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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财评审〔2012〕预字第71号

关于汉寿县城北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双板桥路-安乐路)预算审核的报告

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9]648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湘财办[2011]1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函[2011]16号《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寿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汉财发[2011]6号《汉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汉寿县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我中心对汉寿县城北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双板桥路-安乐路)预算进行了评审,根据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和规定,现已审核完毕并报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城北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北起安乐路,南至双板桥路。其中安乐路至万利达北段排入大杨西路原有排水干管。万利达南路至双板桥路管道沿辰阳北路自北坡向南临时排入双板桥路南侧水渠后经杨特电排排出。干管全长800m,其中管径DN600长500m、管径DN500长100m、管径DN400长100m。采用I级钢筋混凝土平接排水管,钢丝网水泥砂浆接口,开挖埋管施工。新建污水检查井22座。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道敷设、土方开挖及回填、拆除并恢复混凝土道路等。

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评审依据 (一)、资料依据

1、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07月提供的《汉寿县城北污水

管网改造工程(双板桥路-安乐路)》预算资料;

2、深圳市粤鹏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05月设计的施工图; 3、各种相应的标准图集和设计、施工规范; 4、现场踏勘与建设方答疑。 (二)、消耗量标准及取费依据

1、省建设厅湘建价[2009]406号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2、湘建价[2009]396号《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3、湘建价[2007]403号《关于调整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

4、湘建价计[2007]3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统一解释汇总及勘误(第1辑)的通知;

5、湘建价计[2008]3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协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第2辑)的通知;

6、湘建价计[2009]2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协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第3辑)的通知;

7、湘建价计[2010]2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协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第4辑)的通知;

8、湘建价[2009]3号关贯彻执行《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三)、价格依据

1、常建价[2012]11号《关于发布常德市二0一二年第三期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通知》及市场询价;

2、常建价[2007]042号《关于发布常德市安装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的通知》及市场询价。

三、评审范围及程序

评审范围包括设计图所示的检查井、排水管道敷设、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等。

评审程序包括以下二个方面: (一)工程量计算的评审: 1.审查报送的工程量是否正确;

2.审查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

(二)定额套用、取费和材料价格的评审: 1.审查是否存在高套、错套定额现象; 2.审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工程费用及税金; 3.审查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正确。

四、评审结论

报送金额666840.68元,审定金额578189.71元,审减金额88650.97元,审减率为13.29%。

五、主要事项说明

1、土方工程量多计,核减0.8947万元;

2、拆除工程经现场踏勘为混凝土道路,核减3.6288万元; 3、管道敷设工程量多计、材料价格偏高,核减2.2471万元; 4、污水检查井工程量多计,核减0.0867万元; 5、措施项目费核减0.8918万元;

6、税金及取费基数调整,核减1.1159万元。

六、 主要问题与建议

余土外运运距暂按3km考虑,施工中应尽量考虑就近处理,结

算按实计算。混凝土按商品砼考虑。建议建设单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做好影像资料及竣工图的完整,对于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变化签证及隐蔽工程签证需评审中心到场三方签证,便于今后结算依据完整,把好建设第一线的投资控制关口。

汉寿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