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车间、部门保持通信畅通。
(4)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龙华镇安委办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5)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7)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向组长报告,保护好现场,伤害严重的,应立即拨通120急救电话,报告出事地点、受伤人员及伤情,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 5.4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止条件时,才可下达应急救援终止指令。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信息发布
单位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单位应急响应行动的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确定接受的采访单位和新闻发布内容。也可授权单位其他部门负责采访接待工作。 7后期处置
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厂办公室存档备案。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有关部门的决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1)本公司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人员的通讯录: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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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部门(或组) 应急职务人员 总指挥: 副总指挥: 电话 联系地点 备注 应急指挥部 成员: 主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成员: 组长: 抢险、抢修组 成员: 组长: 消防治安组 成员: 组长: 后勤保障组 成员: 组长: 专家顾问组 成员: 组长: 通讯救护组 成员: (2)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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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联系电话 单位 人员 办公电话 联系人: 龙门县安全生备用联系人: 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龙华镇安委办 备用联系人: 联系人: 龙门县消防队 备用联系人: 联系人: 龙门县公安分备用联系人: 局 备用联系人: 备注:相关联的单位为本厂所在地的消防局、安监部门、医院、办事处等单位 8.2应急队伍保障
义务消防救援队由消防治安组负责组织和领导。抢险、抢修组和义务消防队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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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联系人: 备用联系人: 表三 物资名称 干粉 灭 火 二氧化碳 器 泡沫 其它类型 消防水泵 消防栓 警戒用品 交通工具 医疗救护用品 其他 备注:交通用具为本公司周边的应急交通运输车;警戒用品为有明显标志的警戒带、警示牌、口哨等;医疗救护用品为药箱、担架等。 20
数量 存放位置或所在地点 管理责任人或司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