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河北安装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下载本文

第八册 水暖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总 说 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G-201~213-2000、GYG-213-2003)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1-2012)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2-2012)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3-2012)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HEBGYD-C04-2012)

第五册 静止设备与及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HEBGYD-C05-2012)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HEBGYD-C06-2012) 第七册 消防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07-2012)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HEBGYD-C08-2012)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HEBGYD-C09-2008)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HEBGYD-C10-2008) 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HEBGYD-C11-2008) 第十二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HEBGYD-C12-2008)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材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并考虑了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建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供需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

1、本定额是按合格品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的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当补偿奖励。

(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5%给与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给与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2%给与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给与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补偿奖励按最高奖项实行一次性补偿奖励,不得重复计奖。 七、工人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二类: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47元/工日.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集中加工地点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材料价格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2012年)。 3、凡材料加括号的均为未计价材。

4、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其材料费合并为其他材料费,并计入材料费内。 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1.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台取定的。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用具未计人实体项目消耗量内,已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4.工机械台班单价.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2012年)。 十、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及台班单价的确定:

l.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我省太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

2.本定额的施工仅器仪表台班单价是在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计算的。

3.仪器仪表台班列在施工机械台班栏内。

十一、本定额分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十二、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十三、工料单价法的计价方式,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

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依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捎耗量可以合理调整,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可竞争措施项目依照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进行调整。

十四、综合单价法的计价方式.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台理的施工方法计算。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中基本费按给定的费率及调整系数计算,增加费按最高费率计算。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可竞争措施项目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进行调整。

十五、本定额中的模板及脚手杆、脚手板等周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的转移场外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子目内;钢模板回库维修赞包括在其单价内。

十六、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操作高度增加费、超高费、脚手架、系统调整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

费用、其他措施项月(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停水、停电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及场地清理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有害环境中施工增加费等),具体项目详见各册。

十七、措施项目说明。 (一)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

临时设施费是指承包人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费用。 .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衔.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厦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二)其他措施项目。

1.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而又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用.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用。

2.检验试验配合费:配合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当地规定的取暖期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功效降低、保温、加热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不包括暖棚搭设、外加剂和冬季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和砂浆强度所增加的费用,发生时另计。

4.夜问施工增加费:在台理工期内,必须连续施工而进行夜间施工发生的费用。包括照明设施安拆及使用费、劳动降效、夜间补助费用和白天在塔、炉内施工的照明费用,不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而采用夜班作业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5.二次搬运费:除定额已列运输项目外的工程所需材料、成品、半成品由工地仓库不能一次运至安装地点.必须再次搬运、装卸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自建设单位仓库至工地仓库的搬运以及施工平面布置变化所发生的搬运费。

6.停水、停电增加费:是指施工期间由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停水和停电每周累计在8小时内而造成的停工、机械停滞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及场地清理费:是指工程开、竣工时配合定位复测.竣工图绘制的费用及移交时施工现场一次性的清理费用。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工程完工后至正式交付发包人前对已完工程、设备进行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费及养护、维修费用。

1 0.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指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

11.有害环境中施工增加费:指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

十八、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坪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坪面为基准面。

十九、施工用电是按市供电考虑,施工用水是按自来水考虑。 二十、施工现场使用发包人水、电时,水、电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 单独设置水表、电表的按表数量结算。

2、 未单独设置水表、电表的,以本定额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参考下表系数结算。 序号 1 2 3 4 5 6 7 8 计算扣除系基数 数(%)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一册) 5.11 人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二、十册) 工2.03 费工业管道、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六、七册) 4.44 与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八册) 1.81 机械通风空调工程(第九册) 2.31 费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五册) 8.89 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 6.78 和炉窑砌筑工程(第四册) 2.54 工程项目 二十一、本定额中注有“xx以内”或 “xx以下”者,均包括“xx”本身;注有“xx以外” “xx以上”者均不包括“xx”本身。

二十二、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说明。

(二)第八册 说明

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筑给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 4、《城市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CJ33-2005 6、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 7、(河北)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J1

8、《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工程技术规程》DB13/T(J)28-2000 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8-2000 11、《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74.1-4-2008)

1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BGYD-C08-2008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有关说明

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件(阀门、过滤器、伸缩节、水表、热量表)、法兰、支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

第三部分 各章节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I)------- 第一章 管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采暖热源管道、法兰、套管、伸缩器等的安装。

二、管道安装界限划分: 1、给水管道:

(1)室内外界限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限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1)室内外界线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 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限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管道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与本章项目的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5)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限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三、本章项目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

3、室内DN32及以内给水、采暖管道均已包括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 4、钢管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

5、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雨水管均包括管卡及托吊支架、透气帽、雨水斗制作安装。

四、本章项目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

2、DN32以上给水、采暖管道支架按本章相应管道支架另行计算。 五、其他说明:

1、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室内外给水铸铁管、雨水管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3、室内塑料排水管综合考虑了消音器安装所需的人工,但消音器本身的价

格应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4、管道(钢管、不锈钢管)卡箍、卡套连接可执行钢管(沟槽连接)相应项目。

5、公称直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焊接时,可执行钢管(焊接)相应项目,焊口二次镀锌费用据实计算。

