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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分析:2001年,原告蒋某在成都某媒体刊登的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招录工作人员启事中看到规定招录对象的条件之一为“男性身高168公分、女性身高155公分以上”,原告认为这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权利,于是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根据所学法律知识,请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你的理由。

答:合法。 劳动者有择业权, 用人单位有择工权。用人单位认为此条件更有利于单位的发展。 这是他们对岗位的任职条件的规定。这完全由公司根据本公司的企业形象、发展方针等自己决定,属于公司内部管理范畴。

五、论述:我国近代思想家梁启超在《管子评传》(1909)写道:“法治者。治之极轨也。而通五洲万国数千年间,其最初发明此法治主义以成一家之言者,谁乎?则我国之管子也。”认为法治思想的起源在中国的法家。

对此,你是否赞同?并说明理由。

你分两点写:首先写法家的“法治”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然后写其“法治”思想的不足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论述: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由民法调整的市民社会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是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及适用法律的平等和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律平等地位,是指权利能力平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平等(相同),法人有与其自身活动相应的权利能力(不相同),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适用法律平等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是指法律对民事主体的保护规定是相同的,适用法律时不能区别对待,是由法律地位平等,适用法律平等决定的。 2、自愿原则

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这一原则也是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 3、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原则

社会公共道德,就是广大市民公认的道德准则,与共产主义道德有区别。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民法,必然以市民的公共道德为准则。这是由道德和法律的一致性决定的。民法与市民道德精神一致,民事立法、执法、适用法律均不能违背公共道德。在法无规定的情况下,道德可以成为民法的渊源,成为解决法律纠纷的依据。

4、诚实信用原则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