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1 下载本文

第一章1、政府的具体内涵与外延界定如何界定?在有阶级的社会里,政府的定义是什么?

广义的政府:包括从中央到地方全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总称。 中义的政府:包括从中央到地方全部行政机关。 狭义的政府:仅仅指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微义的政府:指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核心领导机关。

政府是国家进行阶级统治、政治调控、权力执行和社会管理的机关。它理所当然地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构在内。

2、中外近现代的政治观有哪些?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是什么?

管理说,权利说,过程说,分配说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是阶级斗争的表现形式,是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一种行为和活动,是一种科学、一门艺术。 第二章1、什么是宪法?怎样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一种组织法;它组织国家及其政府,界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它是从内容到形式都凌驾于其他任何法律之上的国家基本法。A、宪法是国家的组织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 B、宪法是国家立法活动的法律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C、制宪和修宪均需遵循严格的程序和满足特定的要求。 2、宪法的功能和性质是什么?

首先,从政治角度:确认革命成果,巩固国家政权;其次,从经济角度:维护经济基础,促进经济发展;第三,从法制角度:健全法律制度,推动法制建设;第四,从保障人权的角度:保障并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五,从思想文化的角度:确认文化制度,促进精神文明发展.宪法的性质1、宪法的至上性和根本性2、宪法的原则性和全面性3、宪法的民主性 3、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特点有哪些?

宪法的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制原则4、民主集中制原则 宪法的特点1、原则性和概括性2、高度适应性和相对稳定性3最高权威性和无具体惩罚性

4、如何区分别公民和人民两个概念?

公民是法律概念,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包括全体社会成员;公民的概念要比人民的概念大;更多指个人。

人民是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现阶段包括全体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占公民的绝大多数。一般是集合名词。 5、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权力平等权;政治民主和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权;受益权;特定公民的权力和自由;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第三章1、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中国最大的政党;唯一的执政党;在中国的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 2、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是在中国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领导地位的依据) 1、是由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2、来源于中国共产党的战斗性和组织能力3、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4、是人民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根本保证5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3、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什么?

民主集中制 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其实质就是民主和集中的关系问题。 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一、政治领导二、思想领导三、组织领导 5、中国共产党通过那些方式来具体实施领导?

1组织和领导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活动2党指挥枪3党管干部4组织和动员社会5思想政治工作

第四章1、中国有哪些民主党派?其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1、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周铁农 2、中国民主同盟(民盟),蒋树声 3、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陈昌智 4、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严隽琪 5、中国农工

民主党(农工党),桑国卫 6、中国致公党,万钢

7、九三学社,韩启德8、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盟),林文漪 具有政党形式的政治组织,或者说是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 第一,民主党派历来不是单纯的政党,而是具有阶级联盟的特点; 第二,在革命斗争中不断克服自身的弱点,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前进;

第三,民主党派从成立起就和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这为形成今日中国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奠定了客观基础。 2、何谓多党合作制度?其政治基础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的执政党,八个民主党派在接受中共领导的前提下具有参政党的地位,与中共合作、参与执政。第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二,中共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3、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和特点是什么?

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一,它不仅是中共与八个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还包括社会各界。

第二,在协商过程中,中共和各党派是以政党身份而不是以政党成员身份参加的。 第三,它是民主的、平等的、以诚相待的。

第四从整体程序上讲,协商一般在决策之前进行以保证其正确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4、人民政协的性质和职能有哪些?

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5、政协委员如何产生?他们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政协委员以协商推荐的方式产生。每届政协委员名额和人选经上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该地方重大事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可以请求复议。政协组织依法维护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民主权利。

政协委员的义务有: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遵守和履行政协会议作出的决议。 第五章1、什么是国家元首制度?

元首制度是关于国家元首产生任期职权以及国家元首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规定。 2、元首权包括那些内容?

1公布法律权2发布命令权3召集议会权4外交权5统率武装力量权6任免权7赦免权8荣典权

3、中国国家主席的职权有哪些?如何行使?

A、公布法律权B、发布命令权C、任免权D、外交权E、宣战权F、荣典权 第六章1、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中国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标志和具体化、制度化,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实践基础。 2、人民代表的地位是什么?

它在国家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其它任何国家机关都不能高于它,甚至不能与之并列.它拥有几乎不受约束的权力。 3、人民代表的权利有哪些?

1、立法权2、任免权3、决定权4、监督权

4、 分别阐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从宪法来讲,它在国家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其它任何国家机关都不能高于它,甚至不能与之并列。它拥有几乎不受约束的权力。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在地方国家机关体系中,地方各级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同级国家机关中处于主导和核心地位。

5、比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1、立法权2、任免权3、决定权4、监督权

1、立法权: 法律制定权、 法律解释权2、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监督国家重大计划的实施和调整

3、任免权:任免全国人大任免对象之外的人选,接受辞职和决定代理职务 4、决定权:主要涉及经济、外交、军事和国家紧急状态方面的权力 6、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1、是代表和反映民意的渠道。2、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途径。3、是政府权威合法化的源泉。4、是实现国家整合的有效形式。5、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 7、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有那些?