6、钢套管、塑料套管、铁皮套管制作安装定额是按被套管径编制的。 7、管径小于DN32的管道支架是按利用膨胀螺栓安装成品管卡考虑的,如使用吊架安装,吊架的预埋件、吊杆另行计算。

8、铜管安装中包括接头零件所需人工,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9、生活排水采用同层排水系统时,接头零件、排水汇集器价格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人工不变。

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各种管道,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二、各种套管制作、安装,均按主管直径分列项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阻火圈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要求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各种法兰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方形伸缩器的两臂,按臂长的两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七、管道消毒、冲洗,均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以“10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如设计要求仅冲洗不消毒时,应扣除材料费中漂白粉的含量,其余不变。

八、连接卫生洁具的给水、排水管道,图纸设计有明确要求的,按设计要求计算;没有明确要求的,给水管道计算至卫生洁具进水阀门处(角阀、自闭冲洗阀等),排水管道计算至出楼地面、墙面10cm处。

(II)------- 第二章 阀门、浮标液面计安装 说明

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未计价材中“阀门连接件”是指活接头、外螺纹接头或外牙直通等连接件,如设计数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作调整,人工不变。

二、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改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法兰、带母螺栓及钢垫圈数量减半。

三、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成品垫计算。 四、三通调节阀安装按相应阀门安装项目乘以系数1.5.。

五、浮标液面计FQ-II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3编制的,如设计与此不符时,可作调整。

六、阀门(热熔连接)项目适用于与管道直接热熔连接的阀门,如阀门通过外牙直通与管道连接,应执行螺纹阀门安装项目。

阀门、浮标液面计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阀门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作调整。

三、自动排气阀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已包括支架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四、浮球阀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已包括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五、浮标液面计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III)------- 第三章 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说明

一、减压阀、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设计数量进行调整。

二、减压阀安装按其高压侧的直径规格套用相应项目。

三、螺纹水表安装中的“水表连接件”是指活接头、内牙直通、外牙直通等管件。

四、带旁通管及止回阀的法兰水表安装是按河北省《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编制的,如实际安装形式与定额不同时,阀门管件可按设计用量进行调整。

五、水表安装不分冷热水表,均执行水表组成安装相应项目;定额已包括配

套阀门的安装人工及材料,如阀门或管件材质不同时,可按实际调整。

六、热量表不包括电气接线。

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水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户用热量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IV)------- 第四章 卫生器具制作安装---说明

一、本章所有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均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有关标准图集计算。

二、浴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和材质的浴盆,但不包括浴盆支座和浴盆周边的砌砖、瓷砖粘贴。

三、洗脸盆、洗涤盆适用于各种型号,但台式洗脸盆安装不包括台板及支架。 四、化验盆安装中的单联、双联、三联化验龙头适用于成品件安装。 五、蹲式大便器安装,以包括了固定大便器的垫砖,但不包括大便器墩台砌筑。

六、大、小便槽水箱托架安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在相应项目内。

七、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未包括上、下水管安装,应执行本册第一章“管道安装”相应项目。

卫生器具制作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卫生器具组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消毒器、消毒锅、饮水器及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V)------- 第五章 供暖器具安装---说明

一、本章系参照《全国通用暖通空调标准图集》T9N112“采暖系统及散热器安装”编制的。

二、各类型散热器不分明装或安装,均按类型分别编制。

三、柱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项目是按地面安装考虑的,如为挂装,人工乘以系数1.1,材料机械不变。

四、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项目,单位每10m系指光排管长度,联管作为材料已列入相应项目内,不应重复计算。

五、散热器安装中快速接头安装的人工及材料已计入管道安装中,但其本身的价值应按计算数量另行计算。

六、不带阀门的散热器安装时,每组增加两个活接头的材料费。

七、低温地板辐射采暖系统中,管道敷设项目包括了配合洗面浇筑用工,不包括与分(集)水器连接的阀门。

八、低温地板敷设采暖中的过滤器安装套用阀门安装相应子目。

供暖器具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柱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片”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按设计要求,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钢制闭式散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片”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钢制板式、壁式、柱式散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暖风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低温地板辐射采暖系统中,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分(集)水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保温隔热层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VI)------- 第六章 小型容器制作安装---说明

一、本章系参照《国际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编制的,适用于给排水、采暖系统中一般低压碳钢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二、各种水箱安装均未包括连接管,可执行室内管道安装相应项目。 三、各类水箱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应执行本章“一般管道支架”项目,混凝土或砖支座可按土建相应项目执行。

四、水箱制作包括水箱本身及人孔的重量。法兰、短管、水位计、内外人梯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五、成品玻璃钢水箱安装按水箱容积量执行钢板水箱安装项目,人工乘以系

数0.9。

第六章 小型容器制作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板水箱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不扣除人孔、手孔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钢板水箱安装,按国家标准图集水箱容量“m3”,执行相应项目,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VII)----- 第八章 可竞争措施项目---说明

一、本章项目,除另有注明外,均以定额中实体消耗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础计算。

二、操作高度增加费(已考虑了操作高度增加因素的项目除外):操作高度离楼地面3.6m以上时施工发生的将消费用,以高度增加部分(指有3.6m至操作物高度)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

