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情况下行车应急处置办法 下载本文

3.速度传感器断线测速故障后,制动状态不恢复时,取得调度命令后,将ATP隔离开关切换到隔离侧,并将列车移动到最近的车站。

4.ATP整机故障,应将ATP和LKJ车载设备均转为隔离模式,根据调度命令以不超过20km/h的速度运行到前方站。

5.地面应答器故障,司机根据车载设备DMI报警及显示,确认进、出站端或连续多个区间应答器数据缺失,或是轨道电路信息异常,立即与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报告,按DMI指示和列车调度员下达的调度命令行车。

6.级间不能自动转换故障,当动车越过级间转换点不能自动转到C2状态的ATP控车时,可以按C0状态的LKJ控车。

7.区间信号故障,列控车载设备显示停车信号,列车停车等候2分钟后,将设备“转入目视行车模式”运行。

第四十四条 遇动车组轴温异常时的处理

1.司机室操纵台IDU主菜单显示红色故障轴温报警时, 司机应切换故障信息页面,并按司机室控制台右侧“Q” 键使报警静音。

2.司机确认超温轴箱的具体位臵后使用常用制动停车,立即通知随车机械师到司机室确认故障情况,停车后,向临近车站及后续列车、机调室报告停车地点和时间。

3.机械师处理过程中,司机确认轴温与报警温度是否一致,如一致需立即向车站和机调室报告轴温异常故障,等待处理。如为误报警,应通过IDU“回执”键切除轴温报警,继续运行。

4.运行中司机接到随车机械师通知轴箱温度超过最低报警温度且未报警后,必须停车,并要求机械师下车检查。

注:列车信息系统显示轴箱温度变化最低报警温度值:外温高于+30℃,最低报警温度为+90℃;外温处于-10℃~30℃之间,最低报警温度为<外温+60℃>;外温低于-10℃,最低报警温度为+50℃;轴箱温度高于+50℃且比同车其他轴箱平均温度高出25℃时视为最低报警温度。

第四章 特殊情况行车办法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 电话闭塞法行车的处理

1.要有停用基本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的调度命令。列车占用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路票。

2.双线反方向行车时路票上应加盖“反方向行车”章(双线改单线行车使用路票时不加盖);两线、多线区间行车时路票上应加盖“xx线行车”章。

3.路票不得涂改。核对路票的车次、区间、线别、号码及站名印正确后,并正确操作监控进入路票模式。

4.在设有接车进路信号机几个车场的车站,引导进站时,每架进站、接车进路信号机均要确认引导信号,方可越过该信号机;特定有计划的路票行车时,列车不停车交付路票时,司机凭车站显示的通过手信号运行。

5.特殊车站的行车办法按《站细》办理。 第四十六条 双线区间反方向行车时的处理

1.确认反方向书面行车调度命令,注意“运行区间”。 2.确认出站信号显示的绿灯和进路表示器显示的进路方向白灯(进路表示器故障不能着灯时,凭车站值班员的口头通知可按正常运行)。按电话闭塞行车时,列车进入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路票,双线反方向行车时路票上应加盖有“反方向行车”章;两线、多线区间行车时路票上应加盖有“xx线行车”章。

3.机车信号上下行移频开关按线路方向设定,在站内按列车运行方向设定;监控装臵按规定操作输入支线,如连续反方向则按规定继续输入。

4.临时限速地段IC卡失去控制,以人控为主,运行严格遵守线路允许速度以及各项限制速度,确认区间线路限制速度的变化,防止超速运行。

5.没有限速的地段如写入IC卡的,应注意进行解锁。 6.进站时按进站信号显示要求运行,注意确认进站凭证。

7.监控距离显示误差时,注意及时进行人工校正,控制好速度和掌握好停车距离。

8.如自闭区间发生异常停车,必须分部运行时,按半自动闭塞区间分部运行办法办理。

第四十七条 越出站界调车的处理

1.广深Ⅰ、Ⅱ线及其他禁止越出站界调车的规定按《行规》第95条第四款办理。

2.双线区间正方向,必须区间(自动闭塞区间为第一闭塞分区)空闲,须经车站值班员口头准许后,方可出站调车。

3.单线半自动闭塞区间和双线反方向,须有停止基本闭塞法的调度命令和出站调车通知书,机班双人确认正确后,方可出站调车。

4.越出站界调车时应注意确认调车起止时间与区间方向,如时间、方向不正确时不得越出站界调车。

第四十八条 跟踪出站调车的处理 1.遇下列情况禁止跟踪出站调车: (1)广深Ⅰ、Ⅱ线及其他禁止跟踪出站调车的规定按《行规》第95条第四款办理。

(2)先发列车需由区间返回或挂有由区间返回的后部补机。

(3)一切电话中断。

(4)降雾、暴风雨雪时。

2.只准许在单线区间及非自动闭塞区段双线正方向线路上办理,占用区间的凭证为跟踪调车通知书。

3.向施工封锁区间越出站界(跟踪出站)调车,凭调度命令进入封锁区间。

4.出站调车时最远不得越出站界500m。

5.跟踪出站调车时应注意确认调车起止时间与区间方向,如时间、方向不正确时不得跟踪出站调车。

第四十九条 列车分部运行时的处理

(一)应确认下列情况列车不准分部运行: 1.采取措施后可整列运行时; 2.对遗留车辆无人看守时;

3.遗留车辆未采取防护、防溜措施时;

(二)必须分部运行时按下述程序办理:

1.司机应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前方站和列车调度员。

2.在司机手帐内记明遗留车辆辆数和停留车辆位臵,并填记牵引车组最末一辆车的车号。

3.做好遗留车辆的防溜和防护工作,由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时为车辆乘务员,无车辆乘务员时为司机,无学习司机时由列车调度员根据具体情况指派车站、机务、工电等铁路工作人员)在遗留车辆处按规定进行防护。

4.防溜时,打开遗留车辆前端或后端折角塞门,在沿下坡方向一端车辆轮对紧贴车轮踏面下放臵铁鞋,牢靠固定。挂取遗留车辆时学习司机(副班司机)确认挂好车辆并可靠制动后,方可取出铁鞋。

5.防护人员(包括学习司机或副班司机)从车列前方距离不少300m处放臵响墩并用手信号防护,不明来车方向时应从车列前后距离不少300m处放臵响墩防护,并负责指挥救援机车连挂,随同救援机车返回。

6.司机牵引前部车辆运行至前方站,运行中仍按信号机的显示进行,但在半自动闭塞法区间或使用电话闭塞法行车时,该列车必须在进站信号机外停车,将情况通知车站值班员后(如在区间已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妥当除外),可凭开放的进站信号或引导信号直接进站。

7.列车分部运行前方为线路所时,均须在线路所通过信号机前停车,向线路所值班员报告后,凭开放的通过信号机运行至前方站。

第五十条 列车区间停车退行的处理 (一)下列情况不准退行

1.按自动闭塞法运行时(列车调度员或后方站车站值班员确知区间内无列车,并准许时除外)。

2.无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已指派胜任人员并携带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简易紧急制动阀时除外)。

3.在降雾、暴风雨及其他不良条件下,难以辨认信号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