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党支部委员的选举办法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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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党支部委员的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将交通运输局委员会批准,本次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1名。

三、党支部在广大党员推荐、酝酿、支委会讨论的基础上,报局党委审批,确定两名正式候选人,然后提交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差额1名)。

五、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画“○”。

七、每张选票所投赞成票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勿用红色)。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选票作废;如本人不能画写选票,可委托非候选人的其他党员按选举人的意志代笔。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填写好选票后投入票箱,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划票人划票。

九、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半数,始得当选。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十、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各1名,由主持人从到会的非候选人中提名,经参加选举的党员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将得票情况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然后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候选人的得票数,并宣布当选人名单。报告候选人得票数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