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送电篇 下载本文

(2)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对每项工作可能存在的危险点要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分析,认真落实防范和预控危险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好班前会、班后会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详细的文字记录。

(3)针对此次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XX线施工质量问题,公司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改。

(4)公司其他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一次对《安规》的全面学习,要以此次事故为鉴,认真对照检查本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

(5)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验收程序。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和检查,工程管理要规范化、制度化;工程验收要实行标准化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6)加强工程监理工作,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监理的责任。

(7)进一步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监督和分级分层管理的原则,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

二、触电伤亡

【案例8】苏州供电局线路工区带电一班进行检测不良绝缘子工作,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事故类型:触电 一、事故简况

9月5日,苏州供电局线路工区带电一班进行35KV化肥线检测不良绝缘子工作.现场分两个作业组,工作负责人方某某,带领张某某等三人为一小组,测至24号杆(该杆为双回路转角双杆,另一回路是35KV望苏线,三相横担垂直排列),准备开始工作前,工作人员张某某问工作负责人:\望苏线要不要测?\方回答说:\顺便测一下吧!\工作票中并无此项任务)。于是张就从望苏线侧登杆,站在下横担上检测望苏线绝缘子,工作结束,张从下横担向化肥线爬去,因化肥线下横担与中相跳线距离只有1.1M,在张爬向化肥线侧杆子时,背部与跳线放电,张从横担上跌下,因坠落处土质松软,虽然休克,但经抢救后苏醒,事后检查,背部与两脚放电烧伤,肩部弧光灼伤。 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执行工作票不严.工作票是执行工作任务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依据.在签发工作票时,工作票签发人将依据工作任务提出保证带电作业安全顺利进行的各项措施.本【案例】在工作票中没有检测望苏线绝缘子的任务.因而也就没有提出从望苏线向化肥线转移时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对作业现场未经认真考察和思考,顺口就答应增加工作票中未列入的工作任务,因而发生了从望苏线向化肥线转移过程中跳线对张某某放电的事故,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人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够.作业人员进行现场转移时,化肥线下横担与中线跳线距离仅为1.1M,满足不了人体转移时最小安全距离要求.按规定\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可是作业人员在转移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发生了在横担上爬行过程中,背部对跳线放电,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对工作票上所列项目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不折不扣地执行,无论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成员,都无权随便增加工作任务和更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执行中如发现疑问,应立即停止作业,向工作票签发人请示,询问明了清楚后,方能进行作业.

(2)作业现场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所有作业人员,特别是工作负责人,对《安规》(线路部分)中规定的各电压等级与人身最小安全距离的数值,必须了如指掌.每到一个作业现场均应首先对最小安全距离

进行观察,切不可马虎从事.若发现最小安全距离满足不了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案例9】工作票上停电范围不清,误登带电侧,造成触电死亡 事故类型:触电 一、事故简况

4月10日,吉林辽源电业局66kV辽四乙线停电春检。同塔架设的辽四甲线带电。辽四线向中分歧乙线1号~12号塔也同时清扫。辽源电业局送变电工区送电站副站长张某在登上向中分歧线9号直线塔时,误登带电侧触电死亡。 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票签发人严重违反《安规》(线路部分)5.2邻近或交叉其他线路的工作有关规定,在工作票上只写了辽四乙线停电,而向中分歧线上,只说1号~12号塔清扫,没有指明哪一侧作业,哪一侧带电。虽有安全措施,但交代的不明确,不具体,工作票上只要求在向中分歧线12号塔装设一组接地线,没有写明是在向中分歧乙线上。

(2)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内容,没有发现工作票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也不提出异议,不组织工作班成员列队宣读工作票,不进行人员分工,不指定专职监护人,对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不认真执行,不验电,也不挂接地线就和工作班成员分头去登杆作业,严重失职和违章蛮干是发生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3)工作班成员“麻木不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强,对一系列严重违章行为,置若罔文,不管线路停电,还是有电,到现场就登杆,登杆就干活,误登带电侧,造成触电致死。 三、防范措施

