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责任书 下载本文

入减离职期间至新员工到岗前的收入) 本责任书由公司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员工签署后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核算中心、下属各部门各持一份。 公司总经理: 部门负责人及员工: 日期:2013年 月 日

担保合同签订地:通辽市科尔沁区 增加一条:发生争议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篇四:药房管理责任状 药房管理责任状 1、 药房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职责,因不在岗位导致患者取药未能及时取到,发现一次扣工资10元。或因不在岗耽误病情而造成的医疗事故,由药房人员完全负责,院方一律不承担

任何责任,年终考核不合格。 2、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药品管理不善,被盗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药房人员自己负责。随时盘点,如发现近期内的效期药品必须理出清单,一式四份院方一份,两个诊断室各一份。

如未理清单,报损药品金额按7:3比例进行分配,院方承担70%,药房承担30%。 3、 药商送药时,药房人员必须细心清理药品的数量,认真核对电脑单药品的批号、厂家、效期是否一致,不相同的坚决拒收。如因工作责任心不到位,被药监、工商等相关单位查处,所有的处罚由当时验货的药房人员自己承担,并追究其药房人员的相关责任,验货后

必须在三天内做好相应的药品验收登记及进货台帐。 4、 药房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药品的种类和数量,药品紧要计划交药事委员会审核并由两人以上签字后有药房负责人上报进药计划,以保证医院的用药需求,私自进药,随时带药出去,一经发现,严格家重处罚,以购物金额的10倍罚款,年中考核不合格。其次过期失效药

品单独存放,因未按规定存放被主管部门查出,所有的罚款由药房人员各自承担。 5、 认真管理好精、麻药品,毒麻药品要严格按照“五专”管理。 药房人员有权拒绝不明原因用途的此类处方,如不按管理要求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视

情节轻重,予以处理,若涉及刑事案件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 严格杜绝扣留患者药品数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元,零售药必须在药袋上注明所服数量和服药方式,如果因未注明而给患者造成的不良后果,或因责任心不强药品名于处方

不同,所造成的医疗事故,一律由药房当事人自己负责。 7、 严禁药房人员私自改动医师处方,认真仔细做好计划、司药工作。对急、危重及抢救病人处方提前优先,对医师处方不规范的有权限拒绝司药,待修正后方可司药,保证在处方上谁划价谁签字的原则,不按规定,故意提高药价,不按规定司药、划价和签字,发现扣当事人工资5元。 8、 严格杜绝药房人员代收和私自销售零价药,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工资50元,并追加其

责任,并作出书面检查。 9、 随时保持药房环境卫生,主要包括地面、门窗、墙壁、药品堆放、药品架、冰箱等,

发现一处不清洁扣当事人工资2元。 永和镇卫生院 永和镇卫生院 负责人: 药房负责人: 2012 年1月 6日 2012年1

月 6日篇五:药品安全责任书1 湫头乡医疗卫生药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强化医疗卫生及药品安全监管职责,防范医疗卫生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

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由乡政府和各卫生室、药店签订本责任书。

一、各卫生室、药店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

的服务理念,严格遵守医疗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各卫生室、药店必须持证经营,证件齐全,并将有关证件悬挂于醒目之处。 三、各卫生室、药店不得非法接生或家庭生,特别是药店不得从事医疗活动。无医师处方、不得出售药品。 四、各卫生室、药店不得雇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临床治疗与护理,不得非法行

医,不得超出诊疗执行范围从事医疗活动。 五、各卫生室、药店严禁出售假冒伪劣或过期药品、器械。 六、各卫生室、药店要建立规章制度,经常保持卫清洁。本药品安全责任书必须张贴在经营单位的醒目之处,摆放有序,要建立规范药品器械购销记录,要有药品器械购进方的资

质复印件及正规发票,从源头上保证医疗卫生、药品安全。 七、各村卫生人员要做好预防保健和妇幼保健工作。发现传染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发现有非法行医等活动应及时举报。举报电话:6151100。 八、各卫生室、药店要全面掌握本室(店)药品器械使用情况,若发生重大事故,要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

九、各卫生室、药品要自觉接受乡医疗卫生、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管理、检查与调遣。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村卫生室、药店一份、乡政府存档一份。 十一、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