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各项奖扶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并设立了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和关爱女孩基金,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和帮扶。一是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分别落实了每月20元的奖励,全县落实率达到100%;二是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女孩在中高考中加分人数从2006年的 414人增加到2010年的987人;三是落实农村女孩家庭奖励扶助人数从2006年640人增加到2010年的1648人,金额从38.4万元增加到 138.5万元;四是落实对女孩家庭贫困救助人数从2006年的103人增加到2010年236人,金额从5.86万元增加到24.72万元;五是对县直企业下岗、失业的独生子女父母落实了20元的奖励,对县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分别兑现了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六是我县各级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入学等方面制定了多项优先优惠和帮扶措施,特别是对女孩困难家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救助活动,不少地方与女孩家庭开展了“一对一”、“一带一”的结对帮扶等活动。
(四)健全制度,构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机制。我县各相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信息交流沟通制度、B超管理制度、“两非”案件查处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十项制度。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对批准照顾再生育的夫妻落实了“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度,加强了对第二胎孕情、孕期、产前的监测、管理和服务,从而有效地控制了选择性别的引流产和选择性别生育。一是建立了信息交流沟通制度。为加强对我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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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和分析,计生、卫生、公安、统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能建立起了各自独立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制度和查处“两非”案件统计制度,并建立起了信息交换沟通制度。县人口计生委和县卫生局加强了对新生儿性别、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和查处“两非”案件情况的统计,县公安局加强了对新生儿填报户口情况的统计,县统计局加强了对出生人口性别的抽样调查和统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案件查处情况的统计,五个部门都要掌握到各乡镇、相关从业单位的情况。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每季度相互通报一次,查处“两非”情况每月通报一次,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每月通报一次。二是加强B超管理制度。2006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强对B超使用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卫生和计生部门与B超使用单位签订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责任状》,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实行B超备案登记制度和B超操作人员培训上岗登记制度。同时,通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卫生、计生、公安、药监等部门对B超使用单位和B超使用情况、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妊娠药品销售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集中整治活动。对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医药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制定了“两非”案件查处制度。为了解决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难题,全县计生、卫生、药监和公安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共同对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两非”案件进行查处。各部门统分结合,各负其责,形成经常化的“两非”案件查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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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的高压态势,做到了打防结合、打查结合、集中打击与经常化清查结合的查处机制。几个部门联合建立了“两非”案件查处网络,畅通信息采集渠道,对得到的“两非”案件信息,做到快出动、快取证、快查处,决不延误战机。从2006年至2010年10月30日,全县共查处“两非”案件134个。四是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为了加强对群众监督举报的管理。我县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对举报者严格保密,经查属实,给予举报者重奖。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从重从严从快处罚。据统计,2006年以来,全县共收到举报线索39条,其中查实30件,兑现奖金15万元。五是落实“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我县计生系统全面推行了此项服务责任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共建立健全了六项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实行协议管理制度。全县对批准再生育的育龄夫妻,在发放第二个生育证时,与其签订包含“怀孕后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未经批准不得终止妊娠”等内容的协议。二实行孕后公示制度。对批准生育的育龄妇女确认怀孕后,在村政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周访视制度。对持二胎生育证怀孕妇女实行孕情全程跟踪监控,包保人员每周到现孕妇女家中访视一次,建立重点管理服务档案。四实行孕情月报告制度。各乡(镇)每月将上月发现的持二胎证怀孕妇女的孕情准确报到县人口计生委,县人口计生委将情况记入《持二胎证怀孕妇女孕情登记帐》。五实行定点手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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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持二胎证妇女确实需要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要到县人口计生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手术,否则所持二胎证无效。六实行自然流产、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对持证怀孕后自然流产的,半天内报告村专干,专干当天报告乡(镇)计生办。持证妇女婴儿出生后死亡或生育死胎的,2小时内报告专干,专干1小时内报告乡(镇)计生办。防止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截至2010年6月30日,全县共落实包保责任人2948人(次),包保对象428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及“十二五”前期前瞻
(一)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虽然趋于正常值。我们绝不可掉以轻心,县委、县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对综合治理的重视程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平衡,有的地方在正常值范围内,有的地方高出正常值较多,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的放矢做好工作。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尚需从领导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紧抓好。
(二)宣传尚不够深入和广泛。一些地方和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还缺乏了解和熟悉;部分群众还不清楚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危害,还不知道私自鉴定胎儿性别是违法行为,等等。 (三)打击“两非”案件力度仍需加强。数据表明,个别部门打击“两非”案件数量少、质量低。同时,“两非”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也是一个现实。同时,违法行为更为狡猾、隐蔽,光靠几次打击行动不可能使“两非”行为销声匿迹,这是一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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