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常见疑难问题解析汇编-最终建筑版 下载本文

面积?若计算,其镂空面积占多大比例时而才不用计算建筑面积?

解析:屋顶仅设构架而未设封闭围护时,则不需计算建筑面积(深圳市规定)。

问题28:《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第7.1.4条:“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蓬” 。较此条中“无障碍入口”是指整个残疾人坡道,还是可指靠近主体建筑的局部坡道?

解析:是指坡道尽端处进入出入口处的平台,而不是指坡道的局部或全部。

问题29:某坡地建筑的地下室,一边为全埋,另一边高出地面高度>1.5米,此时如何计算容积率?

解析:此问题与地下室的功能有关,功能不同,计算规定也不同,所以不好回答,应与规划部门沟通。

问题3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62-2005第6.5.1条:“厕所、盥水室、浴室不应直接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水、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层”。如果增设一层夹层板或局部降板,能否满足要求? 解析:增设一层夹层板当然能满足要求,但夹层板必须做防排水,并能进行维修。局部降板仍属“直接上层”,按规范规定是不能满足要求的。

问题3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62-2005第6.7.2条“??按每股人流为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即0.7m)”;其第6.7.6条又规定:“??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即1.65m~2.1m)应两侧设扶手”。如果某商场楼梯宽度达到2.0m时,只设单侧扶手,是否可行?

解析:不可行,应两侧设扶手。

问题3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62-2005第6.8.2-6条“??当提升高度不超过6m,额定速度不超过0.5m/s时,倾斜角允许增至35o”,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规定,自动扶梯倾斜角不应>30o。如何处理? 解析:按《通则》规定处理较合适。

问题3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62-2005中对于住宅及宿舍的日照标准,均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公寓如何界定?

解析:在我国公寓与宿舍类似,均为短期居住,因此公寓的日照标准可按宿舍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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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4:《建筑防水技术规程》DBJ15-19-2006表4.2.1:“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高层建筑要求二道防水设防,其中应有一道防水卷材”,此条能否改为“其中应有一道柔性防水”?或只需设一道金属压型板防水?

解析:不能改为“其中应有一道柔性防水”,更不能以金属压型板代替。因为柔性防水材料除防水卷材外还包括防水涂料,而防水涂料的性能比防水卷材稍逊,不能代替防水卷材作重要建筑的防水。

问题35:《建筑防水技术规程》DBJ15-19-2006表4.3.1-3:聚合物水泥砂浆属于刚性防水,若结构主体出现裂缝,它将随着一起开裂。如将其用作地下室迎水面附加防水层时,是否应限制其使用范围或面积?

解析:聚合物水泥沙浆不能用作地下室的附加防水层。反应型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则可以作为地下室的防水层。

问题36: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提到楼梯休息平台宽不得少于1.2m;但《高规》只要求≥1.1m;另在《住宅建筑规范》中也仅提到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少于1.1m。对此问题如何把握?

解析:凡住宅建筑的楼梯,其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m(小于等于6层的住宅楼梯净宽可为1.0m)但平台宽度必须大于等于1.2m。

问题37:住宅建筑是否一定要考虑无障碍住房?是否一定要设无障碍专用电梯?

解析:凡居住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均应设无障碍住房,凡设电梯的居住建筑均应设无障碍电梯。无障碍住房的数量:低层多层居住建筑为(2~4)%,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为4%。

问题38:不带电梯的住宅,是否一定要设无障碍通道? 解析:不带电梯的住宅也应设无障碍通道。

问题39:装饰面砖外墙常会脱落伤人。有施工单位认为这是防水薄膜太光滑而影响了粘结牢度。这种提法是否正确?如果外墙防水层改为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并适当增加厚度,是否会好些?

解析:为保证外墙装饰面砖不脱落伤人,必须保证墙体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强度≥0.4MPa,并在施工现场制作试件进行抗拔强度试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问题40:屋面纵向排水坡度要求≥1%,但实际很多工程难以做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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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一定要做到,只要处理好屋面各处的标高关系,不可能办不到。

问题41:卧室使用面积,尤其是单人卧室(保姆室)和厨房的使用面积,是否一定要满足住宅规范的规定?