(1)工作票签发人。应特别清醒地认识到,通过你签发出的工作票,是保证工作人员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的重要措施。象这种“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的停电工作”不指明哪一侧有电,哪一侧停电,简直是拿人命当儿戏!如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作业,应组织现场勘察,逐一核对后才能签发工作票。 (2)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其安全责任,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和措施交底;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和遵守安全规程。 (3)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4)工作班成员。工作中必须头脑清醒,思想集中,严肃认真地落实和执行工作票中所有保证安全和技术措施,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案例10】监护人失职,对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不予制止,造成触带电线路身亡

事故类型:触电 一、事故简况

93年10月27日,丹东电业局输变电工区超高压站,在对63kV丹浪东线停电进行登杆检查和清扫绝缘子,并拆除丹浪西线侧的警告红旗(丹浪东线和丹浪西线是同杆塔架设的双回线,丹浪东线停电,丹浪西线带电运行)。工作负责人孙XX(运行班长)在驶往工作地点的车上,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宣读了工作票,并划分了工作组,指定了各小组负责人。赵XX(男、26岁)与王X(小组负责人)负责26号~33号杆塔的检查和清扫。赵、王两人由33号杆向小号侧方向进行作业。首先由赵登33号杆,王监护。赵登杆时,既不戴安全帽,又不扎安全带,并说:“丹浪东、西线明年就要改造了,用不着清扫了!”只想上杆后看一下,把丹浪西线的警告红旗拆下来了事。而监护人王对赵的一系列严重习惯性违章和工作态度并未加制止和批评。当赵登上杆塔后,发现绝缘子很脏污,便告诉王。王说:“下一基就得擦一擦”。这时,王就失去了对赵的监护,在杆下整理安全帽、系安全带,准备去登32号杆,没有看到赵将丹浪西线下线的红旗拆下,踏着下横担向带电的丹浪西线的中线导线侧移动,当赵距中线0.5m准备抓导线擦拭绝缘子时,导线对人体放电,赵感电后,身体失去平衡,从塔上23.3m处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作业人员赵XX在既不戴安全帽又不系安全带的严重违章情况下,就登杆作业。无视《安规》规定的“在杆、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赵还对工作任务不清,思想不集中,对本来就带电运行的丹浪西线,还挂有警告红旗,竞然在拆下警告红旗后,马上就去清扫绝缘子,造成误触带电线路,高空坠落死亡,是发生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监护人王X在赵一系列严重违章的情况下,就登杆作业,毫无反应,不批评和制止,甚至放纵。在赵仍在杆上时,王就失去了对赵的监护,在杆下进行登下一杆塔的准备工作。未认真遵守《安规》(规定的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是发生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3)班组长或工作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能以身作则,甚至带头违反规章制度,不是在工作现场组织工作班成员列队宣读工作票,而是在行驶的车上宣读工作票,也未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工作任务及停电与带电线路情况进行考问,所以才发生了赵XX将丹浪西线侧的警告红旗拆除后马上就去擦拭绝缘子,感电摔下死亡,也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线路停电的工作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相互靠近的平行后交叉线路上。要求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规》的有关规定,不允许有丝毫的麻痹和大意。

(2)要采取防止误登带电杆塔的技术措施:

1)做好判别标识、色标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使工作人员能正确区别哪一条线路是停电线路。 2)在这些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应发给工作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志(例如同色袖标) 3)登杆作业前,核对标志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方可攀登。

(3)登杆作业前,作业人员思想要高度集中,认真核对线路名称、杆号和相应标志,逐一核对导线的排列方式,对换位杆塔更要特别保持高度警惕,对无杆号、名称标牌的杆塔,一定要前后相邻杆塔核对清楚无误后方可攀登,决不可盲目蛮干。

(4)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监护人对工作人员生命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工作人员登杆作业时,决不允许失去监护,当监护人未到现场,未经监护人许可,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登杆。特别在同杆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和有平行、交叉带电线路上工作时,要设专人监护,以免误登有电线路杆塔。监护人对登杆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全过程监护,即从登杆开始,到作业结束后下杆到地面为止。作业中间不允许中断监护,监护人对那些习惯性违章行为,要敢管并坚决制止。

