞后,在其无法按照计划进度完成时,组织制定赶工计划和措施,利用自身施工资源或增大本工程的投入,进行赶工,确保进度按计划完成。

(7)对A类甲供设备安装、发包人专业工程进行管理、协调、配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统筹管理:负责安排、统筹、管理及紧密配合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

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包括提供一切所需的协调和管理服务及设施,以便其能顺利施工;

2)界面管理:负责对与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之间

及其与其它施工内容的界面确认;

3)工作面管理:对施工工作面进行统一协调,负责提供满足各专业工

程施工需要的通道与场地,以及按照总进度要求及时提供作业面给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4)工序协调:协调所承包项目与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

工程承包单位、分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顺序,如存在管线等安装位置矛盾等问题,不能擅自施工,须协调变更设计后方能施工;

5)标高、轴线提供:负责向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

提供所需的标高、轴线控制点(线),由其自行测量、复线,并负责验收签认;

6)移交管理:负责协调发包人专业工程的移交管理。发包人专业工程

项目施工单位整体或阶段性施工达到标准后,负责进行接收,并负责成品保护;

7)完工后的填补与修复工作:负责组织修复因所有专业工程预留、预

埋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孔洞、防水、饰面工程等,修复合同范围内因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的实施而受影响工程;

8)竣工资料(竣工图)汇总:负责接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就专

业工程完成资料(包括竣工图)组卷,并按照广州市城市档案馆的要求以及发包

5

人要求,负责汇总整理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竣工档案资料,达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以及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9)垂直及水平运输:负责提供工地内垂直运输设备、设施及服务(服

务包括垂直运输设备的指挥、操作、维护、保养、安全措施等),供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使用,该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所有垂直运输设备、设施及服务须在其它专业工程承包人工作完成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才组织拆除或退出;

10)脚手架:负责将已搭设尚未拆除的脚手架设施提供给A类甲供设

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使用,满足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施工要求(比如大厅满堂红脚手架,外立面装饰灯,须保留到装修工作结束为止),同时按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要求提供脚手架二次改造;

11)负责临时仓库、临时场地:负责向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提供现

场临时储存的仓库,每家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和必须四周和上部有固定的防风、防雨、照明的围护空间,具体位置和要求由发包人确定。负责向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提供满足硬化要求、面积足够的设备材料堆放、加工区;

12)临时水电:负责就近提供已布设的临时取水点和排水管、三级配电

箱接驳点给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使用,并设专人负责为分包单位进行水电接驳;

13)专业配套:负责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

位承接工程或变更专业短缺等原因造成分包范围内的开、补洞(槽)、板梁洞口加固,配线(管),沟(槽),基础等;

14)雨、污水抽排:负责协调完成施工场地内临时用水排放,雨水、地

下水渗漏以及防水地面、管理实验偶发跑水等造成室内积水的抽排工作;

15)雨季措施:负责现场内场地排水、管线布设,建筑物外围防雨保温

和雨季防洪,采取防洪措施;

16)临时照明:负责对整体工程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供一般性临时

照明,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仅就承包工程施工区域提供特殊线路及灯具;

6

(8)负责开工准备及报建验收相关工作,负责办理施工许可等开工批准手

续及工程实施,在工程开工20天前,负责牵头向有关部门申办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证件、批件等;

(9)负责办理工程报建及验收手续。 5、安质部

(1) 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以及交通安全、防火防爆的管理工作;

(3) 配合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查验收及现场监理工作;

(4)定期检查安全和质量,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检查工作,以及竣工资料汇编整理;

(5)政府协调:负责与政府部门及有关部门交涉相关事宜(安全质量的检查等);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消防保卫、场容卫生、和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管理,并对出现的安全事件或事故承担责任;

(7)质量管理:负责合同范围内以及发包人专业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以及组织所有专业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的实施;

(8)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协调:负责牵头协调对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自身承保范围内的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和采购设备材料,需要通过政府竣工验收的,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资料编制汇总并加盖承包人公章(如有需要),满足政府竣工验收要求; (9)施工总承包服务:

1)安全防护:负责对整体工程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供一般性防护

措施,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仅就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以及人员提供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2)负责及时监督落实各项专业施工单位过程施工的防污染措施,并组

织对由于本项目的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人、承包人自

7

身导致的场内外污染进行清理;

3)负责按照广州市的安全及文明要求,对现场实施安全及文明施工的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的临时通道的照明、警示标志、走道或临边安全围护、现场场地硬化(厚度不小于20cm和损坏的维修)、现场临时绿化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最新版)及有关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4)其它为完成其承担的合同范围外的项目所需要承包人提供的所有相

关协调,服务配合的工作。

6、物资部

(1)负责材料的接收、采购、检验、运输、保管和分供。 (2)负责机具设备管理,做好机具设备的调配、运输和保管工作。 (3)负责业主提供设备的接收、领用、检验、保管和分供等。 (4)负责施工及办公用电:

1)发包人提供的接驳位置外其余所有的线路及相关设备的敷设; 2)施工期间的所有用电(包括建设单位、发包人及监理人用电); 3)统一规划及预留其它专业工程承包人接驳位置,安装独立的电表及其它设备,就近向其它专业工程承包人提供用电接口;