三、超高费: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时发生的降效费用。

四、垂直运输费: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工程施工时发生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用。

五、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期在取暖期、雨期天数50%以内时,增加费按50%计取;施工期在取暖期、雨期天数50%以上时,增加费按100%计取。

六、层高在5m以内的单层建筑(无地下室)的安装工程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VIII)----- 第9章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说明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直接费(含人工、材料、机械调整,不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设备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价款调整之和做为计取基数。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分为基本费和增加费两部分。基本费是按照工程所在地在市区、县城区域内不临路编制的。如工程不在市区、县城区域内的,乘以系数0.97;工程每临路一面的,增加3%的费用。临路是指建筑物立面距离道路最近便道(无便道时,以慢车道为准)外边线在50米范围内。

第七册 消防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消防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第七册 说明

一、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8.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2007年版); 9.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2002年版); 10.《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1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G-207-2000; 1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 (LD/T74.1-4-2008);

1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C07-2008; 三、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发生时执行相应册及有关规定。

1.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线装置等安装,均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 消火栓管道、阀门、管道支架及钢套管的制作安装,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3. 除章节另有说明外,其他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不锈

钢管和管件,钢管和管件及泵间管道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4.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露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二) 各章节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探测器、按钮、模块(接口)、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警报装置、远程控制器、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报警备用电源安装等项目。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施工技术准备、施工机械准备、标准仪器准备、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安装位置的清理。

2.设备和箱、机及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放,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机内的校线、接线、挂锡、编码,测试、清洗,记录整理等。

三、本章项目中均包括了校线、接线和本体调试。

四、本章项目中箱、机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柜式及琴台式安装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

五、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与安装。 2.构件加工、制作。 3.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

4.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

5.CRT彩色显示装置安装。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点型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按图纸设计,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二、红外线探测器按图纸设计以“对”为计量单位计算。红外线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项目中包括了探头支架安装和探测器的调试、对中。

三、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计算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按图纸设计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四、线型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按环绕、正弦及直线综合考虑,不分线制及保护形式,以延长米计算。项目中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五、按钮包括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气体灭火启/停按钮,按图纸设计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照在轻质墙体和硬质墙体上安装两种方式综合考虑,执行时不应因安装方式不同而调整。

六、控制模块(接口)是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接口),亦称为中继器,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分为单输入(出)和多输入(出)两种形式。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按照输出数量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报警模块(接口)、总线隔离器等不起控制作用,只能起监视、报警作用,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报警控制器是指能为火灾探测器供电、接受、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的报警装置,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包括琴台式)。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多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等)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九、联动控制器是指能接受有报警控制器传递来的报警信号,并对自动消防等装置发出控制信号的装置,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多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联动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一个状态就是一个点。

总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有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十、报警联动一体机是指能接受由报警控制器传来的报警控制器传递来的报警信号,又能对自动消防等装置发出控制信号的装置的装置,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这里的“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十一、气动钢瓶驱动盘、多线制控制盘,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二、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按总线制与多线制划分,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三、警报装置分为声光报警和警铃报警两种形式,均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四、远程控制器按其控制回路数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五、火灾事故广播中的功放机、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六、消防广播控制柜是指安装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不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七、火灾事故广播中的扬声器与音箱不分规格、型号,按照吸顶式与壁挂式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八、广播分配器是指单独安装的消防广播用分配器(操作盘),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九、消防通讯系统中的电话交换机按“门”数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通讯分机、插孔是指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与电话插孔,不分安装方式,按图纸设计,分别以“部”、“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十、报警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二章 水灭火系统安装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各种组件、消火栓、气压水罐的安装及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

二、界线划分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消防泵间管道与本章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三、管道安装项目

1.包括工序内一次性水压试验。

2.镀锌钢管法兰连接项目,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项目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全部安装工序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3.本章也适用于镀锌无缝钢管的安装。 4.钢管沟槽式连接项目主材不同时可以换算。

四、喷头、报警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装项目均是按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考虑的,本章中已包括丝堵、临时短管的安装、拆除及其摊销。

五、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

六、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项目中已包括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全部安装内容,但管道的主材数量和喷头数量应按设计数量加损耗另行计算。

七、集热板的安装位置:当高架仓库分层板上方有孔洞、缝隙时,应在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板。

八、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项目中,地脚螺栓是按设备带有考虑的,项目中包括指导二次灌浆用工,但二次灌浆费用另计。

九、管网冲洗项目是按水冲洗考虑的,若采用水压气动冲洗法时,可按施工

方案另行计算。本项目只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十、除定额另有说明外,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泵房间的管道安装及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执行第六册“工艺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消火栓管道、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3.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安装及设备二次灌浆等,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防腐、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7.系统调试执行本册第五章相应子目。 十一、其他有关规定

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件(阀门、过滤器、伸缩节、水表等),其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

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二、 二、钢管沟槽式连接项目已包括了管件的安装费用,管件本身的价值可按“表一”规定另行计算。

三、 沟槽管件含量表 表一

公称直径(mm以内) 项目 名称 单位 50 沟槽管件含四通 个 65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0.5 0.5 0.5 0.5 量 三通 个 接头 个 小计 个 4 2 6 4 2 6 4 2 6 3 2 3 2 3 2 3 2 2 2 1 2 3 5.5 5.5 5.5 5.5 4 三、喷头安装按有吊顶、无吊顶分别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报警装置安装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式(含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安装执行湿式报警装置安装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2,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二。

