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西长度约为55m,南北宽度约为74米,基坑最大深度约为16.7m,属于深基坑类型,格兰名筑拟建地下室底板垫层底相对深度约为10m,格兰名筑商业大厦拟建地下室底板垫层底相对深度约为13m。基坑北侧、东侧为已建建筑物,对已建建筑物安全为本工程的控制重点。基坑支护采用桩锚支护,支护桩为旋挖砼灌注桩,旋挖桩直径1m,间距1.2m,桩间设置3-4排锚索。

4、基坑支护工程主要工程量

1)、旋挖砼灌注桩,按设计桩长乘以桩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喷射砼支护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桩间护壁按护坡的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锚杆按设计图示孔道长度以米计算; 5)、冠梁、腰梁按设计图纸以立方米计算; 6)、凿桩头按个计算; 7)、土钉按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8)、泥浆运输按实际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二、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的内容:

1、专业工程特点 2、监理工作流程 3、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 50202-20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5、《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 22:2005); 6、《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 7、《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BJ/T 111-98); 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9、《土钉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10、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范》(DBJ/T15-20-97); 11、《土层锚杆设计及施工规范》(CECS22:90);

12、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 15-31-2003); 1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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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6、经过审查论证批准的基坑工程设计施工图及要求说明。

17、东建〔2006〕60号文《东莞市建设局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18、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及有关批文。〈各种批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报告等〉 19、已经审核审批的监理规划。

20、施工现场的高压线、电话线、地下管线〈管道、电缆等〉,地下构筑物、地下埋设物以及邻近区域内的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情况的调查资料。

四、编制说明

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目标实现,使我公司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流程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五、适用范围

本监理实施细则只适用于格兰名筑、格兰名筑商业大厦基坑支护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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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监理工作的流程

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设置情况

姓 名 职 称 岗 位 证书编号 备 注 陈应斌 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0029218 李六满 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B3-01485 李运泽 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B11-01047 陈高杰 助工 监理员 C3-00040 宋浩林 助工 监理员 C11-01706 二、监理工作主要流程 1、监理工作总程序

监理总结、归档 施工阶段 接受监理任务 动用前准备阶段 保修阶段 选派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提前介入 确认或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成立监理项目部 收集有关工程资料 按合同编制监理规划、分项分阶段编制实施细则 监理工作交底会 按合同实施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 动用前准备阶段 保修阶段 第 7 页 共 30 页

2、监理审核工作程序

a、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工作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申报

提出修改意见修改补充 (承包方) 初审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向施工方询问和落实主要问题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组会审 (项目总监主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重大问题与业主、设计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将批件返回承包方 并送业主

b、 开工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承包方上级部门审核 施工组织设计付诸实施 熟悉施工图纸 参加图纸会审 承包人,监理工程师 审查施工 组织设计 填写开工申请表 承包方 审核开工申请单 监理工程师 不同意 签署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 第 8 页 共 3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