4)配备备用的发电机组设备,以保证偶然停电情况下施工能正常进行

(包括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用电),不影响施工进度。

7、综合部

(1)负责协调地方关系。

(2)负责项目部行政和后勤管理接待工作。 (3)负责项目经理部的其它日常事务。

(4)政府协调:负责与政府部门及有关部门交涉相关事宜(如环保、卫生防疫、治安管理、保卫);

(5)施工总承包服务:

1)卫生清洁: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协调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

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将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运至由承包人设立的现场

8

密闭垃圾堆放处,并负责清运至场外。负责每天清理,和外运现场施工垃圾(包括现场堆放点的施工垃圾以及所有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生产的施工垃圾),发包人如有特殊情况(例如建设单位或其他主要领导视察)要求立即清理,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时限完成;

2)办公室提供:负责提供给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

承包单位办公室;

3)现场消防:负责临时设施外部、现场室外、室内等公共部位的消防

管线布设及水源和灭火器等,A类甲供设备安装厂家、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自行负责仓库、特殊作业区的消防器材; (6)现场管理配合服务:

1)向发包人提供彩色扫描仪(型号:富士通fi-6230)一部、彩色激光

打印机(惠普M451nw)一部、复印机打印一体机一部(富士施乐SC2020CPS)、传真机一部(佳能L170)、投影仪(爱普生CB-X24)一台、照相机两部(佳能S120)、保险柜2个,并负责以上办公设备在整个施工期间的维修保养。(规格型号见招标文件要求)

2)在发包人现场办公室安装开通一条100M独立光钎的宽带,负责委

托发包人认可的专业公司负责在施工期间对建设单位、监理、发包人现场办公室的电话、网络进行安装、维护和故障修理;

3)负责在现场提供板房20间(每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包括:建

设单位、发包人办公室13间,样板间1间,备用间1间,大会议室、小会议室各1各,并配备足量齐全的配套办公家具、档案柜、桌椅及空调设备等,房间布局及开间尺寸等要求由发包人确定;

4)负责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及发包人现场会议室、办公室已有办公设施

(包括板房、办公卡位、空调、室内照明)的维护及修理,安排最少1人在施工期间负责建设单位、发包人现场会议室、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发包人所在项目部做到24小时有安保人员监控。

8、经营部

(1) 负责项目工程的预结算; (2) 负责财务的日常管理;

9

(3) 负责项目内部的经济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4) 承包人于各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单位进场时,与所有发包人专业工程

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格式详见附件)。 17.2.2总承包管理任务目标

工程质量目标:满足国家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工期目标:

? 计划进场日起:2015年5月13日(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15日(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 计划工期:224日历天; ? 竣工日期:2015年12月25日; ? 其它节点工期:

厂前区(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 序号 1 2 3 4 5 里程碑名称 第一方混凝土浇筑(承台浇筑) 主体结构封顶 砌筑施工完成 装修及机电安装 竣工验收 完成时间 2015-06-15 2015-08-15 2015-09-25 2015-11-20 2015-12-25 备注 含室外工程 厂房区(车间1): 序号 1 2 3 4 5 6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

? 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为零; ? 重大的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10

里程碑名称 基础工程施工完成 钢结构吊装完成 围护结构施工完成 设备基础及室内地坪完成 装饰安装工程完成 竣工验收 完成时间 2015-06-20 2015-08-30 2015-10-15 2015-10-30 2015-11-30 2015-12-25 备注 合同范围内工作 ? 重大的交通事故为零; ? 杜绝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

? 安全信息报送及时率、准确率100%; ? 一般人身伤害事故频率低于2‰; ? 隐患排查治理率100%; ? 无新增职业病事件发生。

文明施工目标:

?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协议》、《现场

HSE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 树立企业形象,遵章守纪; ? 作业环境整洁,道路畅通; ? 讲文明礼貌,不野蛮施工; ? 生活、生产垃圾回收率100%。

17.3总承包管理服务内容

项目总承包管理的重点内容有: ? 施工总平面管理; ? 施工总进度管理; ? 主要施工机械管理;

? 半成品和成品、材料设备管理; ? 对专业承包人进场材料设备的管理; ? 访客和车辆管理; ? 安全文明及绿色施工管理; ? 工程资料管理; ? 工程验收与移交管理; ? 施工配合服务。

17.3.1对施工总平面管理

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统筹管理和合理安排本项目的施工区域及办公生活区域,包括工程施工场地和临时建筑用地。

11

2、规划并编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空间流水布置图,确定永久性建筑的施工顺序和临时设施的布置,确保各专业承包人有合适的施工空间完成所负责的工程。

3、总平面布置原则:

(1)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紧凑合理,不用(或少用)施工用地; (2)保证场地施工道路畅通;

(3)科学确定施工区域和场地平面布置,尽量减少专业工种之间交叉作业,提高劳动效率;

(4)各项施工设施布置要满足方便生产,有利生活,安全防火,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要求;

(5)将生产性和生活性设施分开布置。

4、统一安排承建本项目的临设生活区和办公区,以及临时道路、场地硬化、场地绿化、临时排水排污等,并承担日常管理和维修。

5、临时施工道路包括施工范围内循环路、循环路与拟建建筑物之间通道、循环路与市政道路间的连接通道,必须硬化,保证平整、坚实、畅通,满足施工过程中各种大型机械的通畅运行。