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 表 二

序号 项目名称 1 湿式报警装置 型号 ZSS 包括内容 湿式阀、蝶阀、装配管、供水压力表、装置压力表、试验阀、泄放试验阀、泄放试验管、度验管流量计、过滤器、延时器、水力警铃、报警截止阀、漏斗、压力开关等 两用阀、蝶阀、装置截止阀、装配管、加速器、加速器压力表、供水压力表、试验阀、泄放试验阀(湿式)、泄放试验阀(干式)、挠性接头、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计、排气阀、截止阀、漏斗、过滤器、延时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等 雨淋阀、蝶阀(2个)、装配管、压力表、泄放试验阀、流量表、截止阀、注水阀、止回阀、电磁阀、排水阀、手动应急球阀、报警试验阀、漏斗、压力开关、过滤器、水力警铃等 干式报警阀、控制蝶阀(2个)、压力表(2块)、流量表、截止阀、排放阀、注水阀、止回阀、泄放阀、报警试验阀、液压切断阀、装配管、供水检验管、气压开关(2个)、试压电磁阀、应急手动试压器、漏斗、过滤器、水力警铃等 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接口、挂架、消防按钮 式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管弯底座、放水阀 式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管弯底座、放水阀 式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管弯底座、放水阀、标牌 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接口、挂架、消防按钮、消防软管卷盘 2 干湿两用报警装置 ZSL 3 电动雨淋报警装置 ZSY1 4 预作用报警装置 ZSU 5 室内消火栓 SN 6 7 地上SQ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 SQX 墙壁SQB 室内消火栓组合卷SN 盘 五、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安装按不同规格均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末端试水装置按不同规格均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集热板制作安装均按图纸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室内消火栓安装,区分单栓和双栓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除消防按钮外全套产品的安装工作,所带消防按钮的安装另行计算。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二。

九、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项目乘以系数1.2。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二。

十、室外消火栓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自给水干管消火栓三通或给水支管消火栓弯管底座至消火栓(包括消火栓、法兰接管、带泄水口的法兰短管、弯管底座或消火栓三通、法兰、阀门等)的全部安装工作。

十一、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如设计要求用短管时,短管价值可另行计算,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二。

十二、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出入口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十三、管道支吊架已综合支架、吊架及防晃支架的制作安装,按图纸设计,均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水冲洗,区分不同规格以延长米计算。

第三章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 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烯灭火系统中的管道、管件、系统组件等的安装。

二、本章项目中的无缝钢管、钢制管件、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等均适用于七氟丙烯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七氟丙烯灭火系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0。

三、管道、管件安装包括无缝钢管的螺纹连接、法兰连接、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及钢制管件的螺纹连接。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项目包括卡套连接件的安装,其本身价值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四、无缝钢管螺纹连接不包括钢制管件连接内容,应按设计用量执行钢制管

件连接项目。

五、无缝钢管法兰连接项目,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包括直管、管件、法兰等预装和安装的全部工作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数量与价值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六、螺纹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安装时,按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安装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0。

七、喷头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安装及配合水压试验安装拆除丝堵的工作内容。

八、贮存装置安装,项目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不需增压,执行本章时,需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九、本章项目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应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项目。

2.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的焊接或法兰连接,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等均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3.管道及支吊架的防腐刷油等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4.系统调试执行本册第五章的相应项目。

5.阀驱动装置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内外镀锌及场外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按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二、钢制管件螺纹连接按不同规格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喷头安装按不同规格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选择阀安装按不同规格和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贮存装置安装按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规格(L)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支架等,按图纸设计,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系统组件包括选择阀、单向阀(含气、液)及高压软管。试验按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四章 泡沫灭火系统安装---说明

一、本章项目适用于高、中低倍数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

二、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中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其工程量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地脚螺栓按设备带来考虑。

三、本章项目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及管道系统水冲洗、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消防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应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3.除锈、刷油、保温等,应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4.泡沫液贮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应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等安装,应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项目及有关规定。

6.泡沫液充装是按生产厂在施工现场充装考虑的,若由施工单位充装时,可另行计算。

7.油罐上安装的泡沫发生器及化学泡沫室,应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8.泡沫灭火系统调试,应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泡沫灭火系统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泡沫发生器安装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五章 其他防火设施安装 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包括无管网型灭火装置、灭火器具的安装等项目。无管网型灭火装置安装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二、无管网型灭火装置包括:悬挂式灭火装置、拖车式细水雾灭火器、PGA灭火装置(化学阻燃剂)、干粉灭火器(药粉装置载量325kg)、固定式泡沫灭火器≥0.8m3、拖车式泡沫灭火器。以上范围外。按相应的灭火器具执行。

第六章 消防系统调试---说明

一、本章包括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调试,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梯系统装置调试,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控制系统装置调试,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等项目。

二、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且连通,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整和试验。

三、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报警控制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七氟丙烯、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四、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试验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消防系统调试---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分别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报警器的点数计算。

二、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按照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联动控制器的点数计算。

