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方案、活动总体安排、阶段工作计划目标;
②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组,完成对各级创建责任单位的工作考评;
③负责对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的目标任务分解提出意见;
④负责文明城市创建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⑤负责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材料审核部分的资料收集、分类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⑥负责与省、市文明办的沟通、联系、协调及申报准备、前期筹备工作;
⑦文明城市创建迎检期间重点做好材料审核部分、社会舆论宣传方面的迎检相关工作;
⑧负责制定乡镇文明村镇的考核方案,对乡镇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指导;
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办内设2个工作组,具体组成如下: (1)资料收集组
负责待审材料记录表(测评操作手册中的表二)中所有测评内容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工作职责:
①与查阅材料有关的对标创建工作部进行对接;负责对材料收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督查、指导各责任单位及时上报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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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负责对创建材料依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收集、分类整理,规范建档,形成专辑;
③负责对有关重要年鉴数据的协调、监测、采集,确保依照评分方法各项材料审核指标均达到A类标准;
④对材料整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时上报指挥部领导,并提请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处理;
⑤负责处理本组日常性事务工作和人员管理,确保有序高效运转;
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2)宣传组 工作职责:
①负责制订创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有关会议、创建活动、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组织协调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先进经验作为重大典型在省级主流新闻媒体的集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③负责提出全县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布局、规划意见,协调落实公益广告制作安装,确保达到测评体系要求;
④负责联合资料收集组共同建立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工作机制,对文明城市创建的各类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并按创建要求开辟专题、专栏;
⑤负责编发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宣传资料;负责策划、制作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汇报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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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负责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负责挖掘、宣传创建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和推动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⑦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创建新闻宣传资料并结集成册; ⑧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创建办(内设6个工作组) 分管领导:邓必勇 龚林涛 主 任:胡永文 工作职责:
①负责创建指挥部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负责收发文件,编发简报、纪要,编写创建大事记;
②负责建立创建调度机制,做好指挥部“周调度”、“月测评”组织和实施工作;
③负责迎检期间统筹调度工作;并重点做好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媒体)调查的相关材料组织上报及迎检工作;
④负责建立创建文明城市热线电话的接听、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市民巡访、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畅通市民反映创建问题渠道;
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创建办内设6个工作组,具体组成如下: (1)公共场所组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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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交通和车辆秩序(含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市政设施、主干道、商业大街、市政公交、市容市貌、小街巷卫生、公益广告、广场、公园、景点、剧场(含文明引导、文明礼
仪知识普及志愿服务活动,并建立便民志愿服务工作站)、
铁路沿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及实地创建任务进行检查、督导;
②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检查标准,对建筑及拆迁工地的文明施工和卫生环境进行检查、督导;
③对城区内河道和湖泊防水排水,主要交通路口噪音,城区内工业企业烟尘和防水排水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④对各类公共设施,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⑤对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⑥督促、检查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做好“六小”行业卫生达标工作;
⑦对防疫、药品行业及县本级和全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⑧对全县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⑨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⑩对图书馆、网吧、书报亭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对科普知识推广和健康教育普及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2)区街社区组(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问卷网络及媒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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