1、执行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实施。 2、决定权: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可以通过和发布决议。

3、任免权:选举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本级人大常委会成员,上一级人大代表,本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监督权:5、地方立法权: 第七章1、我国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

1、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2、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简述我国 国务院的组成与任期。

1、组成:总理, 副总理若干人, 国务委员若干人, 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 秘书长。

2、任期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不超过两届

3、国务院的组织机构经历了那几次改革?最近一次情况如何?

九次改革27个组成部门主要任务: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 4、国务院的职权有哪些?

1、直接权力:A 行政立法和制令权B 对国务院机构和地方政府的行政领导权C 行政管理权D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权E 外交权 2、间接权力A 立法提案权B 否决权C 其他权力 5、国务院总理有那些职权?

1、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2、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理具有最后决策权。

3、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任免人选。 4、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行政人员,须由总理签署,才具法律效力。 6、国务院的主要行政方式有哪些? 一、参与立法 1、法律议案的提出权 2、委托立法权

3、有权要求立法机关对有关立法进行解释 4、有权裁决某些法律问题

7、怎样理解国务院在国家行政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

A、国务院具有绝对的、集中的权威和权力,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不存在明确、法定的分权关系;地方政府是作为国务院的代理人而设置和存在的。

B、在中央政府体系中基本不存在独立于国务院而存在的、担当某些特定任务的独立行政机关;因此国务院的行政权力是统一和集中的,因而也是最高的。 C、国务院所拥有的行政权力具有最高性;其所采取的行政行为具有最高的法律和政治效力。

第八章1、什么是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就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划分。具体地讲,就是国家根据政治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将全国的地域

划分为若干层次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设置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实施行政管理。 2、我国行政区划有哪些类型?

1、一般行政地方:指设置在普通地方的、兼具农村地区和城镇地区的地方。主要有省、地区、县、乡2、城市地方:是国家在城市地区设立的地方分治单位。主要有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区和镇 3、民族自治地方

建立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具有自治权利和地位的地方行政单位。 3、我国地方政府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

1、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以及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2、地位:受国务院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各项行政事务。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4、我国地方政府实行什么样的领导体制?

1、1982年以前合议制领导体制2、1982年《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行政首长负责制-“三权一责”

5、试论市领导县的行政体制。

是国家行政体制在城市的延伸,是直辖市、地级市与周围的县、县级市的国家机构之间纵向的上下级关系,是市政体制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直辖市、地级市与县、县级市的中共党委、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核心是发挥城市在经济上带动农村的作用,实现城乡共同繁荣2、三种模式,地市合并,划县入市,建市领县 第九章1、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原则是什么?

1.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可以建立以一个或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2.在一个民族自治地方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可以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或者民族乡 3民族自治地方依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包括一部分汉族或者其他民族的居民区和城镇。 2、民族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及其特征与范围是什么?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是国家的一级政权机关;是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力的机关;只能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族自治地方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行使法律赋予的自治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落实。 3、特别行政区“特别”在哪里?

一国两制,高度自治,中央政府掌握主权,制定基本法,长期国策 4、“一国两制”的含义是什么?

“一国两制”的基本涵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5、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如何表述?

是一个主权国家内地方与中央的关系。特别行政区是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政府。

6、特别行政区长官与政府的职权范围是什么?

1)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2)负责执行基本法和依照基本法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3)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政府备案;4)决定政府政策,发布行政命令;5)提名并报请中央政府任命各司司长、各局局长、各处处长等主要官员;6)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7)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职人员;8)执行中央政府就基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发出的指令;9)代表特别行政区政府处理中央授权的对外事务和其他事务;10)批准向立法会提出有关财政收入或支出动议;11)根据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考虑,决定政府官员或其他负责政府公务的人员是否向立法会作证或提供证据;12)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13)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职权:一)制定并执行政策;二)管理各项行政事务;三)办理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四)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五)

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六)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并代表政府发言。 第十章1、简述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的内涵及其区别。

指国家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适用法律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讼案件的制度;是司法机关及其他司法性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活动原则和工作制度等的总称。

狭 义——审判机关(法院)的活动。 广 义——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活动。

最广义——审判、检察、侦查等国家机关的活动;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社会组织的活动。

2、人民司法制度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国家主权,司法主权,司法平等原则,司法求是原则,司法公正原则 3、简述法官制度和检察官制度的具体内容。

1、法官资格和任免制度2、法官保障制度 职业保障,人身保障,工资保障,其他保障3、法官晋升和奖惩制度1、检察官资格制度2、 检察官的任免制度3、 检察官晋升和奖惩制度4、检察官保障制度 4、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和审判制度有哪些? 1、独任庭2、合议庭3、审判委员会

1、公开审判制度2、 辩护制度3、 两审终审制度4、 合议制度5、 回避制度 5、检察工作制度具有哪些内容?

1、侦查监督制度2、 自侦制度3、公诉制度4、审判监督制度5、对刑事判决的执行和监所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