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一、调整依据和背景
随着鄞州新城区的建设,原有的轨道交通规划以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的要求,轨道3号线、5号线的方案深化也相应作出了调整,有轨电车的发展及方案也逐渐确定。另外,南部商务区门户区的地块的多功能发展以及公寓配套需求。因此,就要求首南地段控制详细规划对相应内容及相关地块规划进行调整。
另一方面,近年来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其对实体商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原规划商业用地面积呈现过量的趋势,需作出调整;首南街道近期建设计划的调整要求对原控规局部地块进行调整。经研究,拟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
论证调整地块主要为YZ08-07- c2、c3、c4,YZ08-07- d2、d3,YZ08-07- f3,YZ08-08-b2、b3,YZ08-08-c3,YZ08-09-i5,YZ08-10-b5等地块。 三、主要调整内容
1.考虑到地块开发灵活性,将YZ08-07- c2、c3、c4地块规划部分用地性质由“商业菜场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同时在地块内配套不小于原规划确定建筑规模的菜场和社会停车场。
2、YZ08-07- d2、d3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和小学用地” 调整为“中学用地”。
3、YZ08-07- f3地块用地性质由“中学用地” 调整为“小学用地”。 4、YZ08-08-b2、b3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并配置一处公交首末站,取消内部支路,便于整体开发。
5、YZ08-08-c3地块容积率由1.80调整为2.20。
6、YZ08-09-i5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并将地块容积率由2.50调整为3.00,地块内的社会停车场结合两侧的公园绿地布置。
7、YZ08-10-b5地块容积率由原来的1.80调整为2.16其中配置1处菜场建筑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
附件一:原控规用地规划图
附件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