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OWER OF ATTORNEY》填写要求:填写国外客户的名称和地址、所属国家、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客户签字及公司盖章。
(2)《Importer Security Filing / ISF Requirements》填写要求:
第一页:第一条填写发货工厂/制造商公司(Manufacturer)全称和详细地址。
第二条填写真正的卖家公司(Seller)全称(与AMS发货人资料一致)和详细地址。
(注:第一条和第二条一般都填写工厂的信息)
第二页:第三条填写真正的买家(Buyer,与AMS收货人资料一致)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第四条填写货物送达的公司(Shipto,与AMS收货人资料一致)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注:第三条和第四条一般都填写买家的信息)
第三页:第七条填写国外客户(收货人)的海关登记号(Importer of record number)
第八条填写收货人的美国保税号码(Consignee number)
(注:第七条和第八条均填写以下三种号中的一个号码:IRS#(税务登记号)/EIN#(雇主识别号码)/SSN#(社会安全号)
――此号码必须在美国海关备案过,而且要买ISF的保险(即BOND NO.)。
第九条填写所有货品的原产地(Country of origin of the goods)
第四页:第十条填写商品名称(Article Name)和美国海关6-10位的商品编码(HTSUS)。
第三部分AMS与ISF的异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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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点:都是美国海关针对进口货物的一种控制手段
不同点: AMS申报,主要是提单内的信息,货代在申报时多能掌控。 ISF申报,主要是供应链上实体单位,部分信息在买方,部分信息在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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