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 图文 下载本文

佛山市禅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

一、规划实施的机制保障

1、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为“三旧”改造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建立完善“三旧”改造项目报建审批的“绿色通道”,研究细化配套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各有关审批职能部门要提前介入、积极主动为“三旧”改造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服务。

2、坚持规划先行,实行严格的规划控制。区政府组织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片区控规的编制和修编,为“三旧”改造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审批依据。

3、区三改办负责“三旧”改造各项具体工作,研究配套政策和措施,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各镇(街道)的工作推进情况。镇(街道)负责本镇(街道)内“三旧”改造的实施工作。

4、区建设房管、规划、国土、执法、环保、公安、园林市政环卫、民政、农业、计划生育、公安消防、劳动保障、财政和教育等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互相配合,共同做好“三旧”改造管理工作。

二、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1、以本次规划所确定的改造地块为基础,结合镇街发展需求,做好改造区域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以下层次规划的编制计划,有序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2、科学编制“旧村”改造示范村居总体规划。通过抓试点,以点带面,逐步全面铺开旧村改造、村民公寓的建设工作。

3、区政府将“三旧”改造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入城市建设维护年度计划,尽早安排实施。为“三旧”改造的推进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条件。

4、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通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实施旧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需要拆迁的市民、村民提供置换房源或解决拆迁过渡期间的居住问题。

4、,加强“三旧”改造的规划监督。完善区、镇(街)两级规划监督管理网络,严格监督控制全区“三旧”改造项目的规划指标,个别项目确需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指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规划实施的政策保障

目前“三旧”改造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 (1)改造过程中的拆迁补偿问题较为严峻,严重阻碍改造的进程。

(2)土地产权分散,土地性质复杂,加上村民小组间

物业发展速度不一、经济实力不平衡,造成土地的统筹开发障碍重重。

(3)报建手续繁琐,时间长,费用高,严重制约物业改造的推进。

(4)物业税费、土地出让金过重,造成改造的成本过大。

相应的解决措施建议如下:

(1)“三旧”改造提升项目的建设单位或项目前期实施单位在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工作。拆迁补偿标准在国家、省、市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的前提下制定,城中村改造的具体补偿安置办法根据有关规定和各村实际制定。同时,按照尊重历史、有利于改造的原则进行,让广大市民群众从“三旧”改造中获得发展成果。

(2)通过“成片规划”的方式来推进“三旧”改造,将“三旧”改造地块纳入城市片区规划进行改造,打破单纯以村为单位进行改造的模式,这样在必要时,可以延用《城市规划法》,避免在改造拆迁发生纠纷时面临法律困境,有助于改造的推进;同时有利于实现与城市的融合。具体做法详见《佛山市禅城区“三大改造”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3)通过建立规划实施的机制保障,实现“三旧”改造项目报建审批的“绿色通道”。

(4)加强对“三旧”改造的财政支持。禅城区“三大改造”办公室针对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制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对“三旧”改造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支持,包括设立“三旧”改造专项资金、税收扶持、土地出让金扶持、行政性收费扶持、事业性收费扶持、经营性收费扶持、支持保护范围内的私人房屋改造、规划费用分担、外商投资企业因旧厂房改造、搬迁所取得的补偿费收入扶持等,详细参见《佛山市禅城区“三大改造”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5)努力扩宽融资渠道。通过政策的规范和引导,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民间资金等投入“三旧”改造,努力形成一个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方共同参与改造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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