6、负责全部施工作业通道的搭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施工通道畅通并有显著标志,无建筑垃圾,有良好采光或照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施工作业通道上达不到要求的,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7、对现场生活区统一管理,负责提供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专业承包人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配套设施,如公共厕所、公共浴室等。

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7.3.2施工总进度管理

1、 负责编制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 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以总工期为依据,包括专业工程的施工计划,并报发包人审批。对专业工程的工期进度作出合理的统筹安排,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3、 审查和协调各专业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有权根据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各专业承包人合理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配合,确保主体施工工程及各专业工程关键节点工期按计划完成,确保各专业工程施工进度能按照工程进度总

12

计划实施。

4、 对专业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有效解决不同专业工程及总承包施工项目工序交叉作业的配合施工问题,保证主体工程与专业工程之间协调推进。

5、在施工过工程中,若专业承包人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所负责的工程在某节点实施进度计划严重滞后时,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采取有效的纠偏措施:无论是专业承包人原因还是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原因,造成专业工程停工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都应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工期不予以顺延。由于赶工措施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发包人不予以补偿。

6、对各专业工程提供必要的协助,为专业承包人顺利进行施工创造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须的工作面、专业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脚手架操作面、吊装机械和垂直运输的配合,以确保专业工程能按经审定的进度计划执行。因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未能对专业工程提供必要的配合,以及未能有效管理专业工程进度的,并由此造成主体工程或专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进度有所落后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需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7.3.3主要施工机械管理

1、对进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

2、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各专业承包人所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在进场时,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将有关申请、登记报工程师审批。凡是没有办理进场登记、审批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不得进场。

3、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义务确保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符合有关施工机械设备符合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用电要求,有缺陷的施工机械不得作业。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及时对现场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停止使用。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机械用电的管理,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义务对专业承包人进行安全用电交底,并负责对现场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

5、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必须对大型机械进行统一调度与管理,有权要求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单位配备专职调度管理人员。

6、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大型施工机械拆除、退场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13

17.3.4半成品和成品、材料设备管理

1、未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自身工作范围的半成品和成品保护,专业承包人的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由各方自行负责,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责任进行全面统一管理。由于承包人不善造成其他承包人的半成品和成品损失的,责任单位须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一切责任,责任的裁定由工程师及发包人专题会议决定。当专业承包人完成工程中间验收并移交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后,其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

2、总承包施工项目或专业工程的某些区域(关键区域)施工到一定程度(如设备安装阶段)时,在得到工程师批准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权在工程师的统一安排下对进入关键区域的施工人员进行限制,即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可以进入该区域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专业承包人的人员数量。

3、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需要执行关键区域出入管理5天内,书面通知各有关专业人并上报工程师和发包人;专业承包人在接到书面通知3天内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递交进入关键区域申请表,确定进入关键区域施工及管理人员数量,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制作进入关键区域的特别通行证。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派驻专人验证放行。在专业承包人的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单位验收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将特别通行证收回。

4、由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关键区域出入管理不力而导致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返工或影响关键节点工期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7.3.5对专业承包人进场材料设备的管理

1、对专业承包人送到工地未安装的材料设备负责保管的管理责任。 2、对于专业承包人提出的材料设备进行进场申请,须在2天内予以批复。 17.3.6访客和车辆管理

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工地现场来访客人(指不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车辆进出实行统一管理。

2、负责工地现场的治安保卫和门卫管理,来访客人须凭有效证件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发放临时出入证,常驻车辆须办理车辆出入证、临时车辆须登记,才能进出工地现场。合理安排各单位车辆的停放位置,杜绝出现乱停乱放阻碍施工的现象。

14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提供足够数量和规格的安全帽供发包人、工程

师、工程顾问或获授权进入工地的人士使用。 17.3.7安全文明及绿色施工管理

1、承担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的全面管理协调。

2、安全设施:必须在施工临时道路入口处设置安全警示牌、线速等标识,保证场内交通畅通、安全;在靠施工场地的主要施工地段要设置安全警告栏杆或者标志。

3、须在“四口”,“五临边”位置按合同文件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设置安全设施、安全围网、围板和警示标志等。如专业承包人施工需提前拆除,须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拆除。

4、应协调各专业承包人的施工顺序、设备、材料进场时间、车辆流量控制,以确保现场施工道路畅通。

5、对于临建设施应统一规划、布置。对现场场容场貌进行管理,禁止私自乱搭临建。

6、负责及时统一清运现场施工垃圾。

7、为保持良好的现场施工秩序和整体形象,现场广告标语和条幅的内容、设置、张贴和悬挂必须服从发包人及工程师的统一管理协调。

8、统一策划管理,负责现场设置的各类非商业宣传性标语,条幅,如现场导向牌,各类标语等。

9、除公示牌上所示或发包人书面允许外,工地上不得有广告。发包人可要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限期拆除一切广告,不论是否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设置。

10、人员管理:

(1)对进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流动人口必须持有合法证件;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流动的,必须及时更改登记记录。

(2)须按相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将有关资料报工程师,并向进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食宿、生活和施工环境及条件。

(3)须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全天候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未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师批准擅自进入本项目现场。

15

(4)身份识别管理:为人员的管理,正确识别其所属单位和身份,特制订:

1)安全帽识别制度: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各专业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人

员与施工人员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安全帽正面粘贴其所属单位的标志,后面粘贴代表其身份的工号。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根据各专业承包人初始工号进行统一编号。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自身人员及专业承包人进行统一管理。

