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大纲 下载本文

3.9 数据汇集与应用支撑平台

3.9.1 设计范围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数据汇集与应用支撑平台的设计范围应主要包括水利部、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水情分中心、工情分中心以及县级旱情、灾情统计单位。

此部分内容由水利部初步设计工作组统一设计。

3.9.2 设计内容

1、数据汇集平台

1)新建水情分中心水雨情信息到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汇集、安装和部署方案;

2)全国统一的工情信息汇集、安装和部署方案; 3)全国统一的旱情信息汇集、安装和部署方案; 4)全国统一的灾情信息汇集、安装和部署方案;

5)全国统一的防汛抗旱综合管理信息汇集、安装和部署方案。 2、应用支撑平台

1)遵从一期工程建设的应用支撑平台的技术体系和框架结构,对扩充、完善平台资源与服务功能进行设计;

2)完善相关的标准与开发规范;

3)形成基于统一技术架构的防汛抗旱业务开发与运行支撑环境; 4)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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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 设计要求

扩展数据汇集种类和功能,扩大汇集平台的应用范围。扩展应用支撑平台的功能,配置并开发相应的中间件产品。

1、提出数据汇集平台技术实现方案(含部署方案); 2、提出应用支撑平台技术实现方案(含部署方案); 3、提出各类中间件的详细清单。

3.10 防汛抗旱综合数据库

3.10.1 设计范围

防汛抗旱综合数据库是决策支持系统的信息支撑层,存储和管理各子系统所需的公共数据,由水利部系统、流域系统、省级系统和分中心系统共同构成。基于一期工程的建设成果,二期工程建设重点为防洪工程数据库、社会经济数据库、图形库和旱情数据库和洪涝灾情数据库。

防洪工程数据库、社会经济数据库、图形库和旱情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沿用一期标准,洪涝灾情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由水利部初步设计工作组统一设计。

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结合一期建设成果和总体技术要求明确各自数据库建设内容以及数据分布、存储、更新的策略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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