三、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系统中的消防广播喇叭、音箱和消防通讯的电

话分机、电话插孔,按其数量以“10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消防用电梯与控制中心间的控制调试按图纸设计,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指可由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与控制的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按图纸设计,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每樘为一处。

六、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按图纸设计,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一个阀为一处。

七、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包括模拟喷气试验、备用灭火器贮存容器切换操作试验,按试验容器的规格(L),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试验容器的数量包括系统调试、检测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器的总数。试验介质不同时可以换算。

第七章 可竞争措施项目---说明

一、本章项目,除另有注明外,均以定额中实体消耗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础计算。

二、操作高度增加费(已考虑了操作高度增加因素的项目除外):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m以上时施工发生的降效费用,以高度增加部分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三、超高费: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时发生的降效费用。

四、垂直运输费: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工程施工时发生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用。

五、五、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期在取暖期、雨期天数50%以内时,增加费按50%计取;施工期在取暖期、雨期天数50%以上时,增加费按100%计取。

六、层高在5m以内的单层建筑(无地下室)的安装工程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第八章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说明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直接费(含人工、材料、机械调整,不含安全

生产、文明施工费、设备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价款调整之和做为计取基数。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分为基本费和增加费两部分。基本费是按照工程所在地在市区、县城区域内不临路编制的。如工程不在市区、县城区域内的,乘以系数0.97;工程每临路一面的,增加3%的费用。临路是指建筑物立面距离道路最近便道(无便道时,以慢车道为准)外边线在50米范围内。

第九册 空调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空调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第六册 说 明 一、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3.《暖通空调设计选用手册》;

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9-2000; 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6.《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74.1-4-2008);

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G-C09-2008。 三、本定额涉及的刷油、绝热、防腐蚀工作内容,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1.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仅外(或内)面刷油者,项目乘以系数1.2,内外均刷油者,项目乘以系数1.1(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系数内)。

2.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项目乘以系数1.15。 3.不包括在风管工程量内而单独列项的各种支架(不锈钢吊托支架除外)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

4.薄钢板风管、部件以及单独列项的支架,其除锈不分锈蚀程度,一律按其第一遍刷油的工程量执行轻锈相应项目。

5.绝热保温材料不需黏结者,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黏结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

6.风道及部件在加工厂预制的,其场外运费另计。

四、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凡未按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其制作费与安装费的比例可按下表划分: 章号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九章 第十章 风帽制作安装 罩类制作安装 消音弯头制作安装 空调部件及设备支架制作安装 净化通风管道部件制作安装 制作占% 安装占% 人工 材料 机械 人工 材料 机械 75 78 91 86 60 80 98 98 98 85 95 95 95 99 95 99 95 95 95 95 95 99 25 22 9 14 40 28 32 15 40 20 2 2 2 15 5 5 5 100 1 5 1 5 5 5 5 5 1 不锈钢板通风管道部件制作安装 72 68 85 60 第11章 铝板通风管道部件制作安装 第12章 塑料通风管道部件制作安装 第14章 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

第01章 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说明部分:

一、

工作内容:

1.风管制作:放样、下料、卷圆、折方、轧口、咬口,制作直管、管件、法兰、吊托支架,钻孔、铆焊、上法兰、组对。

2.风管安装:找标高、打支架墙洞、配合预留孔洞、埋设吊托支架,组装、风管就位、找平、找正,制垫、垫垫、上螺栓、紧固。

二、镀锌薄钢板风管项目中的板材是按镀锌薄钢板编制的,如设计要求厚度不同或不用镀锌薄钢板时,板材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三、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及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支架的制作用工,但不包括过跨风管落地支架,落地支架执行设备支架项目。

四、风管导流叶片不分单叶片和香蕉形双叶片均执行同一项目。 五、软管接头使用人造革而不使用帆布者可以换算。

六、项目中的法兰垫料如设计要求使用材料品种不同者可以换算,但人工不变。使用泡沫塑料者每千克橡胶板换算为泡沫塑料0.125kg;使用闭孔乳胶海绵者每千克橡胶板换算为闭孔乳胶海绵0.5kg。使用8501密封胶条者每千克橡胶板换算为8501密封胶条5.13m。

七、柔性软管风管适用于由金属、涂塑化纤织物、聚酯、聚乙烯、聚氯乙烯薄膜、铝箔等材料制成的软风管。

计算规则部分:

一、

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

孔、送风口、吸风口等所占面积。 圆形风管:F=π×D×L

式中: F —— 圆形风管展开面积(以m2为单位); D —— 圆形风管直径; L —— 管道中心线长度。

矩形风管按图示周长乘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二、风管长度一律以施工图示中心线长度为准(主管与支管以其中心线交点划分),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长度,但不得包括部件所占长度。直径和周长按图示尺寸为准展开,咬口重叠部分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行增加。

三、风管导流叶片制作安装按图示叶片的面积计算。

四、整个通风系统设计采用渐缩管均匀送风者,圆形风管按平均直径,矩形风管按平均周长执行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2.5。

五、如制作空气幕送风管时,按矩形风管平均周长执行相应风管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3.0。

六、柔性软风管安装,按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柔性软风管阀门安装,按图纸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铝合金软风管和铝箔保温软风管安装按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八、软管(帆布接口)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风管检查孔重量,按第本册“通风空调工程”附录“国标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

