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2、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培训教材,郑筱萸主编,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3、 《药物临床试验与GCP》,田少雷编著,桑国卫审阅,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4、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讲义》,SFDA培训中心(2004年3月南京)。 5、 《药品临床研究》,周宏灏主编,中南大学药品临床研究国家培训中心(2002年11月南京)。
6、 《全国新药临床试验学术研讨会报告汇编》,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杂志社主办(2004年5月烟台)。
7、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标准操作规程培训班》,2004年7月广州。
附: 降纤抗凝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规范及模板
Ⅱ期临床试验
一、 试验目的
利用所获得的资料确定降纤抗凝药用于病人的疗效及安全性。
二、 试验设计
采用双盲法,将受试者随机分成受试药物组和阳性标准药物对照组,共100对。试验组100例,对照组100例。采用递增或固定剂量不同给药次数进行试验,有利于药效的观察。随后,应将药效观察与药动学研究结合起来,以确定药物的作用时间及最佳的给药方案。
1、 病例选择
(1) 选择病人的诊断标准,根据研究目的分型:
脑梗塞病人的选择并分型:脑梗塞诊断标准:依据1995年中华医学会第四次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制定标准。
(2) 入选(组)标准:受试病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符合上述选择病人的诊断标准; b、 颈内动脉系统梗塞
c、 首次发病,或首次发病后未留下后遗症者 d、 发病72小时以内
e、 欧洲卒中量表评分? 80分 f、 CT检查排除出血
g、 年龄在20岁以上,80岁以下,男女相对均衡; (3) 排除标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用:
a、 心源性脑栓塞患者,脑内出血或蛛网膜下腔出血者; b、 有出血或怀疑有出血症状者;
c、 重度高血压,收缩压在200mmHg,舒张压在110 mmHg以上者; d、 有肝、肾、血液系统疾病且化验检查异常; e、 风湿病有房颤者,或有严重心功能不全者; f、 血小板数目低于6万/mm3 g、 妊娠或可能妊娠者;
(4) 退出试验病例标准:
a、 试验中发现不符合病例入选标准者。
b、 用药过程中无不良反应,但因其他不能预料的原因而中断治疗者(如
发生其它疾病而不得不停止治疗、移居外地等)。
c、 药物无效,病人自行放弃试用或加用其他药物,用药时间未超过5天
者。
d、 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必须停止用药者。
(5) 病例的脱落与处理
a、 脱落的定义:所有筛选合格进入随机化试验的受试者,无论何时何因
退出,只要没有完成方案所规定的观察周期的受试者,均称为脱落病例。未满1个疗程症状消失,自行停药者,不作为脱落病例。 b、 脱落病例的处理
① 当受试者脱落后,研究者应采取登门、预约随访、电话、信件等方式,
尽可能与受试者联系,询问理由、记录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完成所能完成的评估项目;
② 填写研究病例记录表中“病例脱落原因表”:A首先提出中止试验者;
B中止试验的主要原;
③ 填写研究病例记录表中“治疗总结表”;
④ 所有脱落病例均应将研究病例记录表资料汇总,统计分析。疗程过半
后脱落者视为疗效可评价病例。疗程不到一半因不良反应脱落者为疗
效不可评价病例,可只作不良反应评价。但任何违反试验方案的病例(如违反合并用药、违反入选标准、服药依从性差等),不做疗效与不良反应评价。
⑤ 因过敏反应、不良反应、治疗无效而退出试验病例,研究者应根
据受试者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⑥ 脱落病例的补充:因退出试验病例标准中前三种原因而脱落者要进行
病例补充。因第四种原因而脱落者不需补充病例。
2、 对照组
(1) 按照均衡顺序随机表进行配对随机分组。
配对因素如下: a、 b、 c、 d、
诊断一致;
疾病病程与病情的严重程度尽可能相近; 年龄组别一致;
辅助医疗条件(如物理疗法等)基本一致。
(2) 对照药物采用标准有效药物。阳性药的剂型、包装应与受试新药完
全一致(由试验单位提供)。等试验结束,资料统计后才揭晓各组药物密码。
3、 治疗
(1) 试验药品 a、 b、 c、 d、 e、 f、
药品名称: 药品来源: 标识: 规格: 批号: 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