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管理制度汇编 下载本文

2.3.1.1景区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于办公室。

2.3.1.2 各处室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时,应向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交办公室审核。

2.3.1.3 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的景区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景区领导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景区分管领导批准签发。 2.3.2 发文的范围:

2.3.2.1 凡以景区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3.2.2 景区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a. 公布景区规章制度;

b. 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的景区文件; c. 公布景区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d. 公布景区的经营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所做的决定; e. 公布有关奖惩的决定和通报; f. 其他有关景区的重大事项。 2.3.2.3 党景区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a. 向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b. 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本景区重大旅游经营、人事劳资、物资供应、基建、党群工作等事宜。

2.3.2.4 在景区日常旅游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相关制度办理,经景区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管理部门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景区文件发布。

2.3.2.5 凡各业务管理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为备查考,可以以管理部门的名义,用《工作简讯》的形式发会议纪要。

2.3.2.6 各业务管理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管理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以景区的名义发文。 2.3.3 发文程序与要求

2.3.3.1 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景区提出申请。

2.3.3.2 党委、景区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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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草拟文稿必须从景区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并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2.3.3.4 文稿拟就后,拟稿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制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明日期和密级。

2.3.3.5 应根据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以及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2.4文件的销毁

2.4.1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3 考勤管理制度

3.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遵守一天三次的考勤签到制度(经营班组职工一天考勤一次),按电脑设定的时间段进行签到,上午超过签到时间算迟到,每月累计三次以上的(不含三次)按事假处理;下午提前签到时间算早退,未经批准的按旷工一天论处。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发车时间,准点发车。

3.2职工应按科室、班组规定的休息日休息,各科室、班组负责安排下属人员休息日并报办公室备案。如调休(指一天以上)应预先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否则按旷工论处。

3.3上班期间因私外出的,不得私自找人替班,必须书面请假报本科室、班组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离岗的按旷工论处。公务接待未及时签到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3.4年休假必须在当年第一季度后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班组负责人签字并报处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日不包括双休日(公休假),年休假10天或15天以上的一年内可分两次休假,休假日只有6天的每年内一次性休完。个别人因工作原因当年不能休假的,可在次年第一季度内予以补休。当月公休(双休日)当月清。

3.5职工当月请事假超出3天(含3天)需书面报处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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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职工每月除正常休息外,每事假1天扣日工资1天,旷工1天扣工资3天,连续旷工15天,或两个月内累计旷工15天的,按人事制度,按自动离职处理。职工每月事假超出3天,旷工1天或病假超出6天,取消当月出勤奖及年终当月奖金。(注:所扣工资按职工个人月工资总额除以当月工作日工资计算。)

3.6职工当月请病假在4天之内,需写书面请假条并持有医生建休证明,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当月请病假超出5天(含5天)要写书面请假条和区级以上医院医生所出具的疾病证书和建休证明,经处领导同意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按旷工论处。职工病假1天扣日工资40%。(注:所扣工资按职工个人月工资总额除以当月工作日工资计算。)

3.7职工当年病假时间累计超过45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休假时间的、病事假累计超出4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果提前休假,病假累计数要扣除休假日。

3.8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佩戴工作卡,查岗时如发现当班人员离岗20分钟仍未回到岗位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按旷工一天论处,当月旷工累计三次,予停职处理。

3.9景区上班为连班制,午餐后必须回到各自岗位。

4 印鉴管理制度

4.1 总则

4.1.1 本规定就单位使用印章的制发、改刻、废止、管理及使用方法做出规定。 4.1.2 印章是单位发行和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单位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单位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4.2 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

4.2.1 单位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一般由景区办公室主任提出。

4.2.2 办公室主任必须在提出上述要求时,将新旧单位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加以说明。

4.2.3 单位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主任安排,同时,如有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迅速将旧印章交还景区办公室。

4.2.4 废止印章的保存年限,除特别需要,由景区办公室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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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的负责人同意后再行处理。

4.2.5 单位印章在受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下,负责人应迅速向办公室主任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后者根据情况按本管理制度规定的手续办理补制。 4.3 登记

4.3.1 印章应在景区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登入印章台账,该台账应永久保存。

4.3.2 印章需在单位以外登记或申报时,应由管理者将印章名称、申报年月日以及申报者姓名汇总后报景区办公室主任。 4.4 印章使用 4.4.1 盖章手续

4.4.1.1 如本单位内部使用,应先填写《单位印章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连同需盖章的文件一并交景区办公室印章管理人盖章。

4.4.1.2 部门的印章,同样需要在申请单上填写用印理由,然后由主管领导批准后,连同需要用印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盖章。

4.4.2 景区印章的使用,原则上由印章管理人或文件处理人掌握。印章使用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和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签字。

4.4.3 代理实施用印的人员,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和《用印申请单》交印章管理人审查。用印依据和《用印申请单》上应有代理人的签字。

4.4.4 常规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与印章主管人取得联系或有文字证明者可省去填写申请单的手续,印章主管人应将文件名称及制发文件人姓名记入登记簿备查。

5档案管理制度

1 档案要分门别类,科学系统的排列摆放,档案号统一编制,档案盒侧面的位置号应采用不干胶粘贴,以便档案流动时变理存放位置。

2 每季对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解决并采取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无损。

3 努力学习和改进档案保护技术,对已损坏和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4 档案装具质量必须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不得随意使用伪劣的档案装具。

5 档案人员调动时,应认真细致的做好档案移交工作,有完备的移交手续。移交时逐件逐卷核对发现问题,分清责任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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