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KT-WI-XZ-004 深圳市昆特科技有限公司 SHENZHEN KWANTLER TECHNOLOGY CO., Ltd. 规章制度汇编 版 本:A/1 页码:5/62 第一章 考勤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分公司所有员工(特殊岗位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3. 权责:
由行政部负责做好员工考勤记录。并在每月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做出考勤汇总表。
4. 定义:无 5. 内容 5.1.
出勤
5.1.1. 工作时间及要求: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
午1:30-6:00,逢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5.1.2. 打卡:员工(包括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打卡(共计2次),并作为考勤
的基本依据。员工应亲自打卡,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罚。忘记打卡的员工,需在《未打卡记录单》上登记,由行政经理签字方可生效(必须在当天登记申请签字才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5.1.3.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外出记录单》上登记,以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本着高
效的原则,如确实因工作需要直接从住所前往办事地点的,需要在前一天下班前在前台《外出记录单》上登记。超过一个工作日的需填写《出差(借款)申请单》,有借款的原件签字后交给财务,复印件交给行政经理备案,无借款的单据直接交给行政经理签字确认,作为考勤依据。
5.1.4. 请假: 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填写《请假审批单》并到行政部签字确认,如
遇紧急情况(如重大事故,紧急病症),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小时以内(8:30-10:30)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行政部并在假期后的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前面电话请假所批的时间全部当旷工处理。
5.1.5. 迟到、早退和旷工:上班8:4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7:5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9:00)及一次忘打卡,超过9:00按以下条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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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KT-WI-XZ-004 深圳市昆特科技有限公司 SHENZHEN KWANTLER TECHNOLOGY CO., Ltd. 规章制度汇编 版 本:A/1 页码:6/62 A.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累计迟到达4(包含4次)次以上者,通报批评一次,并扣除当月工资50元。
B. 员工迟到、早退半小时至1小时者,视为旷工0.5天;超过1小时者视为旷工1天;员工
迟到、早退,月累计达0.5小时者,视为旷工0.5天。累计达1小时者,视为旷工1天,旷工1天扣除当月当天2倍全额工资。
C.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月累计旷工6天(48小时)以上(含6天)者,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开出“辞退处分报告”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1.6. 考勤部门必须据实记录和反映员工出勤情况,若有欺瞒、漏报,通报批评一次,并扣除当月工
资100元。
6. 常用表单 6.1. 《月考勤表》 6.2. 《月考勤汇总表》 6.3. 《外出记录单》 6.4. 《请假审批单》 6.5. 《出差(借款)申请单》 6.6. 《未打卡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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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KT-WI-XZ-004 深圳市昆特科技有限公司 SHENZHEN KWANTLER TECHNOLOGY CO., Ltd. 规章制度汇编 版 本:A/1 页码:7/62 第二章 假期管理规定
1. 目的:
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使公司全体人员的假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总部及分公司所有职员。
3. 权责: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
4. 定义:无 5. 内容
5.1. 法定节假日
员工员工一年可以享受11天的国家法定带薪假日: 法定节假日 元旦 春节 清明节 端午节 五一劳动节 中秋节 国庆节 日期 公历一月一日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农历清明当日 农历端午当日 公历五月一日 农历八月十五 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天数 1天 3天 1天 1天 1天 1天 3天 具体放假安排参照政策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另行发放通知。
5.2. 年休假(国家:1-10年5天,10年以上10天) 5.2.1.休假标准
级别 职员 普工 工龄满一年 7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工龄每递增一年 增加1天(最多不超过10天/年) 增加1天(最多不超过10天/年) 5.2.2.年休假条件: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方可申请休年假。
5.2.3.年休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期。在年度内可分多次使用,但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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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KT-WI-XZ-004 深圳市昆特科技有限公司 SHENZHEN KWANTLER TECHNOLOGY CO., Ltd. 规章制度汇编 版 本:A/1 页码:8/62 次不得小于0.5天,公司亦可根据业务情况统一安排休假。
5.2.4.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次月起可享受上一年的年假,具体天数按截止上年年底的月数进行折
算,不足0.5天不计入可休假天数。计算公式:上年已服务月数÷12个月×可享受年假天数。 5.2.5.年假期限从当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休假应在当年休完,不跨年累积;当年未能
休完公司亦不以薪金作补偿。
5.2.6.符合休假条件的员工须在工作得以适当安排的情况下提前一周申请年休假,其直属上级及部门
负责人有权根据工作安排予以批准或不批准。由部门经理批准后,经行政部审核登记留作考勤依据。 5.2.7.特殊情况:
A、离职员工的离职年度不计算年假;
B、当年病假、事假、产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不再享受年假; C、计算周期内迟到早退超过30次,或累计超过21小时,或累计旷工超过2日,则不再享受年假;
5.3. 事假
5.3.1.事假每年累计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除外)。事假的
最小单位为2小时。
5.3.2. 员工请事假的,三日以下须经直接经理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超过三日由副总、总经理批
准后须报行政部审批。
5.3.3.请假必须要有工作代理人代为处理请假人的相关工作。
5.3.4.期间待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5.4 . 病假
5.4.1.员工因病休假,病假天数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医疗期间按80%发放基本工资(无奖金及其他福利),医疗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无工资。(女员工每月可以申请一天“无病假单”的病假,假期
只发基本工资)。
5.4.2.病假必须附区、县级正规医院的证明,无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5.5. 婚假
5.5.1. 员工本人结婚在领取结婚证后(男性25周岁以下,女性23周岁以下)可申请享有3天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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