2)工作牌制度: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佩带工

作牌。工作牌内容包括姓名,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所属单位,所属班组,职务,工号,工种等,工作牌的工号与安全帽的工号必须一致。工作牌的制作和编号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进入现场人员工作牌的费用。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通过佩带工作牌制度对全体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对违反佩带工作牌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的人员立即做出登记,并定期汇总上报工程师。

3)专业承包人出现违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的,存在总承包管理不力原

因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违反上述人员管理规定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11、文明施工

(1)须结合施工条件,根据发包人批准使用的施工场地范围,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施工总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实施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工程师审定。

(2)施工平面布置应按指定的施工场地范围和布置的内容,分别进行布置和管理。

(3)施工平面图宜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需要,分别设计成阶段性施工平面图,并在阶段性进度目标开始实施前,报工程师审定。

(4)应严格按已审批的总施工平面图或相关的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布置施工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封闭式安全网和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供水、排水、排污、供电、供气管道或线路、施工材料制品堆放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堆放、变配电间、消火栓、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

(5)负责施工现场的场容文明形象管理规划,严格执行,接受监督、管理

16

和协调。

(6)施工标牌公示:按相关规定设置。

(7)现场大门口内的醒目处公示: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姓名岗位框图。

(8)出口处应设立洗车场和沉淀池,设沉淀池和高压冲洗水枪,驾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

(9)施工物料、器具除应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位置就位布置外,尚应根据不同特点和性质,规范布置方式与要求,并执行码放整齐限高限宽,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管理标准。

(10)对现有的临时围墙负责维护,保持牢固、清洁、美观。在围墙以内的临时施工设施的周边应设置围蔽,统一采用新型轻质装配式材料,围蔽必须牢固,安全、美观。除临时设施用地外的其它施工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维护设施,但应做出方案,经工程师审查,报发包人审批。

(11)施工现场地须按要求进行硬化。材料分类堆放场、标示清楚。 (12)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设备不得堆放在围墙外,如确需在围墙外堆放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13)临时设施应做到整齐、美观、减少二次污染。室内要求宽敞、通风、明亮、整洁,外墙四周应设排水或明沟,以利排水。临时设施周边的边角区域应全部做硬地化处理,不得有泥土地面外露。

(14)施工现场必须道路通畅,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场地内不得有大面积泥浆、污水。泥浆、废水必须进行硬底硬壁沉淀池沉淀处理及其他必要处理,未经处理禁止排入下水道。废浆和淤泥必须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外运,按有关要求处理。

(15)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应在醒目处张贴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余泥渣土排放证、夜间施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悬挂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组织机构框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放置与实事工程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6)厨房设施应满足卫生要求,厨房要通风,卫生,经常保持清洁,符合

17

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17)厕所内应当设置洗手槽,便槽自动冲洗设备,加盖化粪池,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对厕所要落实专人打扫,定期喷药,保持清洁卫生。

(18)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安排适当数量的值班宿舍,宿舍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并进行适当分隔;工人宿舍内部设施必须整齐清洁,卫生用品分类统一存放。宿舍内要有管理制度,并落实治安、防火、卫生、计生管理责任人。

(19)工程竣工后,须在工程师和发包人的要求时间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地及四周环境要及时清理干净。

(20)施工期间,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必须在地下室主要通道、施工场所及其他需要照明的位置设置充足的照明设施及疏散指示灯、应急灯、指示牌等。

12、安全生产

(1)应按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充分识别危险源,并实施管理方案和制定应急预案,对危险源予以控制,做到防范于未然。

(2)管理人员和工人着装统一、整齐,还应当佩带工作牌。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应当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人员应当系好安全带;各类洞口和脚手架应按照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技术安全标准。

(3)施工现场的楼梯、电梯预留口、通道、深基础、坑井、阳台、屋面、楼层面等一切容易坠落的临边临口应当设置有效的防护和警示措施。面临路边的脚手架,高压电缆、起重机的回转半径伸至道路的,均应设置安全隔离棚。危险品仓库附近应有明显的标志及围挡设施。

(4)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有关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搭设,禁止任意拉线接线,施工现场应当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当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位置合

18

理,固定牢固,不得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具进场经过安全检查,合格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当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6)施工现场内木材加工场、易燃易爆仓库禁止烟火。施工作业现场禁止吸烟(吸烟室除外)。各类易燃易爆的化学物品、建材、油料必须入库存放,不得露天堆积,乙炔和氧气使用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m以上,存放时必须隔离。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证。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仓库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取暖和煮饭,宿舍仓库不得混用。

(7)木材加工间、仓库、宿舍、厨房、动火现场、作业区域、吸烟室以及易燃易爆材料堆放场等场所,必须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各类有效防火器材,并经常检查。

(8)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当设立危险警示标志。

(9)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按JGJ59-99《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标准》进行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措施,迅速整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13、防火保安

(1)统一管理和协调,搞好与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避免纠纷,与本地公安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治安联防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公安消防主管部门要求,根据有关法规,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防火保安管理制度,落实公安消防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2)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内的财产安全。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当佩带证明其身份的工作牌。

(3)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道路,还应按消防规定在路旁适当位置设消防栓。应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火灾易发地区施工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4)施工的现场通道、消防的出入口、紧急疏散楼道等,均应有明显的标志或致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有限高标志。

