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评标办法三个细则 下载本文

几点说明

一、供气项目的适用范围

由于供气工程属易燃易爆类工程,危险性大,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将供气工程(包括管径小于0.5米的供气项目)全部纳入一般技术难度项目。

二、在本规定中没有规定的其他专业工程如何适用

在本规定中没有列入第一项“技术复杂类”和第三项“技术相对简单”的专业工程,均参照技术一般项目执行,采用“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

三、技术相对简单项目的投标文件编制

文件第四条要求:“只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但在实际评标过程中,还包括资格审查阶段。

技术相对简单项目的投标文件应由资格标、商务标两部分组成。技术标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可以作为合同备案的依据。

四、“从招标文件发放到开标不少于10天”的适用范围 文件第四条要求:“为减少招投标评标环节,提高投标效率,对技术相对简单的项目,只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从招标文件发放到投标文件递交不得少于10天。”

“文件从发放到开标不少于10天”仅适用于采用“合理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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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项目。

五、对于未列入本规定中的技术复杂、“高、大、难、深”项目,如何适用具体的评标办法。

对于化工类项目以及其他危险性高、技术程度复杂的项目,建议由建设单位请示招标处,并按规定适用具体的评标办法。

六、未列入本规定的其他评标办法是否可以使用?

在本文件颁布前曾经使用过的不采用成本控制价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和“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虽然符合法律法规,但在本文件(津建招标?2013?776号)颁布后,在我市范围内,应按文件中所要求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在776号文件之外的评标方法不能作为评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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