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南 下载本文

(4)接受肝移植手术的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相关疾病患者。接受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骨髓的移植患者,可注射本品并接种乙型肝炎疫苗预防病毒感染。

【注意事项】

(1)冻干制剂用注射用水溶解成100 U/ml溶液,溶液应为澄明或可带乳光的液体。 (2)本品主要用于肌内注射。接受肝移植手术的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相关疾病患者,可给予大剂量静脉注射。

(3)本品应多次连续注射,以获得持久的保护作用。与乙型肝炎疫苗联合使用,可获得较为满意的预防效果。

(4)不良反应:包括皮疹、发热、寒战、面部潮红、头痛、头晕、恶心、注射部位红肿疼痛等。一般无需特殊处理。

4.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适应证】

主要配合狂犬病疫苗使用。当被狂犬或其他可疑携带狂犬病毒的动物严重咬伤(Ⅲ级暴露及免疫功能低下者Ⅱ级以上的暴露),患者在接受狂犬疫苗预防注射的同时使用本品,提高预防性治疗效果。被咬伤后应尽早注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咬伤后7日内注射本品仍然有效。

【注意事项】

(1)注射本品应与首针疫苗接种同时进行(暴露后尽早注射)。咬伤后7日内注射本品仍然有效。

(2)在伤口周围浸润注射,同时应避免多次重复针刺伤口。假如手指或足趾需要浸润注射,必须小心进行以防止间隔综合征。剩余制剂应在远离疫苗注射点的肌肉内注射。注意不要将本品和狂犬病疫苗注射在同一部位。

(3)注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应单独使用注射器。

(4)推荐剂量为20 IU/kg体重,注射剂量一般不应超过推荐剂量。 (5)其余参见“免疫球蛋白”。 5.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适应证】

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作被动免疫同时,可使用吸附破伤风疫苗进行自动免疫,但注射部位和

用具应分开。

(2)只限于臀部肌肉注射,不需作皮试,禁止静脉注射。 (3)其余参见“免疫球蛋白”。 6.纤维蛋白原

目前国内生产的制品有冻干人纤维蛋白原。 【适应证】

(1)获得性低纤维蛋白原血症。

(2)DIC:在解除和治疗原发疾病的基础上输注使用,宜同时使用肝素。

(2)病理产科出血:可伴有或不伴有DIC。在解除病因的基础上补充纤维蛋白原制品。 (3)严重肝病出血:如重症肝炎、失代偿性肝硬化、晚期肝癌和肝移植等。 (4)原发性纤溶症:在解除原发病因的同时补充纤维蛋白原。

(5)大量输血伴出血:单纯输注FFP不能纠正低纤维蛋白原血症时可同时输注纤维蛋白原。

2.先天性低(无)纤维蛋白原血症:在出血、创伤、手术时酌情使用。

3.先天性异常纤维蛋白原血症:有表现为出血倾向的患者在急性出血、创伤和手术时酌情使用。

输注纤维蛋白原制品的指征为纤维蛋白原水平低于1.0g/L,伴活跃出血或拟行手术。在无严重损耗和活跃出血的情况下,每输注2g纤维蛋白原制品可使血浆纤维蛋白原水平升高0.5g/L。根据基础病因、纤维蛋白原损耗的速率、纤维蛋白原的生物半寿期和监测的纤维蛋白原水平决定具体剂量和输注频度。

【注意事项】

1.在配制中如发现有块状沉淀或凝胶状物,应弃之不用。

2.静脉滴注时应使用有滤网的输血器,速度以40~60滴/min为宜。 3.如出现紫绀、心动过速、发热和过敏者应立即停用,以后禁用。 4.患有动(静)脉血栓、血栓性静脉炎和肾功能不全、尿闭患者禁用。

5.输注纤维蛋白原存在现行方法不能灭活的病毒和其它未知病原感染的潜在风险。 十、凝血酶原复合物

凝血酶原复合物(PCC)主要含有凝血因子Ⅱ(FⅡ,又称凝血酶原)、凝血因子Ⅶ(FⅦ)、凝血因子Ⅸ(FⅨ)和凝血因子Ⅹ(FⅩ)等四种维生素K依赖性凝血因子。国产PCC中所含凝血因子以1 ml血浆中FⅨ的含量作为1 U。

【适应证】

1.血友病B(缺乏FⅨ)患者的替代治疗:

(1)出血的治疗:控制关节、皮肤、黏膜、肌肉和内脏等部位的出血。

(2)围手术期的治疗:预防和治疗围手术期的出血。根据FⅨ:C基础水平、出血和伤口恢复情况及FⅨ:C或APTT的监测结果,制定及调整给药剂量、每日次数和疗程。

(3)预防性治疗:重型患者定期或不定期输注PCC,预防出血的发生,防止关节畸形的加重。

2.血友病A(缺乏FⅧ)患者的旁路替代治疗:当FⅧ制品治疗效果差、抗体滴度大于5000 BU/L时,FⅧ抑制物阳性的血友病A患者出现急性出血,可使用PCC治疗。

3.维生素K依赖性凝血因子缺乏症:口服维生素K拮抗剂(华法林)过量、重症肝病、阻塞性黄疸、新生儿出血病、肠道吸收不良和灭菌综合征、抗凝血类灭鼠药中毒等原因导致血浆FⅡ、FⅦ、FⅨ和FⅩ水平减低,当患者有明显出血需快速纠正因子缺乏时,可输注PCC,同时酌情补充维生素K。

4.肝脏移植:移植过程中,因凝血因子合成减少和纤溶活性亢进引起严重出血时,输注PCC 10~20 U/kg。根据PT和FⅦ∶C水平调节PCC剂量,确定使用时间间隔和次数。

5. DIC:在去除病因、应用肝素和补充新鲜血浆的同时,必要时辅以PCC。

6.遗传性凝血酶原、FⅦ或FⅩ缺陷症:输注PCC以纠正出血和围手术期止血。根据所缺因子的生物半寿期、出血严重度和手术大小决定给药剂量、间隔和疗程。

7.非血友病患者出现获得性FⅧ抑制物的替代治疗:急性出血时输注PCC可“绕过”FⅧ激活凝血系统,发挥止血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检查制品的包装、标签、剂量、效价、有效期。尽量采用产品包装中自带的溶液进行配制,溶解制品时应轻轻摇动,避免产生泡沫,使制品完全溶解。PCC制品在溶解后不宜久置,应采用带有过滤网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如发现有块状不溶物,应停止滴注。

2.输注时若出现输注部位肿痛,应拔出针头,局部冷敷、按压,并选择其他血管输注。 3.可出现头痛、寒颤等过敏反应,大多较轻微。严重过敏反应少见,如支气管痉挛、休克等,需酌情处理。

4.PCC含有多种凝血因子,部分凝血因子可能已被激活,输注剂量过大或输注不当,有引起血栓形成的可能。在制品中加入适量肝素(1U/ml)有助于预防血栓形成。

5.若合用抗纤溶药物,应在PCC输注后4~6小时使用,以降低发生血栓栓塞的风险。 6.输注PCC存在现行方法不能灭活的病毒和其它未知病原感染的潜在风险。 十一、凝血因子Ⅷ

凝血因子Ⅷ(FⅧ)制品包括血浆源性冻干人FⅧ和重组人FⅧ(rhFⅧ)有两类。

【适应证】

1.血友病A的替代治疗。

(1)出血治疗:控制关节、皮肤、黏膜、肌肉和内脏等部位的出血。

(2)围手术期的治疗:预防和治疗围手术期的出血。根据FⅧ:C基础水平、出血和伤口恢复情况及FⅧ:C或APTT的监测结果,制定及调整给药剂量、每日次数和疗程。

(3)预防治疗:重型患者定期或不定期输注FⅧ制品,预防出血的发生,防止关节畸形的加重。

(4)FⅧ抑制物阳性的血友病A患者的治疗:①急性出血。FⅧ制品只适用于抑制物的滴度<5000 BU/L的低反应型患者。②免疫耐受治疗。需大剂量、长程输注FⅧ制品,使抑制物滴度降低或消失。

2.非血友病患者出现获得性FⅧ抑制物的替代治疗。急性出血时需使用较大剂量。 3.部分类型的血管性血友病的替代治疗。大多类型的血管性血友病在急性严重出血时可使用FⅧ制品。

【注意事项】

1.开始治疗越早,FⅧ制品的需要量越少,康复越快。有条件者鼓励开展家庭治疗,以赢得及时治疗时间。根据FⅧ:C基础水平、出血纠正情况及FⅧ:C或APTT的监测结果,制定及调整给药剂量、每日次数和疗程。

2.大量、反复输注时有可能出现肺水肿。

3.反复输注FⅧ制品可能会产生FⅧ抑制物。在使用FⅧ制品出现效果明显降低时应测定抑制物滴度。

4.输注含血液成分的FⅧ制品存在现行方法不能灭活的病毒和其它未知病原感染的潜在风险。

5.其余参见本章“凝血酶原复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