19

(5)施工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政府部门审查批准,并提供爆破器材的品名、数量、用途、爆破地点、四邻距离等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公安部门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4、卫生防疫

(1)应根据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在充分识别环境因素的基础上,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绿色生产”。

(2)土石方施工前应制定技术先进、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制定防坍塌污染环境的措施,施工过程应加强管理,及时处理隐患。施工现场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3)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和焚烧建筑垃圾,不得用有毒物体作燃料,亦不得焚烧其它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废弃物,或不得把这些废弃物做土方回填。

(4)建筑垃圾、渣土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每日进行处理。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车辆,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措施,冲洗的污水应进行处理。

(5)在居民居住相邻区域进行爆破、打桩施工作业前,应按规定申请批准,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受影响范围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理解和配合;对施工机械的噪音与震动扰民,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6)施工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的标志。

(7)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8)施工现场内的厨房必须符合政府有关建筑工地厨房卫生要求的规定,申办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和茶水员上岗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证,上班时候必须穿戴口罩、白衣帽及袖套。洗、切、煮、卖、存等环节要设置合理,生熟严格分开,餐具用后随即洗刷干净,并按规定消毒。

(9)施工现场应当设茶水亭和茶水桶,茶水桶要有盖、加锁和标志。夏季施工应当有防暑降温措施。

20

(10)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医疗室,配备有效的医疗急救箱。发现疫情必须及时向上级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11)施工现场应当落实各项“四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生,无力自行落实除“四害”措施的,可委托社会服务机构代为处理。 17.3.8工程资料管理

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作为专业承包人和发包人的文件中间接口和协调的总负责人,负责统筹组织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含照片、声像资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组织专业承包人按照政府要求做好发包人专业工程文件的竣工移交,确保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档案馆、建设单位和发包人提交经整理编目、预检合格的竣工档案和其它相关档案资料(含电子文件、照片、声像资料等)。除按档案馆要求移交的份数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还须向建设单位移交项目竣工档案1套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发包人移交1套原件。

2、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必须将项目文件资料管理作为专项实施计划列入项目施工计划。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场前一周须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文件控制总体计划,说明工程文件控制的计划和方法措施,包括如何做好工程创优的文件资料管理。提交给发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中每个任务节点须列清施工技术资料提交计划,包括提交文件的名称和计划提交时间。如果施工进度计划有调整,相应的文件提交计划应做相应的调整说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义务督促专业承包人进场前一周提交工程文件控制计划,审核合格后提交给总包人审批。发包人有权对文件提交计划的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因故无法按照计划提交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在计划提交时间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解释和计划调整意见。发包人专业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审核范围、流程程序和表示要求由发包人确定。文件办毕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将闭环文件数字化处理,在一周内汇总电子文件提交给发包人,文件格式和提交要求由发包人确定。 3、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必须配备必要数量的文件资料员和设置独立的文件保管场所,确保发包人专业工程技术文件流转有序、规范可控、齐全准确,文件质量和表单表式符合城建档案整理规范和要求。

4、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义务对专业工程资料的完备性、有效性、系统性、

21

真实性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要求专业承包人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再上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5、发包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以及专业承包人进行文件合规性检查。发包人进行检查时可提前一周书面通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检查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责任根据检查要求组织相关专业承包人进行配合和支持。

6、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上报资料程序要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工程师→发包人。

17.3.9工程验收与移交管理

1、参与所有工程的隐蔽验收或中间验收。验收前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属隐蔽验收的,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隐蔽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应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不合格的,相关施工单位必须在6小时内或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报工程师重新验收。

2、参与所有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责任根据竣工验收要求对专业承包人所有竣工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专业工程需单独验收的,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初验合格后,报工程师进行初验,合格后由该专业承包人与建设行政主管单位规定的相关验收部门、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工程师和发包人协商验收时间,各单位参与验收。专业工程不需要办理单独验收的,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初验合格后,报工程师进行初验,合格后由专业承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师和发包人验收。

3、对专业工程的隐蔽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作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足够的配合。

4、所有总承包施工项目及专业工程验收完成后,认为满足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时,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方可向工程师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组织所有相关单位参加整体竣工验收。

5、办理工程验收前,各相关施工单位应将准备验收工程的场地清理干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工程交接验收证明文件,并再次对场地进行检查,确保场地已经清理干净,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管理。

22

6、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义务对各专业工程的保修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专业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督促、协调相关专业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做好保修工作。 17.3.10为专业承包人施工配合服务

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专业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或发包人认可,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专业承包人负责办理或协调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2、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搭设的爬梯、脚手架等应充分考虑专业承包人使用空间、位置、时间等的要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使用期间,供所有专业承包人使用。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现有的爬梯、外脚手架等必须满足专业承包人需要而搭设(专业分包工程专有自用的措施除外),包括施工过程中配合专业分包而进行爬梯及外架的局部调整工作。若专业分包在施工过程中按进度计划需要以上措施时但总包没有配合满足其施工要求时,总包有责任提供及负责整改以满足专业工程作业要求。同时允许专业承包人搭设其自愿搭设的脚手架。

3、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设置的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人货两用梯等)应充分考虑专业承包人使用的空间、位置、时间等的要求,供所有专业承包人使用。