十、风管测定孔制作安装,按其型号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一、木垫式支架垫木,按图纸设计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02章 调节阀制作安装 说明部分:

工作内容:

1.调节阀制作:放样、下料、制作短管、阀板、法兰、零件,钻孔、铆焊、组合成型。

2.调节阀安装:号孔、钻孔、对口、校正,制垫、垫垫、上螺栓、紧固、试动。

计算规则部分:

一、标准部件的制作,按其成品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根据设计型号、规格,按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附录“国标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重量,非标准部件按图示成品重量计算。

二、部件的安装分别按图示规格尺寸(直径或周长)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第03章 风口制作安装 说明部分:

工作内容:

1.风口制作:放样、下料、开孔,制作零件、外框、叶片、网框、调节板、拉杆、导风板、弯管、天圆地方、扩散管 、法兰,钻孔,铆焊、组合成型。 2.风口安装:对口、上螺栓、制垫、垫垫、找正、找平,固定、试动、调整。

计算规则部分:

一、除钢百叶窗及活动金属百叶风口外,风口制作均按其成品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安装按图示规格尺寸(周长或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二、钢百叶窗及活动金属百叶风口的制作按图纸设计,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安装按规格尺寸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风口木框制作安装,按图纸设计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04章 风帽制作安装 说明部分:

工作内容:

1.风帽制作:放样、下料、咬口,制作法兰、零件,钻孔、铆焊、组装。 2.风帽安装:安装、找正、找平,制垫、垫垫、上螺栓、固定。

计算规则部分:

一、标准部件的制作及安装,按其成品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根据设计型号、规格,按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附录“国标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重量,非标准部件按图示成品重量计算。

二、风帽筝绳制作安装按图示规格、长度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风帽泛水制作安装按图示展开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05章 罩类制作安装 说明部分:

工作内容:

1.罩类制作:放样、下料、卷圆,制作罩体、来回弯、零件、法兰,钻孔、铆焊、组合成型。

2.罩类安装:埋设支架、吊装、对口、找正,制垫、垫垫、上螺栓,固定配重环及钢丝绳、试动调整。

计算规则部分:

标准部件的制作及安装,按其成品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根据设计型号、规格,按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附录“国标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重量,非标准部件按图示成品重量计算。

第06章 消声器、消音弯头制作安装 说明部分:

工作内容:

1.消声器制作:放样、下料、钻孔,制作内外套管、木框架、法兰,铆焊、粘贴,填充消声材料,组合。

2.消声器安装:组对、安装、找正、找平,制垫、垫垫、上螺栓、固定。 3.全钢制消音弯头制作:下料、剪切、扎口、板边组成法兰制作安装,导流片穿孔制作、组成、填充、焊钉、焊锡等全部操作过程。

4.全钢制消音弯头安装:现场查对编号、吊托架制作、安装、搬运就位、法兰连接等全部操作过程。

5.木框式消音弯头制作:放样、下料、制作弯头、法兰、铆焊、制作木框架、填充消音材料、组合等全部工序。

6.木框式消音弯头安装:安装、找正、垫垫、上螺栓、固定。

计算规则部分:

一、消声器制作、安装均按其规格型号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消音弯头制作、安装均按其规格型号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07章 空调部件及设备支架制作安装 说明部分:

一、

工作内容:

1.金属空调器壳体:

(1)制作:放样、下料、调直、钻孔,制作箱体、水槽,焊接、组合、试装。 (2)安装:就位、找平、找正,连接、固定、表面清理。 2.挡水板:

(1)制作:放样、下料,制作曲板、框架、底座、零件,钻孔、焊接、成型。 (2)安装:找平、找正,上螺栓、固定。 3.滤水器、溢水盘:

(1)制作:放样、下料、配制零件,钻孔、焊接、上网、组合成型。 (2)安装:找平、找正,焊接管道、固定。 4.密闭门:

(1)制作:放样、下料、制作门框、零件、开视孔,填料、铆焊、组装。 (2)安装:找正、固定。

5.设备支架:

(1)制作:放样、下料、调直、钻孔,焊接、成型。 (2)安装:测位、上螺栓、固定、打洞、埋支架。

6.电子水处理仪:压力试验,解体检查及研磨,安装,垂直运输。 7.不锈钢软接头:切管、套丝、安装、压力实验。 8.塑料软接头:切管、套丝、安装、压力实验。 9.分(集)水器安装:安装、压力试验。

二、清洗槽、浸油槽、晾干架、LWP滤尘器支架制作安装执行设备支架项目。 三、玻璃挡水板执行钢板挡水板相应项目,其材料、机械均乘以系数0.45,人工不变。

四、保温钢板密闭门执行钢板密闭门项目,其材料乘以系数0.5,机械乘以系数0.45,人工不变。

计算规则部分:

一、挡水板制作安装按空调器断面面积计算。 二、钢板密闭门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单件重量大于100kg时,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四、滤水器、溢水盘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电加热器外壳和金属空调器壳体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电子水处理仪按公称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不锈钢软接头、塑料软接头按公称直径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分(集)水器安装按其重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08章 通风空调设备安装说明部分:

一、工作内容:

1.开箱检查设备、附件、底座螺栓。

2.吊装、找平、找正,垫垫、灌浆、螺栓固定、装梯子。 3.管子切口,坡口加工,坡口磨平,管口组对,焊前预热,焊接。

二、通风机安装项目内包括电动机安装,其安装形式包括A、B、C、或D型,也适用不锈钢和塑料风机安装。

三、设备安装项目中不包括设备费和应配备的地脚螺栓价值。 四、诱导器安装执行风机盘管安装项目。

五、风机盘管的配管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风机盘管、新风机组若使用弹簧吊件,弹簧吊件价值另行计算。

计算规则部分:

一、风机安装按设计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整体式空调机组安装,空调器按不同重量和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分段组装式空调器安装按图纸设计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风机盘管安装按安装方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空气加热器、除尘设备安装按重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空气幕安装,按安装方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多联机室内机、室外机安装按重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分歧管安装按图纸设计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卫生间通风器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风机箱安装按不同风量和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09章 净化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说明部分:

一、

工作内容:

1.风管制作:放样、下料、折方、轧口、咬口制作直管、管件、法兰、吊托支架,钻孔、铆焊、上法兰、组对,口缝外表面涂密封胶,风管内表面清洗,风管两端封口。

2.风管安装:找标高、找平、找正、配合预留孔洞、打支架墙洞、埋设支吊架,风管就位、组装、制垫、垫垫、上螺栓、紧固,风管内表面清洗、管口封闭、法兰口涂密封胶。

3.部件制作:放样、下料、零件、法兰、预留预埋,钻孔、铆焊、制作、组装、擦洗。

4.部件安装:测位、找平、找正,制垫、垫垫、上螺栓、清洗。

5.高、中、低效过滤器安装,净化工作台,风淋室安装:开箱、检查、配合钻孔、垫垫、口缝涂密封胶、试装、正式安装。

二、净化通风管道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及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支架,不包括过跨风管落地支架。落地支架执行设备支架项目。

三、净化风管项目中的板材,如设计厚度不同者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四、圆形风管执行本章矩形风管相应项目。

五、风管涂密封胶是按全部口缝外表面涂抹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口缝不涂抹而只在法兰处涂抹者,每10m2风管应减去密封胶1.5kg和人工0.37工日。 六、过滤器安装项目中包括试装,如设计不要求试装者,其人工、材料、机械不变。

七、风管及部件项目中,型钢未包括镀锌费,如设计要求镀锌时,另加镀锌费。 八、铝制孔板风口如需电化处理时,另加电化费。 九、低效过滤器指:M-A型、WL型、LWP型等系列。 中效过滤器指:ZKL型、YB型、M型、ZX-1型等系列。 高效过滤器指:GB型、GS型、JX-20型等系列。

净化工作台指:XHK型、BZK型、SXP型、SZP型、SZX型、SW型、SZ型、SXZ型、TJ型、CJ型等系列。

十、洁净室安装以重量计算,执行第八章“分段组装式空调器安装”项目。 十一、本章项目按空气洁净度100000级编制的。

计算规则部分:

一、净化通风管道按图纸设计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高、中、低效过滤器、净化工作台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风淋室安装按不同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静压箱制作安装按图纸设计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铝制孔板风口、过滤器框架按图纸设计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10章 不锈钢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说明部分:

一、 工作内容:

1.不锈钢风管制作:放样、下料、卷圆、折方,制作管件、组对焊接,试漏,清洗焊口。

2.不锈钢风管安装:找标高、清理墙洞、风管就位、组对焊接、试漏、清洗焊口、固定。

3.部件制作:下料、平料、开孔、钻孔,组对、铆焊、攻丝、清洗焊口、组装固定,试动、短管、零件、试漏。

4.部件安装:制垫、垫垫、找平、找正、组对、固定、试动。 二、矩形风管执行本章圆形风管相应项目。 三、不锈钢吊托支架执行本章相应项目。

四、风管凡以电焊考虑的项目,如须使用手工氩弧焊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238,材料乘以系数1.163,机械乘以系数1.673。

五、风管项目中的板材厚度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六、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但不包括法兰和吊托支架;法兰和吊托支架应单独列项计算。

计算规则部分:

一、风管按展开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风口、圆形法兰、吊托支架按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11章 铝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说明部分:

一、

工作内容:

1.铝板风管制作:放样、下料、卷圆、折方,制作管件、组对焊接,试漏,清洗焊口。

2.铝板风管安装:找标高、清理墙洞、风管就位、组对焊接、试漏、清洗焊口、固定。

3.部件制作:下料、平料、开孔、钻孔,组对、焊铆、攻丝、清洗焊口、组装固定,试动、短管、零件、试漏。

4.部件安装:制垫、垫垫、找平、找正、组对、固定、试动。

二、风管项目中的板材如与设计要求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三、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但不包括法兰和吊托支架;法兰和吊托支架应单独列项计

计算规则部分:

一、风管制作安装按展开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圆伞形风帽、圆形法兰、矩形法兰按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12章 塑料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说明部分:

一、

工作内容:

