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营区人民法
院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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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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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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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东营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东营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东营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法院管辖和认为应当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二)、受理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起再审。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三)、依法审判由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五)、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六)、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七)、对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八)、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九)、负责区人民法院及其职责内的安全工作。(十)、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为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本级
纳入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1个,包括: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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