专业承包人需用垂直运输设备、工作空间等的时间或许会超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本身所需的时间,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仍须按此提供,延长期间的使用费用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亦不能再向专业承包人收取配合费。因专业承包人原因造成专业工程合同延误的,延误期间的使用费用由专业承包人承担。

4、高层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和人货电梯在竣工前不得擅自拆除,拆除前必须经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

5、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设备、临时水电管线等拆除时须经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

6、工地内提供足够、合理并符合发包人要求标准的卫生设施供各专业承包人共同使用,并负责定时清理和保养至不再需要时拆除。

7、提供施工需要的现场办公室(租赁费用由专业承包人承担)、材料堆放场地共专业承包人使用 ,配合专业承包人进行卸货、吊运,并对所有专业承包人的办公、材料堆放进行统一管理,达到发包人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23

8、提供工地施工道路供各方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清除专业承包人施工界面内的障碍,为他们提供所需的工作面。

9、提供专业承包人负责的工程所需的、可充分保障施工场地内安全的围网、围板等。

10、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搭建和拆除。在公共区,如井道等处设置照明装置。

11、及时向专业承包人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接口及其设备调试所需水电接口,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专业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提供临时施工用水、用电、消防器材至各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本项目的用水、用电管理:

(1)按发包人提供的可用水量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要求,在现场布置施工用水管线(平面、立面)和生活用水管网,并报工程师批准,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开布置;主管道要有明显的保护标志,以防意外损坏。

(2)施工用电应遵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及时规范》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按发包人提供的可用电量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电源类型和用量,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干线。

(3)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工地用水设置总、分表,实行统一管理;用电按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分离设置。

(4)在施工区域设置数量足够的临时水管接口,以及在建筑物内各楼层及必要的位置设置楼层配电箱,以提供专业承包人用水、用电驳接。专业承包人负责用水、用电管理的配合工作,施工用电线路不得随意拖地、乱拉、乱用。

(5)专业承包人用水、用电必须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按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指定的位置接驳或搭接,并负责各自的用水、用电的安全与计量。

(6)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用水管线、用电线路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正常供水、供电。

(7)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场内的排水排污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专业承包人施工区域和生活的排水、排污系统进行检查,保证排水、排污系统畅通,保护环境。

24

(8)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定期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杜绝不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杜绝乱拉乱用现象。

(9)为确保现场正常施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现场为 配置数量、容量适合的发电机、水泵和水箱等,并提供给专业承包人共同使用。如果需要增加发电机、加压泵或水箱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必须立即增加。

12、在专业承包人负责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出现水电、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使用的纠纷,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专业成包人协商解决。

13、向专业承包人提供现场经纬、水准测量点网以及测量放线所需的标高、定位的基准点和线,对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14、负责总承包施工项目和专业工程范围内所有的管线综合工作,编制管线综合施工方案,报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据此管理专项承包商的管线安装,完工后绘制管线的综合竣工图。

15、负责对各专业工程的施工顺序和合理的安装位置进行协调,并考虑所有设备安装过程必需的运送通道及安装空间。如发现管、线和其他构件的安装位置相互矛盾时,须协调进行设计变更后方能施工。因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协调不到位,造成已施工的管、线和构件的拆除、报废等所有费用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因专业承包人未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协调擅自施工而造成的损失,由专业承包人承担。

16、根据专业工程的设计图纸,配合进行已有洞口、线槽等位置的纠偏,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7、对专业工程施工后的留洞、凹口、凹槽等进行填补、灌浆、修整,及装潢以达到有关规范要求的标准。但专业工程所涉及的专项防水防火封堵由专业承包人施工。

18、浇筑混泥土前,需主动与专业承包人明确预留配件、预埋套筒(管)、沟槽、孔洞等的位置,或根据图纸负责预留或预埋。并给予专业承包人足够的时间去放置电缆、电线管、其它管道、预留配件等。孔洞的附加钢筋亦需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此等钢筋将不会分开计量。

19、预留沟槽、预留孔洞与机电管道之间的空隙,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负责提供物料及填塞工作;套筒及套管与机电管道之间的空隙,专业承包人须负

25

责提供物料及填塞工作。

20、按要求填实设备、框架与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空间,进行一般的修补工作。

21、工程整体完成时,对所有专业承包人已移交的工程,进行全面的清理、成品保护和保洁,直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移交发包人。

22、每周定期与专业承包人组织召开一次工程例会,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按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周计划要求检查专业承包人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布置下周施工生产任务。

23、在施工过程中,除必须的口头通知外,应以书面形式与专业承包人进行各类业务联系。

24、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修建、维修及保养的任何道路或通道,应提供给专业承包人共同使用。

25、提供专业承包人使用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临时工程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和设备。

26、为保证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和各类专业工程的工作不发生冲突,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对各类专业工程的工作场所或材料存放等负责协调。

27、对包括专业承包人工作在内的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日常协调和管理。

28、为专业承包人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

29、在专业承包人完成工作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采取的成品保护措施和费用。

30、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驻现场后专业承包人工作所需的基准定位线、主要轴线和其它定位点;

3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专业承包人视为总分包关系,对发包人专业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负总责,且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

32、若因工作需要,工程分包人在工余时间或夜间将设备及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内,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需给上述设备及材料进场提供方便及配合。

33、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负责对现场已有的地上、地下管线的保护。 34、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对专业承包人所造成的损坏负责,并须自费修