(5)各级领导,特别是班组长,在工作中一定要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执行《安规》及各项有关制度,强化组织和劳动纪律,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和习惯性违章的恶劣行为和现象。

【案例11】违章砍树造成导线对树木放电,导致触电人身重伤事故

事故类型:触电 一、事故简况

9月17日,某局线路运行班按巡视周期,安排对220kV X I线巡线。上午11时左右,巡线工熊XX巡视到198~199号塔之间时发现线路走廊下面有20余棵巨按树,严重危及线路安全。于是熊XX用随身带的砍刀,在没有汇报供电局和班组的情况下,独自一人且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就对树木进行砍伐。当砍到第六棵树(该树与线路右边相距离1.2m,垂直距离O.5m左右)时,巨按树向线路右边相逐渐倾斜。11时09分,X I线右边相对该树放电,接地短路弧光将熊XX右前臂、左腿等部位电灼伤。熊XX用手机向局进行呼救汇报。局随即与120急救中心联系,并随同前往事故地点将熊XX送往县医院作初步处理,于当日下午4时左右送往市第二人民医院烧伤科住院治疗后诊断:烧伤面积约全身面积的29%,属轻II度烧伤。9月24日,第二人民医院对伤者右手前臂灼伤部位进行了 植皮手术。27日下午、伤者右前臂出现了进行性感染。使伤情加重。28日上午将熊xx转至×军医大接受治疗。经×军医大烧伤科五 天时间治疗和观察,熊xx右前臂伤情继续恶化。为控制熊xx伤情继续严重发展,确保伤者生命安全。10月4日×军医大为熊xx 进行了右前臂截肢手术。 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冒险作业; (2)巡线不到位;

(3)砍伐危险树术没有安全措施。 三、防范措施

(1)加强线路巡线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强化线路运行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巡线人员的整体素质。 (2)加强对班组监察巡视工作,各单位对所辖运行线路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察巡视,督促和检查班组的日常巡视工作。

(3)强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重点是怎样砍伐树木、控制倒落方向的培训。 (4)学习《安规》砍剪树木的相关规定。

【案例12】处理线路缺陷,在装设接地线时,感应电触电,手、腿灼伤 事故类型:触电 一、事故简况

12月31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送电工区检修一班承担处理与330kV x线10号同杆架设的未运行的空线路,在装设接地线时, 杨xx被指派上10号塔上相横担挂接地线,上塔前,工作负责人吴xx.专门交待其一定要将接地端连接牢靠。在由地面将两根接地线 同时吊上去后,杨xx将其中一根放在一边,开始装设第一根接地线,杨xx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挂好第一根接地线后,发现接地线的接地端未连接好,擅自用手将己挂好接地线接地端拆下,此时该线路的感应电压由接地线导线端的线夹通过杨xx双手,腿部对横担 放电,导致双手被烧伤,腿部被烧伤。后地面人员通过己挂好的用于吊地线的绳索将地线打掉,使触电者脱离了电源,随后地面又增 派两人上塔救助。迅速用绳索将杨xx放至地面。 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1)培训工作存在漏洞。杨xx工作不到一年,《安规》和其他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有5次,均为合格。内容涵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但本人对为什么要这样做不了解,对执行《安规》条款的严密性、重要性理解不深。

(2)现场的工作人员和管理干部,对感应电认识不足,对人员的伤害程度了解不深。

(3)长期从事并行和同杆架设工作,防感应电未出问题,重视不够使送电工区的部分员工对感应电有可能对人身造成的伤害放松了警惕,思想疏忽麻痹,酿成严重后果。

(4)接地线的形式(其他局的接地线一样)、使用、保管、检查认真研究不够,执行制度不严格。 (5)执行监护制度不认真,对地面监护有困难的,比如天气不好,塔高、光线、视线不清的,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6)没有严恪执行局的紧急缺陷处理的管理规定,使上级失去了对该项工作的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