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与设施、设备验证方案及报告(新) 下载本文

颁发总经理 题 锅炉压力容器 部门 办公室 目 管 理 制 度 文件编码:SX—GL 新订:√ 替代: —SB—04—001 部门审查 日 期 审核 日期 批准人 日 期 分发 设备部、生产部、质部门 保部 编写人 日 期 分发日期 执行日期 修订(变更):

目的:明确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范围:锅炉压力容器。

责任人:设备部、生产部、质保部。 内容:

1. 压力容器的分类、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定》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等各项规定。

2.新购锅炉必须有下列与安全有关技术资料: 2.1锅炉图纸。

2.2锅炉受压元件的温度计算。 2.3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 2.4锅炉质量证明书。

2.5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2.6受压元件设计更改通知书。

2.7蒸汽锅炉必须有铬牌,型号、制造厂锅炉产品编号、额定蒸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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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蒸汽压力(Mpa),温度(℃),制造厂名,制造许可证级别,编号及制造年、月。

3.外购,加工的压力容器附有下列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 3.1竣工图(总图和必要部件图)。 3.2产品合格证。 3.3产品质量证明书。

3.4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3.5进口产品应有省级以及劳动部门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审核盖章的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3.6压力容器设备应附有铬牌、名称、类别、容积、压力、温度、厂名、年、月、制造许可证编号。

4.外购,加工锅炉,压力容器进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入库、接交手续。 5.新购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前,必须向市、县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使用证才能投入运行。

6.生产部门应配备专职人员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和使用管理。

7.建立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档案,其中包括:出厂资料、验证资料、使用(试运行)记录,检修情况记录等。

8.锅炉压力容器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其中包括: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设备维护制、交接班制、水质管理制、清洁卫生制、安全保卫制。 9.对锅炉司炉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未取得检验合格证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准投入运行,确保其安全运行。 10.锅炉水质标准:根据不同炉型选用水处理设备,使锅炉运行时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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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符合标准。

11.锅炉应定期进行炉内化学中药处理,并加强对锅炉结垢,腐蚀和水质监督,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12.锅炉压力容器需进行降级使用改造、移装过户、报废、须向市劳动部门办理变更、过户或注销手续,已报废锅炉,压力容器不得做承压设备使用。

13.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应由设备部门建立档案,并配合每年定期检测。

1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表,安全阀按规定,半年校验一次,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15.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除专人维修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准乱动,以防安全。

16.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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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总经理 题 锅炉巡回检查 部门 办公室 目 管理制度 文件编码:SX—GL 新订:√ 替代: —SB—04—002 部门审查 日 期 审核 日期 批准人 日 期 分发 设备部、生产部、质部门 保部 编写人 日 期 分发日期 执行日期 修订(变更):

目的:明确锅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范围:锅炉房。

责任人:设备部、生产部、车间设备员。 内容:

1.锅炉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要对锅炉房的设备运行,操作规程的执行,安全文明生产等项工作进行检查。

2.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是否灵敏可靠,定期检验排污阀是否漏水,是巡回检查的重点。

3.巡回路线是炉外检查,附件检查,燃烧设备检查,给水设备检查,通风设备检查。

4.除锅炉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巡回检查外,主管锅炉安全的负责人每月需对锅炉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巡回检查要求有记录可查,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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