解析:《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3.2.1条、3.3.1条对卧室、厨房的使用面积有要求,该规定面积是生活的基本要求,一般情况下应达到规范要求。由于不属于强制性条文,当设计确实无法达到时,也不强求,但小于规定面积在使用中是不方便的。

问题42:对于人防工程通行汽车的出口,是否一定要设防护密闭门?可否采用封堵板?

解析: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第3.7.5条及条文解释,考虑临战时间紧迫、情况复杂、战时条件困难,对人防工程平时的汽车出入口要设防护密闭门,不赞成用封堵板。同样道理,战时不用而平时使用的其他出入口也应尽量使用防护密闭门,少用封堵板。

问题43:落地凸窗和落地窗封闭的阳台,在实际工程中不好确认,造成防护栏杆的设置不统一。可攀爬的面算是900mm,还是1050mm?

解析:窗是与室内空间连通的,而阳台与室内之间是有门相隔的,所以凸窗与阳台应该是能判断的。如果确实无法确定,建议从安全考虑多层防护栏杆1050高、高层1100高。

问题44:无障碍住房设计与商品房销售、使用人群不固定的矛盾如何解决?宿舍建筑应在首层设男女残疾人住房各一间的标准,是按栋、单元还是宿舍区来规定?公寓建筑及宿舍设置无障碍住房套型(或残疾人住房),是否仍要按套型设计?

解析:从实际情况出发,设计中应提供可改造的可能。

问题45:公共建筑无障碍专用厕所或无障碍厕位的设置比例、数量等,有无规定?

解析:没有规定具体数量,如果建筑的规模较大、占地范围广,应从方便残疾人考虑,每隔一定距离布置无障碍设施,包括入口坡道,无障碍卫生间、盲道等。

问题46:《住宅建筑规范》第5.2.4条:“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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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当首层为架空层时,凡是人员可以通行的部位,是否都要满足上述规定?

解析:“安全措施”应保证高空坠物不会伤及行人,构件应有一定的强度。架空层供人员通行的部位,应满足此要求。设计时,在架空层周围可通过绿化道路等措施引导人员在规定的位置内通行。

问题47:消防登高面与城市规划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

解析:即要满足城市规划要求,也要满足消防要求。在方案时应考虑各种因素,不能留到施工图再解决。

问题48:相邻的两栋住宅建筑,其日照标准应按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中的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时数来确定。但本栋住宅各户的日照标准,是否仍按上述标准执行?或是可按《住宅建筑规范》第7.2.1条“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来执行(但该条规定并未提出日照数要求)? 解析:规范未对本栋各户的日照时间提出要求。

问题49:住宅的电梯、楼梯等的形式及数量,均与其层数密切相关,那么住宅的层数究竟是按自然层数计算,还是按折算层数计算?

解析:一般按自然层计算,但消防上按3m层高折算层数(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9.1.6条注2)。

问题50:栏杆的设计高度,是按其所在的具体层数(或高度)来确定,还是按其所属建筑类别来确定?例如,某栋高层建筑的第三层栏杆,其高度是按1.05m设置,还是按1.1m设置?

解析:栏杆所处平台的临空高度以24m为界,小于24m,栏杆高度不小于1050mm;大于24m,栏杆高度不小于1100mm,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6.3条2。

问题51:在所有场合,是否都可采用钢化夹胶安全玻璃来代替安全防护栏杆?

解析:为了视觉效果,现在有趋势大量用钢化夹胶玻璃栏杆代替金属防护栏杆。钢化玻璃在没有外力作用下自行粉碎的报道已有多起,夹胶的作用是在玻璃破碎时不致落下伤人,从安全考虑,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学校、幼儿园等不应采用玻璃栏杆、楼梯玻璃栏杆,其他场所玻璃栏杆建议加设金属扶手立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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