26

复此等损坏及/或作出适当的改动,以使发包人满意。

35、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对专业承包人所造成的损坏负责,并须自费修复此等损坏及/或作出适当的改动,以使发包人满意。

36、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免费提供专业承包人正确施工之所有合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提供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设备材料贮存仓库(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2)提供给专业承包人合理施工空间及通道。

(3)提供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人任何属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场地上现成的爬梯及脚手架。惟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无责任保留此等爬梯及脚手架超过其本身所须使用的时间。

(4)按照临时设施设置相关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专业承包人所必须的卫生设施及工地上的公共设施供其使用。

(5)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无限次提供标高及定位的基准点、线给专业承包人作为依据而进行自己的定位。

(6)提供专业承包人所需以保障场地安全之围网、围板等。

(7)对工地作全面的看管以防盗窃及破坏,包括在工地内专业承包人的物料及工程,惟此看管责任乃一般性的,各专业承包人最终仍须对其存放的物料和已完成的工程负全责。

(8)提供足够的临时照明及电力和测试及调试所需负荷,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提供足够及合理的接驳点供所有B类工程分包人和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人使用,并提供电梯及机电设备等调试所需的电力;在有需要时提供发电机组。 (9)保护B类工程及发包人专业工程,以防水、防雨、防风等,包括提供一切必需的预防措施。

(10)提供施工场地现成之机械及设备包括机械操作人员,以便卸下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人之物料及起吊不同位置,所需要的时间需与其它工程配合。 (11)修复因拆除以上之设施而受影响的工程和工地现场。

(12)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必须为专业承包人指定工地堆放点,承包人应把发包人指定回收的材料、所有发包人专业工程的废料清理运走。

(13)在工程交付发包人前,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包括发包人专业工程,

27

以达到移交前的最终验收标准。

37、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在浇筑混凝土前及每个工序开始前通知发包人并给予其足够的时间去放置电缆、电线管、其他管道等。

38、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给予专业承包人提供协调服务,预留管子槽、孔洞等,供给及预埋套筒,预埋由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人所供应的预埋件,使用水泥砂浆填实设备及框架与建筑物结构之间的缝隙空间,为外露的电线、管道批灰及上油漆,并在包围电线、电缆、管道的缝隙以适当的胶泥填充,穿过混泥土结构之预埋套管等内外空隙的填充需达到有关的消防要求及因提供以上协调服务而进行一般的土建修补工作。

39、配合发包人专业工程承包人提供材料保管的条件及相关工作。 40、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中要求的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提供的其它工作及发包人认为须配合的工作内容。 17.4对专业承包人的管理

项目总承包对专业承包人管理的重点内容有: ? 专业承包人的进场准备要求;

? 专业承包人对施工总进度的责任和任务; ? 专业承包人对施工总平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 专业承包人对主要施工机械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 专业承包人对半成品和成品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 专业承包人对进场材料设备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 专业承包人对访客和车辆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 专业承包人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 专业承包人对工程资料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 专业承包人对工程验收与移交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7.4.1专业承包人的进场准备要求

1、 专业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提供的资料文件: (1) 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专业承包人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提交专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总

28

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审核同意后提交工程师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简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技术措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等。

(3) 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申报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名单及照片,劳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及上岗证。

2、 专业承包人应按法律法规、合同文件要求做好其它进场准备工作。 17.4.2专业承包人对施工总进度的责任和任务

1、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工程师、发包人提交专业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区域的划分、施工顺序与施工流向、作业方式、施工方法、施工队伍的组织架构:施工项目的进度计划、资源进度计划(包括物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进场计划、劳务计划、资金计划)、图纸深化设计计划等。

2、执行月报制度:按月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工程师、发包人提交本专业工程的执行情况报告,提交月度施工作业计划、提交各种资源与进度配合调度情况。

3、当专业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有冲突时,须及时根据施工总成包管理单位的调整意见主动调整进度计划,落实现场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等的供应配合情况。如在进度上由任何提前或延误,须及时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报告。

4、由于专业承包人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专业承包人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17.4.3专业承包人对施工总平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进场施工前,应根据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制定的施工场地划分设计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执行,并实施管理。

2、协助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各自施工区域的场地做好管理配合工作。 17.4.4 专业承包人对主要施工机械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在进、退场前必须提前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在进场时按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要求做好登记,严禁施工机械设备未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及工程师批准擅自进入、退出现场。

29

17.4.5专业承包人对半成品和成品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未完成工程中间验收并移交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前,专业承包人的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自行负责。

2、应服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协调。 17.4.6专业承包人对进场材料设备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指定专人负责对进场所需材料设备的保管,并服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关于进场材料设备管理方面的要求。

2、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提供材料设备进场的计划及月度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3、专业承包人各种进场材料设备须在10天前按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规定的要求,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待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批复后执行。 17.4.7专业承包人对访客和车辆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应服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关访客和车辆的管理制度。

2、须提前3天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提出大型车辆(5T以上的载重汽车)和常驻小型车辆进出申请,注明车辆型号、牌照号码、进出日期及时间,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发给车辆出入证。

17.4.8专业承包人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必须遵守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格做好所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自觉接受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协调管理和检查,并按照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

2、如施工需要须提前拆除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批准,并配合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须立即通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4、进场施工前,应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提供其施工及构件堆放所需要场地面积,部位等要求,以便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场地。