1.塑料风管制作:放样、锯切、坡口、加热成型,制作法兰、管件,钻孔、组合焊接。

2.塑料风管安装:就位、制垫、垫垫、法兰连接、找正、找平、固定。 二、风管项目规格表示的直径为内径,周长为内周长。

三、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的未计价板材,如设计要求厚度不同者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四、项目中的法兰垫料,如设计与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不变。 五、塑料风管管件制作的胎具摊销材料费,未包括在项目内,按以下规定另行计算:

1.风管工程量在30m2以上的,每10m2风管的胎具摊销木材为0.06m3,按相应价格计算胎具材料摊销费。

2.风管工程量在30m2以下的,每10m2风管的胎具摊销木材为0.09m3,按相应价格计算胎具材料摊销费。

六、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法兰、加固框,但不包括吊托支架,吊托支架应执行相应项目。

计算规则部分:

一、风管制作安装按展开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空气分布器、直片式散流器、插板式风口、阀门、罩类、风帽、柔性接口及伸缩节按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13章 玻璃钢通风管道及部件安装 说明部分:

一、工作内容:

1.风管:找标高、打支架墙洞、配合预留孔洞、吊托支架制作及埋设、风管配合修补、黏接、组装就位、找平、找正、制垫、垫垫、上螺栓、紧固。 2.部件:组对、组装、就位、找正、制垫、垫垫、上螺栓、紧固。

二、玻璃钢风管及管件是按外加工订做考虑的,其工程量按计算工程量加损耗计算,价值按实际价格;风管修补应由加工单位负责,其费用按实际价格计算在主材费内。

三、项目内未考虑预留铁件的制作和埋设,如果设计要求用膨胀螺栓安装吊托支架者,膨胀螺栓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四、玻璃钢通风管道安装项目中,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安装及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架的制作安装,不包括过跨风管落地支架。落地支架执行设备支架项目。

计算规则部分:

一、风管安装按展开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风帽安装按单体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14章 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 说明部分:

一、工作内容:

1.玻纤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粘接)

制作:放样、切割、开槽、成型、粘合、制作管件、钻孔、组合、支托吊架制作。

安装:就位、制垫、垫垫、连接、找正、找平、固定、支托吊架安装。 2.机制玻镁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粘接)

制作:制作、放样、切割、开槽、成型、粘合、制作管件、组合、加固、捆扎。

安装:就位、连接、找正、找平、固定、支托吊架制作安装。

3.彩钢复合风管制作安装(法兰连接):绘制、放样、切割、粘结、法兰安装、风管加固、固定成品保护、搬运组合、支吊架制作安装、风管吊装。

4.铝箔复合风管制作安装(法兰连接):放样、切割、粘结、封带、加固法兰、固定成品保护、搬运组装、支吊架制作安装、风管吊装。

二、风管制作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 三、风管项目规格表示的直径为内径,周长为内周长。

计算规则部分:

一、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等所占面积。 圆形风管:F=π×D×L

式中: F —— 圆形风管展开面积(以m2为单位); D —— 圆形风管直径; L —— 管道中心线长度。

矩形风管按图示周长乘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二、风管长度一律以施工图示中心线长度为准(主管与支管以其中心线交点划分),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长度,但不得包括部件所占长度。直径和周长按图示尺寸为准展开,咬口重叠部分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行增加。

第15章 人防装置安装说明部分:

工作内容:

1.通风过滤吸收器安装:开箱、检查、就位、安装、固定、清理。 2.人防两用风机安装:开箱、测位、就位、安装、固定、清理。

3.手动密闭阀安装:外观检查、清除污锈、加热、调制接口材料、接口安装、找正、找平、紧螺栓。

4.穿墙密闭套管制作:放样、下料、切割、焊接、刷防锈漆。 穿墙密闭套管安装:找标高、找平、找正、就位、安装。

5.自动排气活门安装:检查活门部件、外观检查、清除污锈、加热、调制接口材料、接口安装、找正、找平、紧螺栓。 6.测压装置安装:开箱、检查、安装、固定。

计算规则部分:

一、人防过滤吸收器和人防两用风机安装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人防手动密闭阀安装、穿墙密闭套管制作安装、自动排气活门安装按图纸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测压装置按图纸设计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人防穿墙套管以套管直径计算;当人防穿墙套管为成品时,定额乘以系数0.3,人防穿墙套管价值另计。

第16章 可竞争措施项目 说明部分:

本章项目,除另有注明外,均以定额中实体消耗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础计算。 二、操作高度增加费(已考虑了操作高度增加因素的项目除外):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6m以上时施工发生的降效费用,以高度增加部分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三、超高费: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时发生的降效费用。 四、垂直运输费: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工程施工时发生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用。

五、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期在取暖期、雨期天数50%以内时,增加费按50%计取;施工期在取暖期、雨期天数50%以上时,增加费按100%计取。 六、层高在5m以内的单层建筑(无地下室)的安装工程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第八章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说明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直接费(含人工、材料、机械调整,不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设备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价款调整之和做为计取基数。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分为基本费和增加费两部分。基本费是按照工程所在地在市区、县城区域内不临路编制的。如工程不在市区、县城区域内的,乘以系数0.97;工程每临路一面的,增加3%的费用。临路是指建筑物立面距离道路最近便道(无便道时,以慢车道为准)外边线在50米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