5、应做好各自的废弃物与垃圾的清理工作,废弃物与垃圾按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

6、应服总承包单位对人员管理的所有规定。

(1)必须对本单位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及时上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

30

位,进行汇总并统一管理。流动人口必须持有合法证件;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流动的,必须及时更改登记记录,并将更改记录及时上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2)须对进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保险,将有关资料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并向进场施工管理人员提供符合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食宿、生活和施工环境及条件。

(3)须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全天候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未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批准擅自进入本项目现场。

(4)进场后在2天内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提交有关人员资料,内容包括公司标志的样本,所有人员名单及初始工号。

(5)负责本单位进入现场人员工作牌的具体制作费用。 (6)出现违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的,承担主要责任。

7、接受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参与工地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专业承包人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或不能及时达到要求的),经工程师核准,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可以协助专业承包人予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费用将由专业承包人承担。

17.4.9专业承包人对工程资料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专业承包人在进场前一周,须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提交工程文件控制计划,说明工程文件控制的计划和方法,包括如何做好工程创优的文件资料管理。提交给发包人和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或设备安装、调试)进度计划中每个任务节点须列清施工(或设备安装、调试)技术资料提交计划,包括提交文件的名称和计划提交时间。

2、专业承包人负责收集、整理、编制、汇总其施工的专业工程文件资料(含照片、声像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齐全、准确、系统的。在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汇总,并上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对专业承包人的文件进行检查验收,接收后1个月内向发包人移交。

3、专业承包人有责任接受和协助发包人和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其施工的专业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合规性检查。如发现问题需要整改,专业承包人必须接受

31

限期完成整改要求,并不得另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费用要求。

专业承包人上报资料程序要求:专业承包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发包人。

17.4.10专业承包人对工程验收与移交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应服从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验收与移交管理的所有规定。

2、负责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修改工作并配合竣工资料的移交。

17.5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专业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认真执行上述各项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无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专业承包人违反了本办法有关规定,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都应向发包人承担责任。

2、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可根据专业承包人在此违约行为中应付的责任,要求项目承包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追究其责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违约金赔偿责任后,有权依据以下原则向专业承包人追偿专业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责任:

(1)对专业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执行,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如专业承包人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行为时,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及时予以警告和制止。如专业承包人发生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专业承包人承担主要违约责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次要违约责任。

(2)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各专业工程承担管理协调及配合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专业承包人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的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且存在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管理不力原因,由专业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专业承包人非法分包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的,专业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发包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4、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承担因专业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功效降低的责任,以及因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缺乏协调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或损失,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向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发包人将不接受任何以上

32

原因和任何其他原因(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造成的工效降低向发包人提出的工期、费用索赔的要求。

5、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督促专业承包人按计划办理工程竣工,并给予积极的配合。因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未能及时提供必要的配合工作而导致专业工程未能按计划办理工程竣工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6、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运出现场的材料设备进行严格管理,所有材料设备,如无工程师书面同意外运的,不得运离现场。对专业承包人擅自外运事件,专业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擅自外运事件,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追究相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如工地材料及设备发生盗窃现象,无论是总包材料还是专业分包材料,总包有责任和义务负责协调追查,同时如专业分包材料及设备被盗(非专业分包原因),总包须承担总包管理责任,责任费用视调查情况而定。

7、专业承包人出现违反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的,专业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存在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管理不力原因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违反上述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8、专业承包人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且存在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管理不力原因的,属专业工程的,专业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9、因有关施工单位原因达不到质量约定标准的,由责任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承担质量违约责任,工期不予顺延,有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管理不力原因的,属专业工程的,由专业承担人承担主要责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0、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或工程师接到专业承包人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管理配合服务不到位的投诉,经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20万元/每次。除此之外,发包人有权暂扣施工承包服务直至工程师和发包人满意。

33

1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专业承包人一切对外有关工程施工活动的联络传递,如向业主、设计等的联络,除经发包人授权同意外,均应通过发包人进行。未经发包人授权同意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所有专业承包人对外有关工程施工活动的联络传递文件均无效,并且发包人将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处以1万元/次的罚款。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所有损失均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

12、未经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竣工前擅自拆除高层垂直运输机机械设备和人货电梯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并承担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3、如果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自身的行为违反了本办法中有关规定时,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应按有关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须在每月20日前将当月发生的全部违约金向发包人缴纳完毕,并在申请月工程款时附上违约金的付款凭证。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逾期不缴纳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延长当月工程款拨付时间,直至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完善交纳违约金的全部手续,或从应支付给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得有异议。

14、如专业承包人违反本办法中有关规定,专业承包人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违约金,在形成意见后,需报工程师、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15、如按有关约定专业承包人就此违约行为需要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违约金时,专业承包人须在每月20日前将当月发生的全部违约金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交纳完毕,并在申请月工程款时附上违约金的付款凭证,专业承包人逾期不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交纳违约金,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有权向发包人在专业承包人的工程款申请上签署拒付意见,发包人有权据此延长专业承包人的当月工程款拨付时间,直至专业承包人完善交纳违约金的全部手续,或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专业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关违约金而转付给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该专业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16、当发生专业承包人不服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管理情况时,工程师调查核实后,按合同文件及本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专业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或处罚通知,并向发包人申请执行;专业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整改通知后仍拒不整

34

改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该专业承包人的施工合同,且追究该专业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而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